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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事 | 您的电动自行车“上户口”了吗?

2022-04-29 15: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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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小编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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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更多详细信息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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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上牌相关要求

1、获得CCC认证证书的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正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2、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正式电动自行车号牌。

3、对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注: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严禁发放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

登记上牌时间节点

1、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的时间: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结束。

2、自2022年11月1日起,停止办理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即停止办理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3、2022年11月1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4、2025年4月30日起,使用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登记注册的两种方式及流程

方式一:线上登记办理

1.关注“河北交警微发布”公众号。

2.点击“号牌备案”。

3.选择合格证信息。有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字样,或符合GB/T24158-2018即为摩托车,不能上电动自行车牌照,请到车管所上机动车牌照。

4.填写车辆信息。

(1)没有整车编码:请前往网点现场办理

(2)没有来历证明(发票或收据):最后一步有来历承诺告知,在系统中签字提交前勾选,视为在来历承诺书签字

(3)拍摄整车照片时请将车上所有的附着物拿走,角度尽量平视

5.填写车主信息并签字确认。

6.备案成功。在“备案进度”中获得二维码。

(1)选择自取:携带二维码及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骑行车辆、佩戴头盔到所选辖区号牌发放网点领取号牌并安装;

(2)选择邮寄:填写邮寄信息并支付。

7.号牌登记完成。车主可以在“我的车辆”中,可看到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及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

方式二:服务网点现场登记

车主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骑行车辆、佩戴头盔直接到办理网点有电厂车管所院内、直属三大队院内、中心大街警保合作站、滦河警务站、偏桥子中队院内、大庙治超站进行登记上牌工作。

登记上牌范围

1.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要求

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新国标规定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申请正式牌登记审核以下资料:

1.《电动自行车合格证》

2.《销售发票》等来历凭证

3.所有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代理的还应审查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4.在集中上牌期间,《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来历凭证丢失的,容缺办理,审查《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核验项目:

1.首先通过登记系统核对车辆品牌型号是否获得CCC认证,厂牌型号,车辆品牌型号应当与《合格证》签注的一致;

2.外形尺寸,外观形状应与《合格证》记载的照片一致;

3.脚踏功能,应当与动力传送装置有效连接,具有骑行能力,转动脚蹬可以带动后轮转动;

4.整车编码,刻制在车架等主要部件上,清晰完整,与《合格证》记载的一致,不应有打磨、焊接、垫片、喷涂等痕迹。

2.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要求

199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旧国标规定

1.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

2.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

3.车身重量不大于40kg;

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

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要求

1.经系统核查,没有CCC信息的,核对厂牌型号,车辆品牌型号应当与《合格证》记载的一致,《合格证》等资料遗失的可以容缺办;

2.脚踏功能,应当与动力传送装置有效连接,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设计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转动脚蹬可以带动后轮转动;

3.整车编码,刻制在车架等主要部件上,清晰完整,与资料记载的一致,不得有打磨、焊接、垫片、喷涂等痕迹;

4.整车外形尺寸、整车质量,目测有明显超标嫌疑时应当核查;核查《合格证》式样、整车编码编排方式、核查是否列入《公告》等。

3.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求

超标电动自行车:既不符合新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要求,也不符合电动摩托车公告管理要求的电动二轮车。

1.最高设计车速、整车质量等其中一项或多项超过电动自行车标准限值要求,没有脚踏骑行功能;

2.未列入机动车产品《公告》、未获得《机动车合格证》的电动二轮车。

需要说明的是:车辆型号和整车编码属于机动车编制规则的(L开头,17位编码),应当进行《公告》查询,能查询到《公告》的为电动摩托车,不得核发电动自行车临时号牌;经查询没有《公告》的为非标电动二轮车,进行存疑车辆登记(使用存疑车辆台账)。

4.电动摩托车要求

2021年1月1日起,工信部发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 24155-2020)实施。

电动轻便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4kw,符合GB24155标准的机动车。

电动摩托车是指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符合GB24155标准的机动车。

● 提供《合格证》的,通过《合格证》上的品牌型号查询,确认是否为有《公告》的电动摩托车,有公告的不予办理

● 《合格证》丢失的,根据车身铭牌标注的车辆型号查询,确认是否为有《公告》的电动摩托车,有公告的不予办理。

● 整车编码编排符合机动车VIN编制规则的,车辆尺寸、质量明显过大的,商标、品牌为常见摩托车品牌的,应当实车核查,确定符合公告,是否为电动摩托车,属于摩托车的不予办理。

《公告》查询方式:

1、通过“六合一”或警务通在公安网上查询;

2、通过互联网工信部网站查询。

《公告》的应用:我国对机动车实行《公告》管理制度,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属于《公告》车型的应认定为摩托车。

属于《公告》车型的不能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

有关常见问题

Q

对经查询未列入机动车产品公告,或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二轮车,外形、动力与摩托车十分相似的能否核发临时号牌?

