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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法国汉学家戴文琛:桃花女破周公,观音变鬼王

谢霞
2017-06-27 18:19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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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文琛教授

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的戴文琛(Vincent Durand-Dastès)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开讲的“地狱·希望·超度:明清通俗文学和宗教意识”的四场系列讲座,6月7日、8日进行了第三、四讲。

6月7日下午讲座题目是“周公桃花女阴阳斗传 : 一项近代中国的有关结婚、算命和延寿的民间神话故事”。桃花女和周公的故事在明清时期十分流行,《西游记》第三十五回孙悟空发课时嘴里念念有词,延请的就是“《周易》文王、孔子圣人、桃花女先生、鬼谷子先生”。《二刻拍案惊奇》第三十三卷有“好一似桃花女嫁了周公,家里一发的阴阳有准,祸福无差”的比喻。以上两个例子说明至少在《西游记》和《二刻拍案惊奇》的写作时代,桃花女和周公的故事就已比较普及。

但是,桃花女和周公的故事虽然流行却长期被人忽视。目前已有的学术研究大多数只着眼于它和传统婚姻的关系,而很少就整个故事进行具体分析。本次讲座,戴文琛教授就从已有的各个版本的周公桃花女故事入手,对这个故事的内涵与演变进行分析。

杂剧、通俗小说、近代地方戏、宝卷、民谣、民间传说,甚至当代的台湾电视剧都有以周公桃花女故事为题材的作品。元代的王晔《桃花女》杂剧现存两个传本,分别是脉望馆抄校《讲阴阳八卦桃花女》和臧懋循《元曲选》所收《桃花女破法嫁周公》。通俗小说有《阴阳斗异说传奇》(又名《桃花女阴阳斗传》、《神侠桃花女》)。 还有一些叫做《桃花斗法宝卷》或《桃花延寿宝卷》等以周公桃花女故事为题材的宝卷。清代和近代的地方戏里也有这个故事,如京剧有一出戏叫《乾坤斗法》,别名是《桃花女破周公》。京剧以及安庆梆子腔、安徽泗州戏、徽剧、 豫剧、秦腔、桂剧、滇剧等地方戏里也有相关剧目。根据《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和地方民间传说集,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河北、河南、湖北、上海、福建、广东等地也有关于桃花女或周公和桃花女的民间传说。而且一些地方的风俗传说会用周公和桃花女的故事来解释一些风俗的由来,比如吉林东丰县用它来解释新娘要哭花轿的原因。河北、河南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还有叫做“周公村”、“桃花村”。

《桃花女阴阳斗传》

由此可知,周公和桃花女的故事除了元杂剧和清代的通俗小说以外,主要以口传文学的形式流传,它的代表作品是口头文学作品。这个故事流传很广,因此可以说它有一个基本的结构,各种口传的版本会有所出入,这些差异很有深究的意义。

周公桃花女杂剧中,周公因桃花女多次破他的卦,决定选一个极凶之日娶桃花女过门,当天就用法术害死桃花女,没想到却被桃花女一一识破,巧妙化解。娶亲当天是星日马直日,桃花女用一副马鞍搭在门槛上就破解了这招。桃花女又用柳弓桃箭赶走丧门、吊客两位凶神,正是“柳木弓,桃木箭,射了左扇时射右扇,丧门、吊客影无踪,一切凶神不见面”。

清代的相关通俗小说中,出现了玄天真武大帝,周公和桃花女分别成为真武大帝的戒刀和刀鞘。真武大帝在雪山修道的时候,曾用戒刀剖腹洗肠,昏迷时把戒刀弃了,戒刀后在荡魔山中修真,并在山中兴妖作怪。刀鞘则被留在元玄洞中养性,后被西池王母召上天管理桃园,赐名桃花仙子。在这个故事中,周公变成了妖魔,被教化后到人间替人算命,但因为算命太准,泄露天机,所以上天派桃花女下凡和周公斗法。

