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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加快出台促进制造业投资政策,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

深圳特区报
2022-04-26 19:48
金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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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特区报4月26日消息,深圳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市委财经委员会会议近日召开。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真抓实干,争分夺秒抓好二季度经济工作。狠抓服务业发展,促进营利性服务业、金融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非营利性服务业等稳定增长。狠抓项目建设,坚持以重大项目带动有效投资,加快出台促进制造业投资政策,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狠抓外贸增长,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服务好重点外贸企业,提高跨境货物运输效率。狠抓消费带动,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有效促进汽车消费,做大网络零售规模。狠抓要素支撑,保障好电力等能源供应,强化产业空间保障,加强原材料等初级产品保障,降低综合营商成本。

附《关于深圳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4月11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局局长 代金涛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深圳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市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双区”驱动与“双区”叠加的黄金发展期,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惠企利民举措,多渠道组织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财政支出强度,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改革创新,以更大政策力度、更实改革举措来对冲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作出了财政贡献,顺利完成了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的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21年全市预算收支有关情况

1.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1110亿元,比2020年增长13.5%。其中,中央级收入6852.2亿元,增长15.5%;地方级收入4257.8亿元,增长10.4%。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3450.5亿元,增长11.8%;非税收入807.3亿元,增长4.8%。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7.8亿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预计总收入615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0.2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支出,预计总支出6055.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02.2亿元。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9.9亿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预计总收入3801.7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4.1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支出,预计总支出3723.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77.9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3.7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收入、上年结余等各类转移性收入后,预计总收入2473.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87.3亿元,加上调出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转移性支出后,预计总支出1508.6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965亿元。

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1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3亿元,加上结转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后,预计总收入116.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8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52.8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4.5亿元。

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含已实行省统筹的企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收入841.6亿元,增长19.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99.2亿元,下降4.8%;当期结余242.4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163.7亿元,增长12.6%。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执行数,待中央财政正式批复我市2021年结算后将有所调整,届时我们将在年度决算草案中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的特点

2021年,全市财政系统牢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使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为“双区”建设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提供坚强财政保障,推动深圳“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呈现“五个更加突出”的特点。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惠企利民举措,积极的财政政策“促发展、激活力”效能更加突出。一是把减税降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形成“水多鱼多”良性循环,全年新增减税降费734亿元,主要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免633亿元,降低医保费率等其他政策减免101亿元。二是优化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加大新技术新产品采购,全年完成新技术新产品采购237亿元。三是发挥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效用,释放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政策红利,累计入池贷款超7300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15.58万户;创新政府分担风险机制,以财政增信累计撬动银行贷款240亿元、扶持中小微企业2.1万家。

2.辖区财政收入首次超过万亿元、财税效益领跑全国,深圳服务全国全省的能力更加突出。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从特区成立之初不足1亿元到2021年超过1.1万亿元的历史性跨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四千亿元,显示深圳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一是单位面积财税收入和税源密度居全国城市首位,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超5.5亿元(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市场主体总量超380万户,彰显了深圳经济强劲的内生增长动力。二是深圳对中央财税贡献突出,2021年中央级收入占深圳辖区收入比重为62%、增长15.5%。三是深圳对全省收入增长贡献突出,2021年深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占全省地方级收入总量30.2%,占全省地方级收入增量的34%,直接拉高全省地方级收入增幅3.1个百分点。四是财税结构呈现“8868”高质量分布格局,收入质量较高:地方级税收占全市收入比重超八成,明显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第三产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近八成;先进制造业税收占二产税收比重超六成;现代服务业税收占三产税收超八成。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财政支出对民生事业的兜底性作用更加突出。发挥公共财政的普惠性、兜底性作用,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3197.3亿元、增长12.6%,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70%,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民生支出持续提速。一是努力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全年教育支出965.3亿元,增长13.5%,占财政支出比重为21.1%,推动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51所,新增基础教育学位13.1万个,公办园在园儿童数占比提高到51.7%。二是努力实现病有良医。全年卫生健康支出510.9亿元,增长15.8%,全年新增省高水平医院2家、三甲医院7家、社康机构91家和病床位1000张。三是努力实现住有宜居。全年住房保障支出211.3亿元,推动全年建设筹集9.65万套(间)、供应分配4.2万套(间)公共住房,改造筹集11.7万套(间)租赁住房,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4.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服务重大战略、重点工作的能力更加突出。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0.2亿元、增长9.4%,保持了适当支出强度,有力保障全市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精准支持培育产业集群,有效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全年科技创新支出378.8亿元,增长12.5%,重点投向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攻关、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等领域;产业发展支出207.6亿元,重点投向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以及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等方面。二是重点推动扩大有效投资。全年市本级政府投资支出543.7亿元、增长11.3%,主要用于支持交通、教育、医疗、文体、市政等重点领域建设。三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全市疫情防控支出135.7亿元,主要用于重症病区、发热门诊改造、防控物资和设备购置、疫苗接种经费补助等。

