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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朋友圈”里,一抹“检察蓝”悄然融入

2022-03-10 14:1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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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柴春元 方圆 收录于话题#封面报道 237 个 #保护长城 5 个

图片来源:摄图网

在甘肃,挺拔笔直的夯土长城古朴雄浑,但墙体和烽堡上,农牧民为通行或避雨开挖的洞穴也时常出现;

在陕西,有气势恢宏的“万里长城第一台”镇北台,也有普通人难以辨识的秦代墩台、因地基损毁而塌掉一半的明代敌楼;

在河北,有逶迤壮丽的金山岭等长城“名段”,而随处可见的信手涂鸦则令人蹙眉……

2021年秋冬之际,记者花两三个月时间,主持了一次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长城保护大型采访活动。从甘肃嘉峪关到河北榆木岭,我们先后采访了甘肃、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北、北京等地20余家基层检察院和部分地区文物行政部门、有关案件当事人,实地踏访了大量长城段落。

虽然系列采访早已结束,一幅幅长城美景令人终生难忘,震撼之中也充满了自豪感,但一些具象的长城“伤痕”也常在记者眼前浮现。

作为中国古代的军事防御工事的长城,具体包括墙体、城堡、关隘、烽火台、敌楼等设施。我国历史上许多朝代都曾修筑长城,建造时间跨越2000余年。

目前,境内已认定的历代长城总长度为21196.18公里,这是国家文物局经过6年的调查统计,于2012年公布的权威数据。长城遗址分布于我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到新疆,东到辽东;明长城,也是西起甘肃嘉峪关,东到辽宁虎山。据公开数据显示,目前长城保存状况较好的仅占12.3%,有51.2%仅存痕迹或已消失。

长城历经2000多年的岁月,自然侵蚀、地质灾害当然是一种普遍性伤害,但与之相比,人为伤害往往更加严峻。对于长城保护而言,这种伤害也更值得关注。

长城所受的人为伤害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传统型破坏,指的是长城沿线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对长城遗址的影响;二是现代型破坏,是指工矿、基建等现代化生产对长城遗址的破坏;三是后现代型破坏,指的是不规范的开发、旅游活动对长城造成的损害。

不管是何种原因造成的伤害,作为世界上体量、规模最大的线性文化遗产,万里长城亟须积极有效的保护。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保护长城的措施也在不断推出、升级,保护意识和保护成效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随着检察公益诉讼的加入,为保护长城注入了一股新鲜的活力。

甘肃省天祝县乌鞘岭长城,被列入国家文物局于2020年11月发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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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长城保护

近年来,长城保护“朋友圈”里,一抹“检察蓝”悄然融入:长城沿线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致力于让长城资源得到悉心的司法呵护。

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是法定职责,更是历史使命。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布。随后,最高检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明确将积极稳妥规范拓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范围作为新领域监督办案的重中之重,长城保护是为其一。

两年以来,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区段长城的特点和保护难题,最高检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地以专项、专案等方式开展办案活动。

如河北省检察院于2020年开展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并联合河北地质大学召开“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有关问题研讨会”,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形成共识,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成效。

甘肃省检察院将长城保护重点案件作为该院自办案件立案办理,由检察长任主办检察官,向市级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发挥统筹优势,提升长城保护综合水平。

最高检在2020年底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时,将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镇羌堡行政公益诉讼案纳入,以引导长城沿线省份注重有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监督办理。

两年来,在长城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优势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取得不少有目共睹的成绩,积累了很多经验。

此外,检察公益诉讼也得到了多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肯定。截至2021年11月,26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已作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20个省区市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范围,这为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坚实的力量。

实践中,检察机关也意识到,我国长城点多线长,分布广泛、有的区段地理位置偏僻,监管难度大,导致一些地方的长城遗址得不到有效保护,不仅饱受自然侵蚀,还在不断遭到新的人为损毁和破坏。要有效保护长城需要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具体保护措施。

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引入公益诉讼志愿者、观察员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长城保护,协助提供线索、跟进观察等工作;邀请公众参与部分案件公开听证、庭审现场,强化长城保护法治宣传等。

这些制度、方法在保护工作中,不断被实践、改进,也充分体现在近年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大到违建工矿的治理,小到鸡栏羊圈的拆除,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一案有一案之结果,办案成效就摆在那儿,看得见、摸得着。

“大红泉堡老安”的案子就是一个典型。2020年4月14日,在甘肃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嘉峪关市检察院发现,偏远荒凉的大红泉堡被人为占用、居住、饲养牲畜,文物安全和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