周公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人物。历史上真实的周公是周文王的儿子,周武王的兄弟,是周王朝重要的建立者。这个真实的周公会出现在一些历史小说和剧本中,郑光祖《辅成王周公摄政》就是以真实的周公为主人公。周公桃花女故事中的周公和历史上的周公有一定的关系:历史上的周公常被当作算命家的祖师。这是因为人们认为周公曾经参加过《周礼》和《周易》的写作。在敦煌发现的一些算命书籍也常常和周公扯上关系,其中最有名当属《周公解梦》。甚至在通俗小说中,周公也被看作算命的祖师,《铁树记》就把周公和伏羲、文王、孔子等人看作“八卦祖师”。

作为“八卦祖师”的周公

通俗小说和民间传说、地方戏中的周公首先是一位神奇的算命者,他有时是历史上的周公,有时又不是。《桃花女阴阳斗传》中他因为“既不能匡君于正,又不能舍身为国”而隐居朝歌替人算命解卦。此外,他同时也是一位道教法师。他做法时打散头发,仗剑步斗,口中念咒,用朱砂画灵符,和道教法师如出一辙。最后,周公还是一个掌握杀人妖术的巫师。小说中,他曾用黑犬镇压法试图取桃花女的性命。

桃花女首先是一个美女,几乎可以被看成爱情的神。桃花作为美女和爱情的象征,有悠久的传统,《诗经·桃夭》中就有“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诗句。《桃花女阴阳斗传》站在周公府上女眷的角度写出了桃花女的绝色,天香小姐“便定眼把桃花女一看,只见他生得不啻蕊宫仙女、月殿嫦娥,心中十分爱慕”。

桃花女还是一个知道“妖术”的“阴人”,一个能帮别人延年益寿的妖女。她敢于和名叫“周公”(“周公”是儒家最为尊敬的圣人之一)的正统算命家斗法。她也敢于救助一些按照命数一定要死去的家。她征服周公时,不仅使用比较传统的法力,像她身上所带的桃木(桃木作为辟邪之木有很古老的历史),而且也使用女性的特殊权利:引以为傲的美貌和让众凶神唯恐避之不及的阴气。桃花女还是一个女侠,这也是有传统的。明朝末年的《七曜平妖传》第九回列有一批女侠名单,桃花女也在其中。东北有一个民间传说也说桃花女是女侠,她从五岁起就开始习武,后为了保护全村人嫁给妖人周公。湖北九龙山的故事说的是桃花女帮助吕后杀韩信的故事。在这些民间传说中,桃花女都作为一个女侠存在。最后,桃花女还是一个女神或者仙女。江苏张家港的河阳《桃花延寿宝卷》里桃花女是九姑星,是九天玄女娘娘的徒弟,后者是一个很重要的女神,所以桃花女也是一个女神。

桃花女过门到周公家里的时候,使用筛子来辟邪。

故事里桃花女有助手也有对手。对手是凶神煞星,有一些是本来就在人间各个方位的凶神,有一些是周公做法请下凡的凶神。前者如星日马、斗木犴、鬼金羊、卯日兔,后者如丧门、吊客还有黑煞。丧门和吊客是预示着死亡的凶神。但是桃花女也会请一些帮手,如请来红煞帮忙对付黑煞。黑煞是宋朝以来一个很有名的神,红煞却不是:“红煞”在民间传说里代表非常有害的邪气,比如说湖北伍家沟民间说法认为“死人有白煞,结婚有红煞”。湖北十堰还有黑龙江都认为新娘带有红煞。其实红煞和处女红有关,处女红代表着女性的力量和污秽,是一种让男性感到害怕的力量。芮马丁(Ahern Emily Martin)在“Power and Pollution of Chinese Women”一文中曾有过讨论。

桃花女和周公代表阴和阳的分别,周公是阳的象征,代表秩序和命运,桃花女是阴的象征,代表反秩序和反命运,这是桃花女和周公故事中比较深刻的内涵。我们可以把周公和桃花女的故事可以看成一个民间神话,这个神话故事在试图解释一些社会现象,比如婚姻对新娘来说是否是一种死亡?命运虽由天定,但在法师的帮助下,人们能否逃脱命运?