5.全力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债券资金“稳增长、促固投”作用更加突出。一是全国首发地方政府境外债。2021年10月,深圳作为地方政府全国首个成功赴港发债50亿元人民币,其中绿色债券39亿元,市场化、专业化发行获得国际投资人广泛认可,助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二是全力争取地方债券额度。在全国地方新增专项债限额减少1000亿元的情况下,2021年我市成功争取新增地方债限额529亿元,其中专项债517亿元、增长12.4%,主要投向轨道交通、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卫生健康、铁路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民生领域。加上再融资债券,全年共争取债券资源586.2亿元,有效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三是率先实现政府隐性债清零。目前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率13.6%,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空间,在全国处于最低区间。四是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全年共收到直达资金31.8亿元,支出31.2亿元,惠及企业4241家和人员310.4万人。

二、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2022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先行示范者,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省委“1+1+9”工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1+10+10”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效应,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牢固树立“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市区财政体制改革,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全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完善现代财税制度,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计划”的预算管理体制,建设民生型、战略型、产业型、精准型、协同型等“五型财政”,为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财政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超过4900亿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5%左右。

——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提升,地方级税收占全市收入比重达到80%左右。

——财政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实施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财政关系。

三、2022年财政收支安排主要任务

2021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全市财政系统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着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主要从加强管理和提升效能着眼。一方面,推行“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计划”预算管理体制,坚持总体规划先行,围绕贯彻落实全市重大战略任务和总体规划合理安排支出,科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升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有效性,更好发挥财政的指挥棒作用。另一方面,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理念,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落实全市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绩效管理重点,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好、用在刀刃上。

2022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可持续”主要从优化结构和安全持续着眼。加强对全市发展大局大势的分析,准确把握每一阶段重点工作,动态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对教育科技、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等领域保障,集中财力补短板、强弱项。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保持政府债务率基本稳定,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保持适度支出强度,确保财政支出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匹配。同时,要高度警惕和防范各类风险向财政转移集聚,坚决维护全市财政安全。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有关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数为4471亿元,比2021年执行数(下同)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3626亿元、增长5%;非税收入845亿元、增长5%;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数为5882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初步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986.3亿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支出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代编数为5882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各行政区预算由区人民政府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和前海管理局预算与市本级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全市预算收支数以汇总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审查通过的预算为准。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570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903亿元、非税收入667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体制结算收入、调入资金等转移性收入1019.3亿元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89.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公共预算总支出3589.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479.3亿元,上解中央和省支出420亿元,补助区支出690亿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方面

根据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22年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做好财政收支安排:

1.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加强公共财政资源综合管理,依法科学组织财政收入,将政府各类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积极拓宽财力统筹渠道,实现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将全市重大战略部署不折不扣保障到位、落实到位。

(1)坚决落实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和中央出台的组合式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确保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降尽降。2022年地方级税收收入预计增长5%,略低于GDP增长6%左右的目标,将更多资源让渡给市场主体,努力增强全市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可持续增长。

