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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军主持召开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
4月21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德军主持召开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县领导刘海龙、张静玉、林宏伟、丁志涛、刘长青、刘广弘及各乡镇、相关单位和三个农场社区管委会分别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会议。
高德军强调,各行政机关要不断提升决策水平,以《绥滨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细则》为抓手,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听取群众呼声和意见,切实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稳定性。要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提升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高德军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沟通协作,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各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要加快成立粮食集团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细化集团章程,合理设置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辅导,做到依法组建。高德军强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治安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群策群力,树立“以专业对职业、以团队对团伙”的工作理念,坚决打好反诈歼灭战,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高德军还就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工作、在职机关事业人员提高住房公积金比例、公务员基础绩效奖测算和2022年绥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等工作提出要求。
会上,传达了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汇报了关于《绥滨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细则》(讨论稿)、关于绥滨县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关于调整绥滨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关于绥滨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调整部分指挥机构及人员职责、关于2022年绥滨县堤防防汛责任人清单,汇报了关于组建绥滨粮食集团情况、关于《绥滨县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工作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绥滨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关于绥滨县在职机关事业人员提高住房公积金比例、关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测算、关于社保资金定期存款情况、关于2022年绥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情况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前,县政府党组学习了省委书记许勤在全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专题办公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原标题:《高德军主持召开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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