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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宣判!“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详情披露

2022-04-20 18: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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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2020年6月,“腾讯”状告“老干妈”拖欠巨额广告费,后发生反转竟是合同诈骗案一事吗?

事件发生后,引起舆论热议,网友将其称为“逗鹅冤”事件。腾讯和老干妈通过各自官方渠道发布了一则联合声明,双方宣布已厘清误解,未来将积极探索并开启一系列正式合作。

图源:央视新闻

腾讯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回应“被骗”一事,称一言难尽。

图源:腾讯公司

近日,“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二审宣判。据澎湃新闻,3人冒充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诈骗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案二审已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件过程梳理

事情起因于腾讯公司与老干妈的一场合同纠纷。

2020年4月,腾讯公司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拖欠广告费为由请求查封、冻结该公司1624万余元财产。

2020年6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民事裁定书。根据裁定书,法院同意支持原告腾讯的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624.06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腾讯方面表示,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腾讯被迫依法起诉,申请资产保全。法院依法裁定冻结对方企业账户。

2020年6月30日晚,老干妈方面发表声明回应称,经核查,老干妈公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老干妈公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老干妈公司发布声明 图源:老干妈公司

2020年7月1日下午,贵阳警方通报称,3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获取腾讯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随后,3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图源: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

2021年12月29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针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6年,并处罚金,3人退赔腾讯公司431万余元。

二审判决 图源:澎湃新闻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曹某、刘某某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上诉理由是“证据不足,量刑过重”。其辩护人认为,对于案件中“价值人民币400余万元的财物”有异议。

而裁定书显示,原公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判决未提出异议。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曹某、刘某利及其辩护人未提交新的证据。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判认定,曹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郑某君、刘某利系从犯。经二审审理查明,原判认定上诉人曹某、刘某利、原审被告人郑某君犯合同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审判决分项列举了认定事实的证据。所列证据经一审举证、质证,并查证属实,复经二审法院审核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认为,曹某、刘某利的上诉理由不成立,该院不予采纳。

二审法院认为,曹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腾讯公司价值人民币4313650.8元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遂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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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二审宣判!“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详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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