(2)积极拓宽财力统筹渠道。在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的前提下,积极采用市场化手段多措并举盘活政府资产资源,全面梳理市区两级财政存量资金、国资国企资产、政府物业资产、部门存量资金、土地资源、政府持有股权等,统筹盘活各领域沉淀资金、变现处置政府经营性资产,推动2022年全市非税收入实现845亿元、增长5%,努力通过主动挖潜、积极盘活政府资产来对冲减税降费的财政减收压力、提升政府资产使用效益,保证适当的支出强度,确保财政支出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匹配。

(3)加大债券资金、REITs等使用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把地方债作为统筹财力平衡、拉动投资增长的重要抓手,聚焦全市重大民生和重点基础设施等领域,提前发行2022年第一批政府债券;继续谋划和挖掘一批高水平优质专项债项目,积极争取扩大新增地方债限额规模。积极向财政部争取并建立境外债券常态化发行机制,引入国际低成本长期资本,助力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新模式,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建设,通过基础设施REITs试点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务、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2.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建设“四大平台”、强化“四大支撑”、推动“四链协同”,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积极探索新型举国体制深圳路径,切实担当起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深圳责任。

(1)完善财政资金保障体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有关要求,科学统筹运用中央、省、市和社会等各类科研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全市科学技术支出预算514亿元,比2021年预算(下同)增长6.9%,推动创新能力全方位提升。完善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和创新活力。将财政投入与科研成果相挂钩,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推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优化产业、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基础研究投入,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力度。

(2)支持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持出台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全市安排基础研究支出91亿元,重点支持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应用等,其中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投入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领域的资金提高到65亿元,占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支出的比重高于《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中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的要求,力争推动基础研究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提高到5%以上。以主阵地的作为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鹏城国家实验室、深圳湾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量子科学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打造世界一流的光明科学城,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携手香港出台创新“联合政策包”、前海联合港澳共建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建设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开工建设鹏城云脑III、国家超级计算机深圳中心二期等设施,推进脑解析与脑模拟、合成生物研究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3)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全市安排科技重大项目支出132.5亿元、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0.2亿元,开展政产学研协同、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攻关,高标准建设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5G中高频器件创新中心、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共性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高端装备等方面,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50个以上。

(4)支持汇聚更多创新人才。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围绕创新链配置人才链,提升引才精准度和产业适配度,市财政安排人才类资金97.4亿元,推动靶向培育和引进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50个、科技领军人才500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万名左右。支持实施高校学科专业“强链补链计划”,支持校企合作共建“产业学院”“创业学院”等新型特色学院,加快培养更多创新所需的高端紧缺人才,办好西丽湖国际论坛、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重大人才交流平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

3.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深圳样本。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实施产业链精准扶持政策,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全面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1)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精准滴灌产业集群关键环节,市财政安排97.4亿元,推动实施产业集群行动计划,支持做大做强软件与信息服务、网络与通信、智能终端等2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分梯次培育发展8大未来产业。二是加快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落地。市财政安排100亿元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支持布局产业带动性强、技术水平先进、绿色低碳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扎实推进20个先进制造业园区建设,推动政策措施向产业园区倾斜、资源要素向产业园区汇聚、技术创新向产业园区加强。三是促进创新技术全方位为制造业赋能。支持布局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全市安排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资金24.3亿元、制造业创新中心扶持资金3.3亿元,以技术改造引领智能化转型。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力度,推动实施“三首”工程,安排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扶持资金2.9亿元。四是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理念,积极利用股权投资方式吸引项目落地,聚焦“20+8”产业集群规划和战略需求,优化市区两级资源配置,完善重大产业引导基金体系,精准滴灌重点产业集群和短板领域。政府投资基金新设子基金原则上选择1~2个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作为主要投资目标,加快重点产业集群的“强链补链延链”。

