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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人提成300,的哥兼职“拉皮条”被判刑

2022-04-20 17: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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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出租车是一个城市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但个别出租车司机竟当起了“皮条客”,一边开出租车,一边招揽运送嫖客,干起违法犯罪之事。

案情回顾

老李“业务多”

李某是位老“的哥”,经常在荆州市火车站一带拉客。这天晚上7点,一位外地来的男子一上他的车,就坏坏的问道:“荆州这地儿有啥好玩儿的?”李某瞟了眼后视镜,见这位男子颇有些“社会气息”,或许是“目标客户”,便试探着回应:“那得看你想怎么玩儿!”男子坏笑着说:“嘿嘿,那自然是怎么好玩儿怎么玩咯!”

李某会心一笑,便给卖淫女“小田”发了条消息,确定正在营业,便将男子载往指定酒店。

(本文所载聊天记录、头像、昵称皆根据案情模拟,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没过多久,李某载着男子来到指定酒店,小田带着男子进入房间。李某则坐在大厅里休息。按照他们之间的约定,一旦带来的客人开始消费,卖淫女便会给的哥转账。可这次二十分钟过去了,小田还没给回信,李某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李某成功收取了300元回扣,正当他高兴着准备离开时,只见公安民警迅速冲进酒店,控制住在场所有相关人员。这个藏匿在酒店中的卖淫窝点被一举端掉,李某也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依法刑拘。

法院审理

介绍卖淫罪

法院审理发现,为了逃避打击,该卖淫窝点组织、招募了10余名卖淫人员在本市多家酒店间流窜作案,利用出租车司机招揽运送嫖客,给拉客的哥一定的“回扣”。李某因介绍他人卖淫,触犯了介绍卖淫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官心语

切莫挑战刑法

介绍卖淫,即俗称的“拉皮条”,是指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得以实现的行为。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就是典型的介绍卖淫行为。李某因贪图小利而被判处刑罚,不仅自己坐了牢、留了案底,成为一生的灰色记录,也会对其家庭、子女造成负面影响。

法官提醒广大的士司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握好方向盘,走好人生路。同时也提醒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行业从业人员,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以上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包庇罪定罪处罚。事前与犯罪分子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开车"拉皮条",利薄风险高。

莫要存侥幸,刑法不得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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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介绍一人提成300,的哥兼职“拉皮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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