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喜报 | 全国双百政法英模李立华荣获“河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2022-03-11 16:0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为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全面展示全省广大妇女奋勇争先、顽强拼搏、建功立业新时代的新作为、新精神、新风采,3月8日,河北省妇联在石家庄召开“跟党奋进新征程 巾帼一起向未来”2022年河北省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大会。大会表彰了2021年度河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和2021年度河北省巾帼建功标兵、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李立华,被省妇联授予全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李立华,盐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沧州市第九、十届党代表。先后荣获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人民最满意的基层政法干警、河北好人、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个人荣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李立华始终秉承忠诚担当、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理想信念,在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敢于攻城拔寨。由于工作出色,百姓信赖,2016年,盐山法院以李立华姓名命名成立了“李立华执行室”。她向社会公开承诺:有案必办,办必有果;有诺必践,践必应诺;有访必接,接必回复;有难必帮,帮必解忧。多年来,“李立华执行室”成为一面先锋旗帜,在百姓中有口皆碑。

“拼命三郎”是同事们对李丽华的称呼。她抛下所有家务,顾不上年老多病的老人和正在上学的两个孩子,加班加点,节假不休,两三个月才能见一次远在天津上学的孩子,父亲住院做手术也只是陪了一个晚上又回到工作岗位,在夜以继日的摸爬滚打中练就了真正的“女汉子”,全身心的忘我工作铸成力克执行难的一名尖兵。她总是这样激励自己:“我是人民的法官,既然我选择了这份职业,我就做好了牺牲一切的准备”。

原标题:《喜报 | 全国双百政法英模李立华荣获“河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