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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课堂|解密江苏省“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开启“重获新生”之门
江苏高院解答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的改革工作,促进确无履行能力的诚信被执行人个人依法有序退出民事执行程序,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中若干问题解答》,一批“诚实而不幸”的个人通过类个人破产程序获得了重新创业的机会。✦

类个人破产程序是什么?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债权人和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被执行人个人达成和解,债权人同意给予诚信债务人基本经济生活保障及重生机会,对个人的债务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免除。这是一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法律制度,兼具对债权人公平偿债和使债务人放下债务包袱重获新生的双重价值,目的是促进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重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能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化解一批涉自然人执行积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总体水平持续上升。
类个人破产程序选择的模式是什么?类个人破产程序选择的是“分步推进”的模式: 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适用该程序的被执行人个人以商事主体为主,其他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个人可以参照适用。
谁可以提出类个人破产程序申请?在个人债务清理中,申请人是被执行人个人,除了为企业生产经营借款或为其提供担保而负债的自然人以外,还应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中的个人合伙人、独资企业中的投资人等,其他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个人也可以申请。具体体现为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追偿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被执行人。
例子
老张:小李欠我1万元,这小子不但不还我钱,还谈了个女朋友,我看他不顺眼,我要向法院申请他个人破产。
法官:不行!
类个人破产程序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关于债权人申请,只要是合法债权人,无论是个人或者企业均可提出申请,但为防止债权人在债务人还没有完全陷入债务困境情况下轻易启动个人债务清理程序,干扰债务人正常生活,债权人申请要设一定债务金额,具体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省高院解答规定单独或者共同享有1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才可以申请个人债务人破产。债权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到期债权证明及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相关材料。
对小李欠1万元不还的行为,为免伤俩人和气,老王可以提醒小李还钱,经催讨未果的再起诉小李比较合适。在诉讼过程中,小李仍不肯还钱的,老王拿到胜诉的生效法律文书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子
小李:听说个人可以申请破产了,我先向银行借钱,透支消费,享受一把美好人生,钱花光了大不了我申请类个人破产程序,这下我可以实现不劳而获的梦想啦!
法官:不行!
通过类个人破产程序清理的债务必须是正当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务,包括生产经营领域或个人消费领域,对于因赌博、挥霍消费等不良原因导致不能清偿的债务以及犯罪、处罚形成的债务不得豁免,人民法院坚决不予受理。
只有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才能申请类个人破产程序,对下列不良行为,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债务因故意违法犯罪、赌博、挥霍消费等不良行为产生;
(2)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3)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案件审理、抗拒执行;
(4)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放弃债权、虚构债务等方法妨害诉讼、规避执行;
(5)违反限制消费令;
(6)存在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形。
1.管辖法院:申请类个人破产程序应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缴纳社会保险所在地的有被执行人执行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上述法院无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的,向有权主持参与分配的人民法院提出。2.人民法院受理类个人破产程序应当符合的条件:
(1)被执行人在江苏省居住且参加江苏省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
(2)被执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执行人的配偶同为法院被执行人的,可以合并提出申请。
(3)被执行人的全部债务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并已进入执行程序(个别情况除外)。
(4)被执行人在江苏省辖区外没有作为被告、被执行人或者被申请人的应负或者可能应负金钱给付义务的债权案件。
推进类个人破产程序最现实的意义在于助力诚信债务人恢复和努力提高创造能力,聚集更大的偿还能力化解债务纠纷,尽最大努力得到债权人的谅解和支持,避免有创造能力的诚信债务人因深陷债务泥潭而“躺平”,对债权人而言等于一损俱损。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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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法院执行局类个人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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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孔维璌
原标题:《法官课堂|解密江苏省“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开启“重获新生”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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