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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网上转账需谨慎,法官教您防诈骗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的使用在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了“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在微信平台上冒充熟人进行诈骗犯罪的案件在我市仍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网络空间秩序,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被告人侯某与被害人孟某、郑某互相认识,互为微信好友,且被告人侯某知道孟某与郑某关系好,被告人侯某因赌博输钱,遂起了诈骗钱财之心。
2019年12月侯某先是将自己另外一个微信账号,换成郑某的微信头像、微信昵称,假冒郑某的名义加孟某微信好友、与孟某聊天。先后以父亲生病住院、儿子结婚、买车等理由向孟某借钱,共计骗取孟某人民币126 000元。自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9月22日,侯某又将假冒郑某的微信帐号的头像换成孟某的微信头像,假冒孟某以买车为由向郑某借5000元钱,因转账时出差错,郑某误将5000元人民币通过微信转给了真实的孟某。此后,侯某再次冒充孟某向郑某借1000元人民币,被害人郑某通过微信转给侯某人民币1000元钱。2021年2月4日,被告人侯某家属代其赔偿孟某人民币14万元,并取得谅解。
判决结果
被告人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熟人诈骗的几种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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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亲朋好友、子女诈骗
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类社交工具(QQ、微信、微博等)等方式,冒充被害人亲戚、好友、同事等,以人在国外代买机票、交学费、给教授送礼、违法被公安机关处理需要保释金、遇交通事故需救治或赔偿、处理关系不方便直接出面、病重需手术等急危情况等事由,诱骗被害人转账实施诈骗。冒充子女诈骗的案例也比较高发,不法分子利用父母爱子女心切这一特点,往往打着报学习班、急病入院等幌子,编出一场情况紧急的大戏,引诱父母们迅速转账,导致受害人被骗。
冒充领导诈骗
一般来说,冒充熟人诈骗的第一步,骗子都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信息,之后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类社交工具(QQ、微信、微博等)等方式,冒充被害人的领导、公司老板、上级管理者等身份向受害人实施诈骗。比较常见的一类就是上演一出场景,一般是正在外办事,急需送礼或用钱,并且要求快速转账,由于领导身份特殊,大部分受害人为了给领导留下好印象,一般不会选择多问,直接迅速转账,就这样落入了骗子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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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老师诈骗
当前,微信、QQ等网络聊天软件已经成为老师和家长之间沟通的必备工具,一不注意泄露相关信息,便有可能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其中较为常见的就是冒充“老师”身份,利用家长对孩子的关切心理,以收取学习资料费用为借口,骗取家长钱财。
01遇到亲朋好友、同学、同事、领导等突然在社交软件上提出借钱、汇款等请求的,尤其是要求转账至第三方陌生人账户或直接支付款项的,务必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线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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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方称不方便通话,可采取私密问题提问的方式验证对方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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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各类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若钱款转出后意识到被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准确提供转账金额、转账时间、对方账户名称等信息,配合警方做好止损、取证工作。
供稿人:杨帆原标题:《【以案释法】网上转账需谨慎,法官教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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