占用古堡的人,叫老安。老安原籍河北,50多岁,年轻时来甘肃打工。从1998年起,老安开始与家人在堡内生活。2006年,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大红泉堡被纳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当时,老安不仅居住在堡内,还养了几百只羊,还有鸡和狗,到处堆放有垃圾、杂物,这些对大红泉堡遗址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针对这种情况,2020年6月16日,嘉峪关市检察院向文旅局发出督促履职的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考虑到违法行为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当事人的实际生活困难,立案后,嘉峪关市检察院协同文旅局、研究院前往大红泉堡,与老安协商沟通,共商整改方案。

2020年11月,老安终于完成搬迁。2021年,文旅局、研究院组织专人对大红泉堡未拆除的设施进行了拆除,并聘请老安担任大红泉堡的文物保护专员,对大红泉堡进行监督保护。大红泉堡终于恢复了原貌。

相对于老安的农家小院型“违建”,基于现代工业产生的破坏长城问题,解决的难度常常更大。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黄安铺村的鸡冠子山顶的“战国燕北长城遗址朝阳沟障址遗址”上,在十几年时间里,一直耸立着一座50米高的通信铁塔,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的塔基及附属建筑物严重破坏了长城的主体及整体风貌。

2020年4月20日,元宝山区检察院向元宝山区文旅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责令涉案公司拆除通讯铁塔,将燕北长城遗址恢复原貌。然而,铁塔并未如期拆除。

于是,从元宝山区检察院到赤峰市检察院,再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从发现信号塔违建到发出检察建议,再到举行公开听证会,进而召开多部门联动的协调会,三级检察院共同开展了一场“拆塔行动”。

2020年7月22日,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批复,元宝山区检察院以元宝山区文旅体局为被告,向元宝山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经检察院与各方反复沟通协调,2020年10月24日,两家相关公司终于将涉案基站及附属物全部拆除,检察官现场监督违建铁塔拆除过程。该处燕北长城遗址原地貌基本恢复。

鉴于行政机关已履职到位,2021年1月5日,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批复,元宝山区检察院撤回了起诉。

与赤峰市“燕北长城遗址”遭遇有些相似,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的“明长城—紫荆关长城—大盘石村南长城3段”遗址也因一家石料厂的生产遭到一些破坏。但该案件的解决,主要是通过检察民事公益诉讼途径。

在紫荆关长城遗址旁边,这家石料加工厂的厂房占地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距紫荆关长城的最远距离为98米,最近距离仅有48米。这家石料厂在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开采原料、破碎、筛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

2021年3月24日,河北省检察院以开展全省长城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联合省文物局对河北境内多处明长城遗址进行实地踏勘时,发现了这个石料厂的问题。

4月2日,保定市检察院决定作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6月23日,保定市检察院就此案向保定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月29日,保定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5项诉讼请求。

11月30日,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紫荆关长城段,对涉案厂房拆除和环境修复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确认,涉案厂房及相关附属建筑已经全部拆除,功能损失费、惩罚性赔偿金、鉴定费用全部足额支付到位,相关公司正在按照治理方案进行生态修复。

而对于河北省滦平县检察院的检察官来说,因为管辖领域内的长城是旅游热门选择,在破坏长城的行为中,旅游和驴友的不文明行为问题更加突出,在处罚违法行为的同时,相关教育、警示也是重要内容。

2021年6月17日,河北省金山岭长城景区执勤的长城保护员发现,两块墙砖上分别被刻上了一些清晰的字样。保护员报告后,河北省滦平县金山岭长城文物管理处主任郭中兴当天就通知了滦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肖玉芳。

6月20日,依托《滦平县长城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由滦平县检察院牵头,与县公安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金山岭长城文物管理处等成员单位召开磋商会议。检察官建议,对刻画长城墙砖行为要及时、依法查处。

通过疫情安检系统信息比对,再结合视频监控,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两名游客:聂某和赵某。经查,6月17日当天,聂某在墙砖上刻画其父母的名字,因聂某力气较小,同行的赵某用随身携带的钥匙串,帮他在两块墙砖上刻了字。

7月30日,金山岭长城文物管理处复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事游客作出行政处罚,赵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聂某被处罚款200元。

此外,管理处还在“案发现场”设立了专门的警示牌,将处罚情况予以公开,用以警示游客文明出游。此次对长城刻画者的处罚,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处罚”。

“对破坏长城行为就该零容忍!这次‘最严处罚’的警示作用特别明显。有了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我们的管理工作更有底气了!”郭中兴说。

近年来,在助力长城保护这片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通过一批案件的成功办理,已经取得了引人注目的好成绩,赢得了相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熟悉和认可。

