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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59岁律师倪宏在庭审中突发疾病猝死,已执业32年
5月8日上午10时许,江苏省江阴市法院正在进行的一场庭审中,原告方律师倪宏突感身体不适,后被送往医院抢救。14时,医院宣布倪宏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倪宏系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市律协业务部负责人王刚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介绍,据律协登记信息显示,倪宏系1958年10月生人,今年59岁,1985年起执业,至今已有32年,“老律师了”。
5月8日下午,江阴法院发布通告称,当天上午9时,江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武汉同力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江阴市华硕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代理人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倪宏律师、被告代理人江苏裕安律师事务所张振宇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9时06分庭审开始,开庭过程中双方均情绪平稳,庭审过程无异常。9时55分,倪宏律师突感身体不适,向法庭申请休庭,并取自备药物速效救心丸准备服用。法官立即宣布休庭,安排书记员为其倒水服药,并立即通知法院法医到庭参与救助,同时立即联系120急救。
10点09分,120急救人员将倪宏律师紧急送医抢救。送入江阴市人民医院急救后,其家属于10时40分左右到达医院。下午14时医院宣布倪宏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律师张振宇对澎湃新闻表示,倪宏申请休庭服药后,症状并没有明显缓解,“还是趴在桌子上,抽搐,嘴里吐出泡沫状的呕吐物”,他见状随即拨打120求救,并为倪宏清除呕吐物,防止窒息。
张振宇称,自己一直随救护车把倪宏送到医院,并为其垫付了医药费。“我看他是外地律师,又是一个人,就跟着过去了。”救护车送医途中倪宏就已经出现了心脏骤停,“送过去也没抢救过来,很可惜。”
上述通报还称,在倪宏律师突发疾病送医后,江阴法院相关领导和人员及时赶赴医院协调抢救事宜,同时将上述情况紧急通报无锡市律协。
无锡市律协副会长奚海清称,事发当天下午已在医院与倪宏妻子见面,由于目前倪宏的儿子还在赶来江阴的路上,遗体火化地点还未最终确定。 武汉市律协业务部负责人王刚称,武汉市律协正在与无锡市协商处理此事,有关领导正在就此事开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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