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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贪图小利,偷盗燃气获罪
沁水县煤层气资源丰富,拥有国内最好的煤层气整装气田,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现已形成集抽采、液化、压缩、集输、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全产业链条,成为我县继煤炭之后的第二大产业支柱。近日,我院审结了一起盗窃煤层气的案件。案情简介
2019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人秦某某为了给自己经营的养猪专业合作社供暖,秘密在山西一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井场东南一侧管道处,利用电焊开孔、挖壕铺管的方式盗窃煤层气。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发现该处私接管道后在该支管上加装了流量计。自安装至被害公司报案,流量计显示被盗煤层气为7087立方米。经鉴定,被盗煤层气价值6733元。
判决结果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有话说
盗窃燃气不仅损害燃气公司利益、扰乱正常用气秩序,更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等化学性质,发生事故会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安全,必须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社会稳定。
盗窃燃气会被追究哪些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人贪图小利,私接管道偷盗燃气,因盗窃罪获刑。在实施盗气过程中,若故意破坏燃气设施,危害公共安全,还有可能会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燃气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需要每一位用户共同守护。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盗窃燃气后果严重,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贪图小利,以免害己害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供稿:综合审判庭
原标题:《以案释法 | 贪图小利,偷盗燃气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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