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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法案例】绑定身份信息的QQ号码应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赵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2-04-09 13: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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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泽法院 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 收录于话题 #任法案例 4个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2021)冀0505刑初75号刑事判决书

2.罪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被告人赵某注册公司从事网络游戏地下城与勇士的代练业务。被告人解某在该公司担任技术员,负责公司电脑运行维护并参与公司分红。

自2019年12月份起,被告人赵某从被告人蔡某处以73110元的价格购买QQ账号及密码等500余个;从吴某(另案处理)处以6万元的价格购买QQ账号及密码等1620个;从邱某处以 2700的价格购买QQ账号及密码等600个。从2020年3月份开始,被告人赵某利用上述购得的QQ账号及密码登录腾讯“地下城与勇士”游戏,通过积累游戏金币在网上出售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截止2020年8月30日,被告人赵某出售游戏金币得款5377287元,获利195142元,被告人解某获利44100元。

【案件焦点】

被告人赵某、蔡某、解某买卖的腾讯公司QQ号码能否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

【法院裁判要旨】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为运营“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积累金币获取经济利益,从蔡某等人处购买了大量的QQ账户及密码信息,涉案的QQ账户不仅有密码信息,其中还包含大量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QQ账户及密码是用户登录有关软件程序时所用的身份认证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被告人赵某、解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蔡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解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均具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解某退缴赃款,被告人蔡某退缴部分赃款,被告人解某、蔡某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要求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被告人解某的辩护人要求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被告人蔡某的辩护人要求减轻处罚、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罪责刑不相适应,不予采纳。其他相关罪轻的辩护意见,经查证属实,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赵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二、被告人解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三、被告人蔡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000元;

四、对被告人赵某的违法所得195142元、解某的违法所得44100元、蔡某的违法所得7311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五、对被告人赵某犯罪时使用的作案工具计算机主机9台、猫池9台、硬盘34个、CPU6个、机械硬盘一块(黑色2TB)、手机一部(苹果XSMAX);对被告人解某犯罪时使用的华为手机一部(P30PRO蓝色)、对被告人蔡某犯罪时使用的电脑主机五台(黑色)、华为手机一部(P20PRO蓝色)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六、对扣押在案未随卷移送的财物,在执行完财产刑后返还被告人赵某、解某、蔡某,其他在案财物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法官后语】

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腾讯公司QQ号码能否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含义,根据2017年5月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故相关信息是否与特定自然人关联,是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

具体到本案中,被告人赵某、解某从蔡某等人处购买的腾讯公司QQ号码是为了登录“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积累金币获取经济利益,而登录游戏需要实名认证,结合证人证言、书证等在案证据,可以证实被告人赵某、解某从蔡某等人处购买的用于“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刷金币的QQ账号绑定了公民身份信息,能够与特定自然人关联,故一审法院依法将上述绑定公民身份信息的涉案QQ账号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

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需要把握好能否关联特定自然人这一标准。以本案中的QQ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为例,二者从形式上看都是特定的数字排列组合,实际上二者有本质上的不同,身份证号是由公安部门编制的与公民个人真实身份一一对应的数字排列组合,能够关联特定自然人,属于公民个人信息;而QQ号的注册和使用在早期均不需要真实身份信息,既可以一人注册使用多个QQ号,也存在多人使用一个QQ号的现象,故未绑定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的QQ号无法和特定的自然人相关联,不能单独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

原标题:《【任法案例】绑定身份信息的QQ号码应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赵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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