(2)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全力推动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30条政策,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做精”“优上市”。积极推进“个转企”,结合产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鼓励规上企业发展壮大,实施扩产增效扶持计划,市级财政安排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资金20亿元,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启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推动形成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梯队。二是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出台实施《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一揽子推出纾困扶持措施和提高服务企业水平等“惠企30条”政策,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用足用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政策,对担保机构等为在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贷款和债券融资担保业务进行再担保,对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不良贷款总体按30%比例给予风险补偿,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推动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2万户,新增普惠小微贷款2000亿元。稳定用工成本,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市安排就业补助支出预算9亿元,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券、职业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资助,鼓励企业与对口帮扶地区、职业院校建立定向培养、订单用工机制。控制用能成本。优化企业获得水电气营商环境,对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用户,加快实现直接供水、供电、供气,市财政安排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资金28.5亿元。

(3)支持提升现代服务业经济发展能级。一是巩固提升物流产业支柱地位,安排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11.3亿元,支持建设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做大做强智慧、绿色、冷链物流等新业态。二是持续推动“金融+”,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全市安排支持金融业发展支出8亿元,支持高水平规划建设金融集聚区,吸引重要金融机构和基础设施落地,构建与“20+8”产业集群发展相匹配的金融体系,加强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企业的信贷支持,推动创投风投扩容提质。三是构建灵活精准总部经济政策体系,全市安排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资金12.4亿元,支持开展产业链集聚定向招商和重大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推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公司在深圳设立区域性、功能性总部,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吸引力和辨识度的总部基地。四是大力推动会展、外贸、电子商务等商业服务业发展,全市安排支持商贸流通领域资金19.6亿元,支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挖掘电子商务和网络零售潜力,促进外贸外资稳量提质,继续办好高交会、文博会、海博会等展会,推动展会、论坛项目与“20+8”产业集群相衔接,更好构建新发展格局。

4.加快推动“宜居、枢纽、韧性、智慧”城市建设,着力提升超大型城市全周期精细化管理水平。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推动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力支持交通强国试点城市建设各项任务,逐步理顺污水收集处理、城市燃气、公交巴士等领域财政补贴政策,完善公用事业运营财政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提升各项民生服务数字化水平,用绣花功夫“绣”出市民幸福感,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综合承载力,营造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1)推动扩大有效投资。一是全面开展全国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试点,发挥财政稳投资作用,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谋划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项目,推动市区两级政府投资超1600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550亿元、增长10%,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重点围绕提升现代产业体系、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前瞻性建设高质量基础设施、补齐民生短板等方面加大高质量投资力度。二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扩大新增地方债限额规模,做好专项债项目谋划储备和债券发行管理,探索建立境外债券常态化发行机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工作。

(2)着力提升宜居城市品质。把让市民宜居安居放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首要位置,努力创造更多高品质生活空间。全市安排城乡社区支出572.6亿元,支持建设公园城市,实施“山海连城”计划。精细化开展城市有机更新,推进城中村“宜居宜业宜游”街区建设,完成低碳滨水公园、坪山儿童公园等20个公园新改扩建,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防止大拆大建,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和科学绿化,全面加强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在城市建设中最大限度保护好城市绿地和历史文化遗产。

