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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日报》小记者小作家获聘全市首批“小小普法员”

2022-03-09 11: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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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修订案正式表决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我们的建议被采纳啦!《少年日报》小记者为《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贡献力量)。现行的《未保条例》2005年施行,2013年经过一次小幅修正。此次修法,可谓十几年来第一次"大修"。

‍即将施行的《未保条例》是如何修订的?

条例中有哪些关键词?

条例又将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2月27日,由上海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和《少年日报》联合举办的“从我做起,护航未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在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三楼报告厅举行。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陶继民,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杨慧玲,《少年日报》总编辑赵玉平,《少年日报》主编孙宏,以及40位《少年日报》小记者、小作家代表参与此次活动。

新鲜出炉的《未保条例》白皮书

在《少年日报》编辑部首次亮相!

活动现场,小记者小作家代表拿到了新鲜出炉的《未保条例》白皮书。大家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陶继民老师和《少年日报》总编辑赵玉平老师为宋佳桓、张嘉懿、于佳莹、谭昕、徐月涵、王嘉悦、吕智媛、韩佳邑8位小记者、小作家代表颁发“小小普法员”聘书和徽章,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杨慧玲老师和《少年日报》主编孙宏老师为其他小记者、小作家代表颁发证书和徽章。这批同学也将作为首批“小小普法员”,到校园中宣传《未保条例》。

我为条例提建议!

少年代表“走进人大”

《未保条例》是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一道法治保障,那作为被保护对象的未成年人自身是怎么看的呢?1月27日,《少年日报》小记者、小作家受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邀请,作为未成年人代表“走进人大”, 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开展模拟审议,并进行互动交流和提问互动。2月18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未保条例》中,小记者、小作家的一部分提议得到了采纳。

在主题宣传活动现场,赵玉平总编辑指出,“走进人大”活动是非常有意义、有价值的事。《少年日报》的办报方针是“为孩子说话,让孩子说话,说孩子话”,《少年日报》小记者、小作家代表在活动中表现出了良好的媒介素养,更展现出了青少年的担当和社会责任。不少小记者小作家代表的建议被有关部门认可并采纳,在短时间内对《未保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可见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声音的重视。“即将‘新鲜出炉’的《未保条例》中有小记者、小作家的声音,同学们参与地方立法的过程,会成为童年重要的一段经历。” 

小记者谭昕和小作家金子轶作为参与“走进人大”活动的代表,在当天的活动上交流心得体会。 

只在电视中见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此刻却置身其中,金子轶参加活动时心中十分激动。经过宣读议案、模拟审议、交流讨论等环节,金子轶对立法过程有了切身的感受:“这次经历令我十分难忘,我知道原来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如此严谨的程序。” 

小记者谭昕格外关注网络教育,在与市司法局立法一处李翔斌处长交流后,建议媒介素养教育应成为必修课,“课间十分钟”让学生回到操场,建设儿童友好社区等。“当得知我们的不少建议被采纳时,我倍感荣幸!这也鼓励我们继续关心身边的人和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小记者 蒋欣扵  朱梓溪 陈智瑶

《未保条例》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这些关键词值得关注

活动上,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处长陶继民对《未保条例》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并对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梳理。陶老师强调全社会要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 

针对未成年人的学习和休息时间,陶老师指出,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要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体育锻炼、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信息方面,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充分考虑信息处理的目的、方式、范围以及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审慎作出决定;关于未成年人特定物品交易、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及家庭监护能力评估,陶老师也进行了专业的解读。 

据了解,由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未保条例》中,除了有《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陶老师建议大家可以对照阅读,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问题,可以试着在条例中寻找解决的办法。

小记者 宋佳桓 郭昕瑜

如何当好“小小普法员”?

小记者小作家解锁普法“新模式”

新晋“小小普法员”也就如何开展自己的工作进行了交流介绍。

于佳莹表示可以把法律法规用漫画的形式展现出来。图文并茂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的阅读兴趣,让大家学习起来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此外,可以根据法条里的内容编写顺口溜和律动操,顺口溜朗朗上口,能够加深记忆,达到不必死记硬背也能了解法律知识的效果。韩佳邑对此十分认同,也会通过制作短视频、绘制漫画、开展主题等形式进行宣传,以趣味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

张嘉懿为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想到可以将有关于《未保条例》的小案例贴在灯笼上,引起大家的好奇心的方式进行预热,此后通过宣讲、留言板的方式带动大家的参与。王嘉悦会以小记者的身份,通过口头和书面等多种报道形式普法。

小记者  顾佳琳 童祺芸 金娴 

活动现场 陶继民老师

为少年朋友们“画重点”:

一是要好好学习法律,领悟法治精神;

二是要发挥自身优势,推广普及法规;

三是要参与社会活动,进一步完善法规。

小记感言

“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为学霸、成为精英,但他一定会有施展自我的舞台。”这句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也告诉我:要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其实很多在生活中困扰我们的问题,在《未保条例》中都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同学们不妨拿来看看。

小记者  陈可辰

很荣幸被邀请参加宣传会,成为了小小普法宣传员。我会努力在家长中、在同学中、在大小朋友中宣传这样一个重要的保护法。让这个保护未成年人条例在大家心里生根发芽,让大小朋友们都懂法守法。

小记者 吕智媛

 

阅读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全文后,我觉得我们中小学生可以用更多的方式来宣传这部法律,比如制作小报、画宣传画、录制小视频等等,使它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并且大家都遵守并学会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小记者  纪梓萌

我将在学校、社区积极宣传这部保护我们自己的《条例》,让更多小伙伴们了解它,感受法治精神,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懂得拿起法律武器。

小记者  谭子涵

 

现在青少年进行网络消费的年龄普遍降低,越来越多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监管下自主消费,正是有人利用这一点,对青少年进行网络诈骗,该如何防范?陶老师说,这就体现了家长监护和管理学生使用手机及零花钱的重要性,作为监护人,父母应对未成年人负责,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这一点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

小记者  李宜轩

在提问环节,我提出低龄婴童的权益也应被尊重的想法,尤其是在公共场所内应当合理配备母婴室。在得到陶老师的肯定时,我倍感光荣。“小小普法员”绝不是说说的,今后我也会用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的普法志愿者!

小记者 黄嘉晨

 

对于《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的关于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比较感兴趣。我认为想要推广新出台的条例,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影像方面:可以通过电台,电视,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方式,宣传条例。

2. 图文方面:可以通过海报,文章,漫画等方式,将条例融入其中,也可以专门推出答疑解惑栏目,在校报上解答一些同学们关于条例的问题。

3. 实体方面:可以通过升旗仪式,校会课等渠道,安排专门的小小宣法员,到也可以请专业的老师来深度剖析一下条例内容,通过趣味问答的形式,让同学们玩中学,学中玩。

小记者 毛思齐

 

我想在假期中举行一次小队活动,去学校附近查看法条的落实情况。比如,去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检查一下是否有明显的标识,明确“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看看里面是否有学生逃课在玩游戏;烟杂店里是否有“不向未成年售卖香烟和酒水”的标识,观察一下店主是否有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情况;还可以看看12岁以下的同学是否有骑自行车在马路上通行。如果发现,我将结果通过《少年日报》的渠道进行反映、曝光。让我们一起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小记者  张书侨

见习记者 邢彦梓

记者 周雪鸥 姚巧琴

摄影 顾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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