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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宏主动投案,正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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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王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宏简历
王宏,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一级高级法官。
1989.07--1991.03 省检察院书记员
1991.03--1995.02 省检察院科员
1995.02--1998.02 省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1998.02--2002.02 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
2002.02--2003.06 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
2003.06--2006.10 省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
2006.10--2007.09 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综合指导处处长
2007.09--2012.03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处级)
2012.03--2012.11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级)
2012.11--2013.01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3.01--2018.09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17.06转换为二级高级法官)
2018.09--2019.08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
2019.08--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厅级),一级高级法官
责任编辑:王建亮
图片编辑:李晶昀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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