(3)持续增强枢纽城市功能。全力支持交通强国试点城市建设各项任务,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36.8亿元、增长27.6%。一是加快铁路枢纽、机场港口、轨道交通、公路交通建设。推动加快深江铁路、深汕铁路、深大城际等对外战略通道建设。全力提速城市轨道建设,开通地铁12、14、16和6号线支线。优化完善高快速路网,加快推动深中通道、妈湾跨海通道等项目建设。二是着力提升交通领域民生服务水平。结合轨道交通建设配建公交场站,构建“轨道-公交”无缝衔接、高效接驳的一体化公交运输体系,全面做好交通设施养护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健全完善公交扶持机制和政策。突出优服务、提效能、降成本、保安全,压实公交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运营管理,压缩成本费用,整合低效线路,提升运力效能。研究与公交服务绩效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政策,优化提升公交服务考核体系,加强绩效评价和成本审计,形成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推动公交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建设安全韧性城市。一是强化公共安全。全市安排公共安全支出304.6亿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支持公检法司、纪检监察等部门维护公平正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支持应急消防等部门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推动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5%以上。二是强化能源安全。突出市场化导向、财政适当奖补激励的要求,加快推进“瓶改管”工作,实现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四区“清瓶”。谋划实施我市管道燃气价格调整方案和管道燃气销售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市财政安排燃气应急储备、油气长输管道和油库布局规划等前期经费0.6亿元。启动实施老旧变电站升级改造、老旧油库迁移和110千伏架空线下地改造,优化油气长输管道和高压输电线布局。建成深圳中西部受电通道,推动藏东南清洁能源送电深圳。三是强化粮食安全。全市安排粮食、食用油、冻猪肉等储备补贴14.6亿元,提高初级产品供给能力,支持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和深汕粮库、平湖粮库改扩建等建设,粮食保障能力提升至8个月。

(5)打造智慧城市建设标杆。支持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以千兆光网和5G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大力保障城市大数据中心、大数据平台和“一网统管”等经费需求,市级财政安排城市大数据中心、政务云等信息系统建设资金14.7亿元、5G基站用电降成本补贴1.1亿元,聚焦数字化发展新趋势,激活数据要素新潜能,推动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府治理“一网统管”和政府运行“一网协同”,提升各项民生服务数字化水平,努力让市民、企业办事少跑腿、不折腾、更省心。

5.完善生态文明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深圳。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适时优化完善生态补贴政策,支持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大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节水工程、无废城市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全市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82.4亿元、增长6.2%。强化绿色金融的财政支持力度,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体系,积极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技术载体创新和服务载体建设。

(1)持续提升大气质量。推动建立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稳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节能低碳化,加强细微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全面完成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推动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97%、PM2.5年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市财政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35亿元、纯电动泥头车奖补资金3亿元,支持新增新能源汽车11.5万辆,大力推动港区内作业机械和港区外拖车、重载货车、客运大巴、建筑工地泥头车等机动车和转动设备新能源化。

(2)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全市水体污染治理支出预算40.8亿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污水处理费补贴23亿元,深入推进水质净化厂和污水管网一体化管养,实现污水处理量和处理浓度“双提升”,将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等核心指标纳入市政排水设施运行质量的主要考核范围,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多方科学合理分担的污水收集处理机制。市级财政安排水务发展专项资金28.6亿元,支持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改造老旧市政供水管网65公里,完成500个居民小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和600个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开展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推动西部海域水质逐步消除劣四类,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

(3)加快建设“无废城市”。全市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费、污泥处理费等31亿元,全力保障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卫生处理厂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系统谋划分类收集、资源循环、碳减排等行动计划,推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7%。

6.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推动民生政策可持续,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短板,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实现“民生七有”目标。

(1)支持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全市教育支出预算1054.2亿元、增长6.7%。其中,市本级财政预留基础教育学位建设奖补资金66.9亿元,年度执行中将根据市政府决策部署用于支持义务教育学位建设,全力补短板、提质量、促均衡,努力办好市民满意的教育。一是完善教育经费保障体系。按照“义务教育财政足额保障、非义务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规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的思路,强化市级对区转移支付力度,压实区级主体责任,定期调整生均拨款标准,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完善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冠名学校场馆建筑物等多元投入政策,鼓励各类教育基金支持学校建设,更好借助社会力量助学兴学。二是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开展百万学位建设攻坚计划,全市安排基础教育支出595亿元,推动新改扩建幼儿园、中小学校178所,建成坪山、光明、龙岗高中园,加快建设深汕高中园,新增基础教育学位20万个。加大名校长、名园长、骨干教师引进培养力度,推进集团化办学,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建设和配置标准,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扩面提质。三是推动高等教育“高水平、有特色”发展。从2022年起,全市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预算统一归口纳入市教育局的部门预算。探索建立“生均+项目+绩效”的投入制度,将财政投入与高校的办学质量、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等指标挂钩。全市安排高等教育支出178亿元,推动打造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高校和学科,支持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创建“双一流”和深圳技术大学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开工建设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加快筹建海洋大学、香港大学(深圳),推动高等教育发展与城市目标定位、财政承载能力等更好衔接。四是推动打造一流职业教育高地。全市职业教育支出安排47.7亿元,支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加快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培育产教融合试点企业约40家、建成示范性特色产业学院10个。