截至2021年底,甘肃省检察机关发出有关长城保护的检察建议111份;陕西省榆林市检察机关发出此类检察建议60份,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河北省检察机关办理长城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173件,其中发出检察建议100件,磋商办理71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件。

目前,在长城沿线的其他省市区,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也都在积极推进之中。

当然,随着工作的深入,一些制约性的因素也正引起检察人的思考。例如,怎样强化人员和技术、机制等保障,让这项办案成本高、难度大的工作不但能“短促突击式”发力,还能走向长期化、常态化;又如,如何推动立法完善,让这项工作有更明确、清晰、权威的法律依据;等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进一步深化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的沟通协作,争取联合发布长城保护专题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举办长城保护检察论坛、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等,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明确监督重点,发挥一体化办案、跨区划协作机制。

推动文物保护法修法时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公益诉讼办案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同时,注重以案释法,强化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长城保护工作。

随着检察公益诉讼事业的深入推进,为长城保护事业奉献法治力量,检察人底气也越来越足了。

2

最好的保护藏在发展中

梳理记者接触到的涉及长城保护的案件,就会发现,它们的“余味”大不相同。

最畅快的,是那些现代工业和基建破坏和危及长城的案子。此类案子的办理虽然难度较大,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精神,案子办下来,长城也得到了安宁,案结事了。

如陕西榆林神木市、府谷县办理的几件煤矿开采危及长城安全案,煤矿受到了处罚,当地也已明确,今后凡地面有煤的矿脉,一律留存煤柱不再开采;再如河北保定市检察院提起的河北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违建厂房已经拆除,生态正在恢复。

心里真正难以放下的,是那些涉及长城沿线农牧民的案件。此类案件办理起来虽然阻力较小,危害长城的行为也都得以纠正,但案子后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研究和跟进。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清水营村,有座清水营城址,为省级文保单位。自2008年起,多个影视剧组在这里拍摄过《画皮》《花木兰》《雪狼谷》等40多部影视剧,客观上拉动了本地经济发展。

2016年,宁东镇政府未经审批,由某影视公司在清水营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工搭建了一座木质影视拍摄基地。施工方在清水营墙体上以打孔方式搭建拍摄场景,给城址造成严重损坏。2019年10月,灵武市文物部门向宁东镇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0年8月,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清水营的影视基地并未拆除,墙角还遗留着大量建筑垃圾。随即,灵武市检察院向宁东镇政府、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切实整改影响文物安全和有碍清水营环境的行为,恢复城址历史风貌。不久,检察院收到书面回复,违法搭建的影视基地已基本拆除。

线索发现之后的一系列办案、整改环节,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检察院检察官马赞一直参与其中。谈到本案办理难点,马赞深有感触:最难的,就是说服清水营村干部和群众同意拆除。因为村子和城址紧密相连,通过扮演群众演员、为剧组提供食宿,乡亲们也增加了不少收入,这个影视基地也成了村里的一条“财路”。

为此,灵武市检察院还联合市文旅局、宁东镇政府、村干部召开现场会,邀请专家前来说服论证。

“村民的工作做通了,影视基地也拆了。下一步,如何处理好清水营开发和保护之间的关系,让长城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有关专家还在进一步研究论证之中。”马赞说。

榆木岭长城位于河北省迁西县城东北50公里处,是京津地区知名的打卡地。春秋季节,长城脚下的榆木岭村每天都会迎来数千名游客。

2019年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榆木岭长城存在登山阶梯破坏城墙问题。2020年1月,该院向当地镇政府、县文旅局发送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10月,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并通过了县文旅局的验收。

办案过程还算顺利,但迁西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蔡玉玫的心里还是不踏实。进村调查时,村民们的困惑让她印象深刻:这条步道是当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的政府财政补贴建设项目,建成后,对散步的村民、摄影的游客都很方便,是个好项目啊,为啥一定要拆?

要让办案过程同时成为法治宣传的过程。为此,蔡玉玫和同事们一次次来到榆木岭村,大家打着旗子,拉着横幅,在集市上向村民发送宣传材料。蔡玉玫还通过村里的大喇叭,反复给村民讲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

谈到步道拆除过程,家住榆木岭村的长城保护员刘晓强记忆犹新:“当时,我组织村民一块一块拆。为避免损坏长城墙体,乡亲们推着小车,一趟一趟把拆下的路基运下了山。”

除了担任长城保护员,刘晓强多年来经营着一家民宿,2021年又当上了村支书。他表示:“不管怎样,在更妥当、更合规的方案拿出来之前,我们是不会再贸然进行这样的开发项目了。”

