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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在线】淘宝购物起纠纷 法官线上速解纷
调解在线
3月21日,安陆法院雷公法庭通过线上成功调解一起因淘宝购物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沟通,两天内妥善化解矛盾,最终原告撤诉,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 本 案 情
原告叶某是广东人,在淘宝平台上开了一家汽车用品专营店,被告余某(化名)则是一家汽修店的老板。2021年10月31日,余某在叶某的淘宝店购买汽车用品,在收到货物后,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叶某补发货物。
余某收到补发货物后,却在淘宝平台申请退货退款,只退回了补发货物,并未将原告第一次寄出的货物退回。由于余某填写的收退货快递单号都正常,淘宝平台极速退款给余某。最终,余某没花一分钱,从叶某手中买到一件“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叶某为了追讨自己的损失,多方联系余某。但是在平台给余某留言他不回,打电话也不接,叶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余某赔偿货款并道歉。
在 线 调 解
2022年3月18日,叶某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案件标的只有530元,且原告人在广东,如果按照传统诉讼方式,通知原告过来调解开庭,原告诉讼成本将远大于案件标的,为体现司法便民,按照最高院下发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线上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随即拨通了被告余某电话。
余某在电话中故意回避问题,顾左右而言他,一直强调该纠纷淘宝客服已经处理完毕,不肯正面回答是否将叶某第一次寄过来的商品退回。
“这个案件涉及的钱款也就几百块,何况买东西付钱本就是应该的。如果确实有质量问题,那就该把东西退回去。都是生意人,诚信为本才是最重要的”。虽然余某一直拒绝承认事实,但是经承办法官的耐心开导,余某最终承认了案件事实,并表示愿意配合把货款付给叶某。
“太感谢法官了,你们的工作效率真的太高了,我上午才通过移动微法院立案,下午你们就联系我,为你们的效率点赞”。法官随后与叶某联系,她在感谢法官的同时,也将这起矛盾产生的一肚子苦水向法官倾诉。
原来余某不仅虚假退货,而且还给叶某的店铺差评,给店铺的信誉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叶某要求余某赔偿货款,还要求其道歉,并且保证以后不在网购平台进行类似行为。
3月21日,承办法官将原被告双方拉进微信群,余某在群里向叶某道歉并承诺不再出现这种行为,叶某也表示接受道歉。同时余某当即把货款转给叶某,叶某也写下一份撤诉申请书,双方矛盾得以化解,至此案结事了。
法 官 说 法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钻平台空子。恶意退货行为,既侵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信誉,破坏了网络购物环境的正常秩序。广大消费者和商家要坚持诚信为本,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规范网购行为,做到健康、文明购物。
雷公法庭 王 凡:来 源
李晓宇:编 辑
淳于超:审 核
原标题:《【调解在线】淘宝购物起纠纷 法官线上速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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