A

不建议仅仅通过外形来判断电动二轮车是“超标电动二轮车”还是电动摩托车。经核对车辆整车编码、合格证式样及《公告》等,确认不属于公告管理摩托车车型的,可以核发临时号牌。

Q

整车编码存在缺失、打磨、凿改等情形的能否办理登记挂牌?

A

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缺的,(指电动自行车全车身找不到整车编码的情况,可以容缺办理,车主本人签订《承诺书》)在排除盗抢嫌疑后可失容缺办理,在前车架斜管上粘贴统一自编整车编码标签,标签由各市自行印制,其材料应为易碎、不能被完整撕揭的柔性不干胶标签,编码规则应为15位数字,前6位为本市行政区划代码,后9位为顺序码。对有打磨、凿改痕迹的,无法确认车辆唯一性和合法来源,不予办理登记挂牌。

Q

部分车型号牌安装位置有不可拆卸的尾灯或异型螺丝,很难拆除,难以做到现场安装,怎么办?

A

先由登记网点保存其号牌,告知车主找经销商协助安装、加装辅助板架,或求助汽修厂自行处理。待处理完成后帮助车主安装号牌。

Q

已经在外省挂牌的是否还需要再挂牌?

A

已经悬挂外省号牌的,依照自愿原则,不强制换发我省电动自行车号牌。

Q

非法改装,用于载货的电动二轮车能否办理临时号牌?

A

座椅后部改装有超宽、超长的载货支架,明显用于运输货物的,不予办理。

Q

代驾人员使用的可折叠电动自行车,没有安装号牌的位置和条件的可否办理?

A

可以办理,号牌安装问题由车主自行解决。电动滑板车除外。

Q

还需要审核岗人员么?

A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研究决定取消事前审核岗,原岗位人员可根据本地实际全部或部分转为监督管理岗,强化业务监督,提高数据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办理发放正式和过渡期临时号牌问题。(每日抽查≥3‰)

Q

脚蹬的有无可以直接决定上正式号牌还是临时号牌么?

A

不可以,分情况处置:有3C认证,属于合标电动自行车,但将脚蹬、车链条拆卸掉的,不能办理登记上牌;将车辆恢复原状后,可上正式号牌。

对于非合标电动自行车,安装假的脚蹬、车链条的,不能上正式号牌;将车辆恢复原状后,可上临时号牌。

Q

外地人还需要暂住证么?

A

实行身份证“一证通办”便民措施,身份证住所地不在登记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

Q

电动自行车转移变更登记、补换号牌业务号牌发放规则?

A

对办理电动自行车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业务的不重新编发号牌。办理补换号牌的,一律重新核发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原号牌号码自动作废。

5.违规产品注意事项

各代办点在办理登记中发现有获得CCC认证,但存在生产企业或销售商打磨整车编号或电机号,违规加装或减少部件,电动自行车外观、车身颜色、电动自行车铭牌、电动自行车尺寸、电池电压等与合格证标识或示意图不符等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按照规定调查取证,应通过登记系统上报违规产品信息过“六合一”进行违规产品上报,并通报市场、工信等部门;

涉嫌违规,座椅加长,电池超标

承德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为方便上牌,减少现场资料审核录入、排队等候时间,广大申请人关注“河北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登记】进入平台,按照要求准确录入个人车辆信息,完成线上登记备案。电动自行车预约审核成功的市民,按照短信通知到预约的上牌网点,出示预约时使用的身份证原件或者车辆预约二维码办理上牌手续。

前期上牌群众较多,到达网点后请耐心排队等候。

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预约热点问题提示:

一、以下情况,会因身份信息审核未通过,被退回:

1、身份证照片不清楚,无法看清身份证号和有效期的且已经超出有效期的;

2、身份证照片上传复印件的;

3、上传两张身份证照片均为正(背)面的。

二、电动自行车购买多年,合格证和发票均已丢失怎么办?

1、登记备案预约系统里面有《遗失须知》选项 ,若您无法提供合格证或发票,不需要您补开发票或手写承诺书上传,直接选择网上承诺即可。

2、也可以直接拍摄该车辆编码照片+车辆照片,更容易审核通过。

三、找不到车辆编码怎么办?

1、通常可在电动自行车的车把与前轮连接的车架柱上寻找。

2、可在电动自行车车头的左边或右边有钢印的地方查询。

3、可在车辆合格证或发票上查询。

4、旧国标、非合标两类车辆,确认《遗失须知》后,再上传一张车辆左后方45°照片即可。现在电动自行车使用的人太多了,

快把这条消息发给你身边的人吧!

原标题:《双滦事 | 您的电动自行车“上户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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