(2)支持实现病有良医。全市卫生健康支出安排461亿元、增长9.7%,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深圳。一是改革财政补助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健全基于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的分级财政补助机制,加大对市级医疗中心在疑难复杂病例、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和基层医疗集团在常见病慢性病诊断、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二是支持高水平医院优质均衡建设。安排215亿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加快落地和均衡布局,支持中医院光明院区、中国医科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二期、质子肿瘤治疗中心、市新华医院、市第二儿童医院、大鹏新区人民医院等项目建设,新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20个以上、新增三甲医院2家、床位1200张。三是支持基层医疗服务扩容提质,全力保障公共卫生领域支出需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投入机制,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加速向基层下沉,全市安排疫情防控支出预算55.3亿元,此外,全市还安排预备费88.6亿元可用于疫情防控等应急支出,保障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集中隔离点运行等经费投入,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促进社康服务扩容提质,新增社康机构35家、全科医生800名。四是支持出台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全市安排妇幼经费约30亿元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开展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一系列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探索2岁以下、2-3岁分层照护托育模式,实现普惠性托育机构和托幼一体化幼儿园街道全覆盖。

(3)支持实现住有宜居。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坚持租购并举,支持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保持财政资金稳定投入,通过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安排国土基金支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人才生活补贴等方式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加大地方债和REITs发行力度,支持市人才安居集团等企业建设公共住房。二是支持开展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通过市区两级财政投入、社会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完成公共住房投资390亿元,落实公共住房有关费用减免和低价优惠政策,支持公共住房项目,建设筹集公共住房11万套(间)、供应分配5.5万套(间)。三是支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开展老旧小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改造、加装电梯等公共配套完善工作,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00个以上。四是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开展货币化补贴行动。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支持出台覆盖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中低收入人员等住房困难人群的住房租赁补贴政策。

(4)支持实现劳有厚得、老有颐养、弱有众扶。安排全市社会保障支出299.5亿元、增长7.7%,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推动经济增长成果更好惠及全体市民。一是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扩大社保对灵活就业人员覆盖面,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二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完善“1336”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市老龄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对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给予补助,开展社区和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增长者服务中心10个以上、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基地10个。三是强化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支持出台深圳市临时性救助办法,加大对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力度。推进市殡仪馆改扩建、市社会福利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市残障者无障碍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

(5)支持提升城市软实力。全市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7亿元、增长7.2%,谋划一批城市所需、市民所盼的便民惠民文体项目,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实现精神文明建设更大发展。一是推动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建设。全市安排文化领域支出54.3亿元,支持文艺发展工程、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创作一批重大文艺精品,保障“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建设经费。安排文艺院团节目创作、公益演出等补助,鼓励文艺院团提供更多高质量公益演出。支持办好文博会、深圳读书月、深圳设计周暨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等品牌活动。二是推动国际著名体育城市建设。全市安排体育领域支出12.6亿元,推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开工建设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二期等项目,新改建便民运动场地设施80个以上,从体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支持全市文体设施“开放共享、一键预约”全覆盖,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营造人人参与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三是推动传媒事业发展。巩固好主流宣传舆论阵地,提高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7.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落实预算安排“五挂钩”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大力压减非必要弹性支出,据实合理保障刚性支出,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管理,严格落实“五挂钩”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对课题、培训、调研等按上年预算数的5%以上审核压减;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按不超上年规模审核安排;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严禁大拆大建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格党政办公用房管理,对绿化等事项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明确各部门预算资金不得用于未经批准的树木砍伐迁移;统筹全市展会、论坛、峰会等资源平台,突出“20+8”产业特色和市区联动办展,提高大型活动的效能和影响力,避免财政资金重复投入。

