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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不见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启解纷“安全模式”

2022-03-31 18: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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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虽在持续,但各类纠纷仍在所难免,法院受理的案件并未减少,审判工作依旧繁忙而有序。为避免因诉讼活动而产生人员流动和聚集风险,运城法院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云上法庭等,让群众足不出户也能轻松解决纠纷。

运城中院

2022年3月28日下午,运城中院速裁调解中心调解员宁保云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仅用3个小时就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诉前调解了4起知识产权纠纷。

这4起纠纷的原告分别身处杭州、成都、徐州,他们通过线上平台向运城中院递交立案材料并申请诉前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国内疫情防控政策,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4个案件分别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4个案件仅用了3个小时就全部达成和解协议,各方在线上签字确认,当场转账履行,并将履行情况上传调解平台。

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确认、线上履行,当事人无需奔波,即可通过视频调解在线化解矛盾。运城中院通过多元解纷、线上调解的方式,使得30%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在诉前化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升了维权的效率。

盐湖区法院

日前,盐湖区法院立案庭收到一起信用卡纠纷立案材料,征得双方同意后,案件当即被分流到金融纠纷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在承办法官出具调解书时,一方当事人表示自己因工作原因,当天无法到场。承办法官游小红便指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出庭”小程序成功连线“云上法庭”系统,双方就款项履行及期限等进行确认,并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确认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成果,利用互联网开展工作,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指尖司法、掌上天平”的高效与便捷。

稷山法院

稷山法院特邀调解员张经宇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仅用15分钟就快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吕某通过宣传途径了解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月18日上午8时许,其主动在平台上向稷山法院特邀调解员张经宇申请调解,并通过手机上传了相关证据材料。调解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且原被告均在外地,征得双方同意,决定立刻进行线上调解。双方当事人登录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调解员登录调解平台,三方视频连线,仅用15分钟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线上签字确认。

原告吕某当时正在出差的高铁上,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自己的纠纷,忍不住感叹:“万万没想到,咱稷山法院网上诉前调解真方便。”

闻喜法院

闻喜法院特邀调解员武晓惠受理上海某银行运城分行与董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后,多次打电话联系不上董某某,通过发短信沟通才知其在印度尼西亚某岛上打工,只能在特定时间联系,便与双方沟通好时间,通过调解平台线上视频方式对双方纠纷进行调解。

最终该银行减免了部分金额,董某某同意一次性归还欠款,在线签订调解协议后由董某某配偶当场付清,一起跨越国境的纠纷仅用1天就通过线上平台化解。

88岁的孤寡老人王某有三子一女,因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由闻喜法院畖底法庭特邀调解员席金新进行诉前调解。因老人的长子在湖南长沙定居,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子女四人一直无法坐在一起协商,调解员便利用调解平台进行视频调解。

经过耐心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赡养协议,老人由女儿赡养,其他三子每人每年承担赡养费6000元,老人满意地走出了法庭。调解员的温情劝导+线上平台的快捷高效,使得耄耋老人的烦恼快速消弭。

河津法院

近日,原告柴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将被告纪某起诉至河津法院。速裁法官齐红审阅案卷后,认为该案标的较小、争议不大,且被告纪某在外省打工,因省外疫情防控无法参加庭审。

考虑到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与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当即向当事人提出“线上解纷”,双方当事人欣然接受。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线上视频等方式多次与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最终调解成功,并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因被告所在地邮件送达也受到管控,便提出希望电子送达,河津法院于当日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将调解书送达被告。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方式,在当事人之间架起了快捷解纷的桥梁,既畅通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沟通,又节省了诉讼成本。

芮城法院

原告吕某通过网上立案向芮城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何某2009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居期间生育一女,2013年登记结婚,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自2017年分居至今,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多次协商离婚未果,故向法院请求判决与何某离婚。

3月25日,芮城法院诉前调解室调解员刘亚妮收到该案后,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由于原被告均在外地上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双方暂不能回芮城。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远程视频对话,就双方感情、孩子抚养等问题,耐心细致沟通,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努力平衡双方期望值,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内容及笔录,调解员通过调解平台推送给双方当事人阅览确认并线上签字,调解顺利完成。这种“线下零接触”的方式,令双方不再直面伤痕,让离婚纠纷也可以平和而冷静地处理。

新绛法院

近日,新绛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远程调解,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化解了矛盾。

韩某与孙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诉至新绛法院。新绛法院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时得知二人均在外地。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远程视频调解,调解员和韩某、孙某进行了一场跨越上千公里的“零距离”交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在平台上对协议进行签字、确认,“省时、省心、省力”地解决了纠纷。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开发的在线调解平台,可以实现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司法确认、立案等业务在互联网与法院专网之间实时自动流转。当事人只要登录微信“多元调解”小程序,借助网络和调解平台的音视频调解对话功能,即使身在异地、足不出户也可以实现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通过平台进行线上确认,签收调解书;若未达成协议,也可通过平台申请转为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指南

第一步: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多元调解”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调解平台。

第二步:进入调解平台后,点击蓝色的“登录”字样,即可进入登录界面,然后点击“用户注册”,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登录。

第三步:到达调解时间后,点击弹出的弹框“进入”按钮即可成功进入视频调解室。

第四步:进入远程视频调解界面后,主屏幕默认显示前置摄像头的影像,您可以点击任意小屏幕与主屏幕进行画面切换。

第五步:调解结束后,请您确认调解协议并签字提交,如有异议,可以直接向调解员说明。

第六步:当事人还可以在案件进展中找到并查看调解协议。

人民法院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的前提下,积极发挥智慧法院优势,使调解、诉讼、送达全程“零”接触,在诉前开展视频调解,既突破了地理空间的限制,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又满足了快速高效、经济便捷的司法需求,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化解纠纷,为老百姓提供更加多元的司法服务。

原标题:《疫情防控不见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启解纷“安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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