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海南陵水原副县长郑文秀受贿获刑,到案后检举县民政局副局长

何慧蓉/南国都市报
2017-06-07 13:27
打虎记 >
字号

在担任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宣传部长期间,郑文秀收了7名老板205万元。这些钱,都是他给下属“打招呼”后,让老板得到工程的“回报”。

2004年时,个体建筑老板林某泉在郑文秀(时任陵水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的帮助下,挂靠一公司承建了陵水文明办的文化室项目,合同金额35万元。

2010年时,林某泉得知陵水卫生局要建经济适用房项目,便找到陵水卫生局时任局长詹某。詹某表示他做不了主,要其找郑文秀帮忙。为感谢郑文秀之前在工程项目上的关照,2011年春节前,林某泉以拜年的名义在郑文秀家中送给郑文秀30万元。

收到林某泉的“拜年礼”后,郑文秀打电话给詹某,告知詹某他同意林某泉做这个项目。

2011年12月,林某泉挂靠一公司中标该项目一期,中标金额为2415万余元。为感谢郑文秀的帮忙,2012年春节前,林某泉借给郑文秀拜年的名义,又送给郑文秀40万元。

郑文秀的不少下属知道,郑文秀不时会因为老板的工程给他们打招呼。陵水民政局养老院服务中心公寓楼工程中,因为郑文秀给时任陵水民政局副局长王某英打招呼,要求他在招投标过程中关照林某荣。王某英便将该项目的招投标信息以及项目的情况告诉给林某荣,林某荣挂靠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

郑文秀“打招呼”的工程包括当地卫生局经适房、民政局养老院服务中心、民政局文罗镇新华小学至打罗村路道路、乡镇水管建设等,因为他的“打招呼”,建筑老板们在工程中标、验收、款项拨付等问题上“一路绿灯”。作为回报,老板们也是30万、50万地给郑文秀送钱。

经审理查明,郑文秀在担任陵水县委常委、副县长、宣传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林某泉、林某荣等七人贿赂款,共计205万元。

2016年4月,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陈某江、林某荣向郑文秀行贿80万元的犯罪线索。同年4月20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将该线索移交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查办。2016年4月20日14时左右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将郑文秀传唤至该院。

到案后,除了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外,郑文秀还检举了陵水民政局原副局长潘某雄受贿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情节。而案发前,郑文秀向行贿人林某荣等人退赃90万元。案发后,郑文秀家属代为退赃115万元。

省一中院认为,郑文秀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建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林某泉等7人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0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立功表现、退赃等情节,该院以受贿罪判处郑文秀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5万元。

(原标题为《 陵水原副县长郑文秀受贿205万 帮老板“打招呼” 揽工程》)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