讲座结束时,在场师生和戴文琛教授进行了讨论互动。吴真老师认为,女性因为性别而具有了阴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一种污秽,更是一种威力很大的力量,它能够摧毁很多东西,在中国的文学和宗教里也是一股很重要的推动力。周公桃花女故事中黑煞和红煞的对应可以看成红和黑的对应,很多戏曲包括傩戏都有对应的一红一黑的人物,如关羽和张飞。他们不一定有专名,但却是一对一存在的。张雪松老师补充认为,如果《桃花女阴阳斗传》中黑煞称周公为“法官”,红煞称桃花女为“法师”不是偶然,那这就是一个证明秩序和反秩序的很有利的例子,因为“法官”是非常正统的道教称呼,而“法师”有民间教派的色彩。

6月8日的讲座主题是“中国‘非经典’宗教叙事文学的定义:以超度仪式在明清通俗小说中的叙事作用及通俗仙传的宗教意义为例”,戴文琛教授首先指出,小说,尤其是明清的小说有“补宗教史”的作用,是“非经典”宗教叙事文学的一种。上个世纪80年代前学者一般用纯文学的视野研究这些“非经典”宗教叙事文学(包括中古志怪小说、帝制晚期的通俗叙事文学)。80年代以来,学者在研究时加入了人类学或宗教历史学的方法。比如对中古志怪小说的研究就经历了从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的“纯文学”看法到Robert Campany (康若柏)、 Dudbridge (杜德桥) 和李丰楙的理论转变。此外,从1980年代起一些人类学家如法国的贝桂菊(Baptandier),和宗教学家如荷兰的梅林宝( Meulenbeld),都开始用他们学术领域的方法来分析明清通俗叙事作品。同时出版界新出了不少以前被忽视的珍贵材料,如林辰和段文桂编著的《中国神怪小说大系》里的一大批明清通俗小说。这都可以说明志怪小说、神魔小说研究的转向。

明末清初一批神仙通俗传记小说,如《二十四尊得道罗汉传》《七真祖师列传》《曲头陀济公传》以及邓志谟三部道教小说等作品都带有宗教意识,而且这些小说有很鲜明的特点。它们很重视发展女性信徒和创造女性神仙,何仙姑、孙不二、桃花女都是著名的女仙。它们也重视对一些地位很高的神仙进行“人生化”,比如吕洞宾就有很多“反正”故事。

通俗小说里的“五雷法”很有趣。十七世纪邓志谟的《萨仙咒枣记》第四卷讲萨君用五雷法轻松降服了颠鬼。《麴头陀济颠全传》第二十二回里,一个叫严太仲的道士知道“五雷戏法”,只要书一道灵符,将纸封上,等到要用的时候,暗地拆开纸,手中就有阵雷迸起。鲍菊隐(Judith Boltz)在“Not by the seal of office alone : new weapons in battle with the supernatural”一文中认为最有用的驱邪武器往往伴随着巨响,五雷法的出现和使用应该和火药的发明有关。《麴头陀济颠全传》把正统的“五雷法”当作“五雷戏法”,很可能证明当时释道以外的观众会享受法师所作的仪式的戏剧性。

通俗文学还可以补充地狱的历史和地理。犯什么罪要下地狱,在地狱要受怎样的惩罚,在《十王经》、《玉历宝抄》这些宗教文本里都有记载,但是它们几乎没有对地狱风景环境的描写。水陆画会有地狱风景的描绘,除了冥王以外,水陆画里也会有可怕的山和树,这些风景组成了整个地狱的景象。通俗小说中也会有地狱风景的描写,它们一般以“但见”“怎么见”看头,戴文琛教授称之为通俗小说内的“俗赋”。《西游记》、《续金瓶梅》等小说都有这种描写,如《西游记》第十回唐太宗入冥时遇到幽冥背阴山,小说中有大段文字极力描写地狱的恐怖和艰险:

形多凸凹,势更崎岖。峻如蜀岭,高似庐岩。非阳世之名山,实阴司之险地。荆棘丛丛藏鬼怪,石崖磷磷隐邪魔。耳畔不闻兽鸟噪,眼前惟见鬼妖行。阴风飒飒,黑雾漫漫。阴风飒飒,是神兵口内哨来烟;黑雾漫漫,是鬼祟暗中喷出气。一望高低无景色,相看左右尽猖亡。那里山也有,峰也有,岭也有,洞也有,涧也有;只是山不生草,峰不插天,岭不行客,洞不纳云,涧不流水。岸前皆魍魉,岭下尽神魔,洞中收野鬼,涧底隐邪魂。山前山后,牛头马面乱喧呼;半掩半藏,饿鬼穷魂时对泣。催命的判官,急急忙忙传信票;追魂的太尉,吆吆喝喝趱公文。

通俗文学对地狱的补充还体现在对下地狱的罪犯的心理状态的描写上。京剧《探阴山》详细刻画了包拯下地府时内心的恐惧。《梁武帝西来演义》里也有对郗氏变蟒时又气又羞又无可奈何的心理状态的描写。通俗文学中有时候也会有对地狱的问答。《醋葫芦》第十二回,波斯在地狱见到地藏,一股脑儿向地藏问出心中的五个疑惑,如黄巢是否是目连托生、祖宗的魂魄为什么不在子孙家中等问题。地藏只是笑呵呵回答“我道阳间定多奇异笑府,今果然矣”。这些都是对地狱的幽默想象。

另一个要关注的问题是明清通俗小说和戏曲中的普度仪式及其宗教意义。在小说里,下地狱有比较重要的作用,比如一个经历过地狱的人回到人间后很可能会成长为小说中的重要角色。更重要的在于下过地狱的人回到阳间时一般要做一次很大的超度仪式。普度仪式、施食、放焰口、水陆斋、无遮大会等超度仪式都是明清通俗小说经常描写的对象。《西游记》里唐太宗回到人间后举行的普度仪式对整部小说至关重要:正在举行仪式时,观音菩萨现身嘱咐玄奘去西天取经。因此可以说没有这次普度仪式就没有西天取经故事。《萨守坚咒枣记》里,萨守坚从地狱回来后,要举行一次很大的超度仪式,每日三餐施食。但是马灵官看有妖精魔怪乱抢,就用三昧真火烧去,连斋食也烧得焦枯,众鬼也没法吃。观音菩萨见此情景变变作一个三头六臂、青面獠牙的鬼王混在斋坛中,用甘露水浇灭马灵官的三昧真火,众鬼魂才得饱餐斋食。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部道教小说里救冤魂的神是观音菩萨,而不是道教的救苦天尊。在近代华南地区的元皇派法师仪式画里(如李远国教授所藏的仪式画)也经常出现观音变鬼王这一故事。

观音变鬼王

近代华南地区的法师仪式画一般是十二幅一套:入城隍庙一幅,十殿冥王共十幅,施食仪式一幅,所以普度仪式在这些仪式画中得到了比较好的表现。当然,仪式画中最著名的入冥和超度故事当属唐太宗入冥和郗氏变蟒这两个故事,这在前两讲已经详细分析过。

本次讲座,在场的师生和戴文琛教授也进行了良好的互动。张雪松老师总结了中国入地狱和破地狱的传统:早在先秦时期就有入冥,甘肃放马滩秦简就有这类记载。南北朝时期,这类故事一下子丰富起来,这估计和佛教的刺激有关,入地狱的基本模式在这个时候就已奠定。唐代时关于地狱的图画出现了,敦煌壁画是重要的例子。宋元时,救苦天尊也变得常见。明清时期,无论是小说还是水陆画,最大的变化就是地藏菩萨变得比以前更加重要。张雪松老师还认为地狱实际上建立了一个官僚系统,顺着利用这个系统就出现了活捉,比如活捉仇人下地狱审判。逆着利用这一系统就出现了超度,因为超度可以改变原来的地狱审判结果。

何建明教授认为老百姓最喜闻乐见的故事往往更真实,通俗小说对地狱的描写恰恰是人性中最真实的一个空间。在此之前,儒家不重视这些,所以通俗小说中的这些描写恰恰补充了人性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合影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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