(2)牢固树立绩效预算的理念。严格落实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审计意见、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和资产存量“五挂钩”机制:一是强化预算项目入库审核,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管理,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入库超过1.39万个;二是将审计意见及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近三年审计查出问题的项目预算总体压减35%以上;三是将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压减预算,加大事前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力度;四是建立健全本年度预算执行与下年度预算编制挂钩制度,将执行进度慢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其他亟需领域;五是新增资产设备配置等预算安排与资产存量挂钩,促进资产在部门内部调剂使用,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和基础便民设施各类资产共享共用。

(三)其他三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9亿元(主要是国土基金收入889.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和补助收入970.5亿元,以及财政部提前下达我市专项债券新增额度242亿元,预算总收入2181.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181.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162.7亿元(主要是国土基金支出844亿元、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242亿元),结转结余、调出资金等转移性支出962.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5.9亿元。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99.5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99.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63.6亿元,调出一般公共预算等转移性支出35.9亿元。

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外,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49.4亿元,支出673.1亿元,收支相抵结余376.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540亿元。

(四)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安排支出有关情况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2022年1-3月,市本级(含前海)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3.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81亿元;大鹏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9亿元;深汕特别合作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亿元。

四、奋发进取,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也将召开,深圳正在抢抓“双区”建设、“双区”驱动、“双改”示范等重大战略机遇,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增强全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高水平财政工作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增量培育和存量挖潜,多渠道全方位拓宽财力统筹来源。一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好企业服务。全面落实国家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针对性减税政策和我市惠企利民政策,用足用好政府引导基金、政策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等服务企业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的支持力度,增强经济内生动力。二是加强财政资金资源资产统筹。大力盘活财政预算资金、国企资产、政府物业资产、部门存量资金、土地资源、政府持有股权等,推进文化体育设施、大型仪器设备等共建共享共用。三是加大债券资金发行使用力度。积极争取扩大新增地方债限额规模,探索建立境外债券常态化发行机制,做好专项债项目谋划储备和债券发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

(二)坚持保证支出强度和加快支出进度,让有限财政资源发挥更大效益。一是强化大事要事保障。探索建立全市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指导各区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领域大事要事清单。二是加快支出进度。强化预算支出进度专班作用,完善重大支出项目督办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全链条、智慧化监控。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建立健全本年度预算执行与下年度预算编制挂钩制度,实施预算安排与项目入库、审计意见、绩效评价、预算执行、资产存量“五挂钩”机制。四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公共财政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将园林绿化、论坛展会等列入严控类项目,完善公用事业运营保障机制,推动污水收集处理、管道燃气等公用事业价格合理调整。五是严守财经纪律。严控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和楼堂馆所建设,严禁大拆大建、过度美化亮化,构建覆盖财政资金全流程的内控制度。

(三)坚持改善民生和经济增长并举,全力推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义务教育财政足额保障、非义务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规范鼓励支持全社会办教育的投入机制,吸引各类教育基金支持教育事业,加大医疗健康、公共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投入,用好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等支持保障住房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置换、固废处理和近岸海域水质提升等生态治理,加强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事业保障,实施更有温度更有力度的民生实事。二是支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坚持把创新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加快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支撑,调动企业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国际一流的创新生态。聚焦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实施产业链财政精准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新技术、新产业应用推广。

(四)坚持更加精准和可持续,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现代财税体制。一是争取税收政策和改革试点。探索在前海、河套等重大战略平台试行更加灵活的税收政策,积极争取地方税省级税收管理权限。二是实施预算管理改革。逐步推行“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计划”的预算管理体制和零基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重大政策项目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周期绩效管理机制。三是推进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抓住“强区放权”和“集中财力办大事”两个关键,推动出台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更好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市级大事要事统筹能力。优化国土收入分配体制,更好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陈佩珍
    图片编辑:施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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