话里话外,刘晓强显然有所期盼。

高家堡是位于陕西省神木市的一处重要明长城遗址。这里是著名电视剧《平凡的世界》中“原西县城”的拍摄取景地。记者在这里看到了“熟悉”的“原西县区委大院”“照相馆”“供销社”等场所。同时,堡内的开发利用也非常到位,有特色商店、文艺表演等。

据了解,长城国家文化遗址公园高家堡核心展区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之中。此外,在神木,神木营南城墙保护工程设计方案、高家堡西城墙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已完成,高家堡南城墙西段保护修复方案已上报省文物局待批复。

“长城保护需要合理利用、保障民生。将长城保护和长城文化传播、旅游等合理融合发展,形成良好互促的高质量发展模式,使长城周边的人民群众不仅是长城的一线护卫者,也能成为长城保护的受益者。”胡卫列的一席话,道出了长城保护工作的“立体性”。

3

保护长城需要“加我一个”

2006年实施的长城保护条例规定,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长城整体保护工作,长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保护工作。

这里所说的文物主管部门,目前在国家和省一级统称“文物局”,到了地、市一级,往往就不再是单有设的文物局,由于机构合并,名称可谓五花八门,其中承担文物管理职能的部门往往人员不多,对于保护长城这个世界上体量、长度最大的线性文物来说,显得力不从心。

因此,“文物局”之下,各地往往设有研究院、长城保护站等事业单位,基层还聘有长城保护员。

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呢?在兰州,甘肃省文物局调研员梁建宏的渊博学识和在实地文调中晒黑的面孔,让人记忆犹新。在武威,该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王树华不但一路陪着我们踏查长城,还专程领我们参观了建造历程曲折的博物馆、长城保护研究院。

在榆林,已经建立起长城保护“四个一”工作机制。长城沿线县市区每个月至少巡查1次、每个乡镇设立一个长城工作站、每10公里至少聘请一名长城保护员、每公里至少设置1个长城保护标识。每逢周末,榆林市文旅局副局长任强还常常亲自组织志愿者走长城,锻炼身体加巡视长城保护情况。

1998年至今,河北省滦平县金山岭长城文物管理处主任郭中兴一直在金山岭工作。用该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肖玉芳的话说,这里的每段长城,他闭着眼都走不错。

支持这些人一路走来的,只能是对文物持之以恒的爱和对文保工作愈酿愈浓的情。

同时,他们对文保工作的现状和问题,也认识得极为清醒——“希望国家在县市区一级能单设文物局,特别是成立专门的长城保护管理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厘清工作职责,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在神木的一次座谈中,当地文保人员这样说。

2021年10月14日晚,检察工作采访间歇,记者专程赶到榆林长城保护志愿者协会,拜访了会长高秋燕女士,听她讲自己保护长城的故事。

高秋燕在榆林发起成立了长城保护志愿者协会,协会至今已有注册会员数百人。该协会于2014年创办的“榆林长城主题展馆”,目前已接待国内外1.2万多名观众。

2021年6月12日,在陕西省举办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陕西主会场活动中,高秋燕荣获首届“最美陕西文物安全守护人”称号……

在采访途中,还读到一篇朋友发来的微信长文:《我在腾讯修长城》。于是,2021年11月9日,记者来到腾讯北京总部大楼,走访了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高级项目经理马尧。

“2016年9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与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共同发起一项关于长城保护和文化传播的大型公益项目——‘保护长城,加我一个’。”

马尧说,自2016年以来,腾讯已先后捐赠3500万元,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共同成立了长城保护公益专项基金。

“我们的多个业务产品,也在尝试用更多样的方式,让更多人了解长城,爱上长城,一起保护长城。微信和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共同创作了小游戏《一起修长城》。通过游戏,玩家可以看见古长城1∶1的高像素复活,还可以线上学习烧长城砖、修长城的相关技艺,实现‘云’修长城。用这些新文创的形式,让长城,以最近的距离来到了更多人的日常生活中。”马尧说。

走出腾讯大厦,记者突然想起,高秋燕说过,她们协会从2017年起,也在榆林推进“保护长城,加我一个”的公益项目。

记者真切感到,保护长城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各种力量正在成长和汇聚……

作为保护长城的重要力量,检察公益诉讼大有可为。(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3月上期)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转载时请在醒目位置标明作者,并注明来源:方圆(ID:fangyuanmagazine)。

编辑丨肖玲燕 王丽 设计丨刘岩

检察日报记者丨柴春元

摄影记者丨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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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城保护“朋友圈”里,一抹“检察蓝”悄然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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