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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无新增!睢宁县最新疫情通报~

2022-05-04 16: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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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3日24时

江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5月3日0-24时,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南京市1例,无锡市1例,盐城市1例,均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2例(无锡市19例,扬州市1例,泰州市2例,均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观察)。新增出院病例5例(均为本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00例(本土98例,境外输入2例)。

新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详情由相关设区市发布。

目前,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28例(本土25例,境外输入3例),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98例(本土397例,境外输入1例)。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55号)

5月3日0时至24时,睢宁县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当日新增出院确诊病例5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70例(均为本土)。

近期,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向好,社会面传播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部分乡镇已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但疫情防控工作复杂艰巨,越到最后关头,越须严格谨慎,越要坚持不懈抓细抓实各项措施,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决打赢疫情歼灭战。

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及时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4日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54号)

在广大群众坚定支持、积极配合下,经过各方艰苦奋战、共同努力,我县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前,实施分区分类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分区分类差异化防控

在全县(15个镇、3个街道)实施差异化疫情防控措施:封控区、管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其他区域按照防范区管理,“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其中,第一批有序放开范围为:双沟镇、岚山镇、古邳镇、凌城镇、桃园镇、李集镇、王集镇7个镇。

二、全域全员使用“徐州健康宝”

七个镇范围内,坚持“全域持码开放”“全员扫码入场”。所有单位(场所)必须申领“徐州健康宝场所码”,未申领的单位(场所)禁止开放或人员出入。进入公共场所和单位须扫“徐州健康宝”(外籍人员持有效护照,出示“苏康码”)、出示行程码、测体温、佩戴口罩;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卫生院)、药店、农资门市、银行、超市、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等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为满足属地群众核酸采样需求,在镇村科学合理安排免费核酸检测点,并对社会公布。

所有放开场所须经属地镇批准,报县防疫指挥部备案,未批准不放开。具体放开场所以属地镇公布为准。

三、加强来(返)睢人员健康管理

七个镇范围内,所有来(返)睢人员抵睢前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注册“徐州健康宝”,严格执行“落地即检、闭环管理;来前报备、优先放行”,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徐州健康宝”自主申报,并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报备,抵达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根据旅居史严格落实“3+11”或“7+7”、“14+7”等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四、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第一批有序放开的七个镇范围内: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经属地政府批准许可后有序恢复生产经营。各属地、各部门要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服务保障。

(二)出租车(含网约车)不得出镇域运营,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出镇。

(三)全面加强社会面管理,各村(社区)原则上继续保留1-2个进出口,村民扫“徐州健康宝”、出示行程码、测体温、佩戴口罩进入村(社区);非本村(社区)人员须加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所有人员原则上不离村、不离镇,不扎堆、不聚集,以农业生产为主,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必须外出的要向属镇地政府报批。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人员在隔离期、健康监测期满后方可出门。

(四)继续加强公共场所管控,电影院、麻将馆、棋牌室、茶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厅、健身房、体育场馆、酒吧、网吧、游戏游艺娱乐厅等休闲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所和宗教场所、景点景区继续暂停开放。各类餐饮服务机构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药店严禁出售“四类药品”,市民如有需要,应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其他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要严格限流50%。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含协同转运处置单位)等特殊机构和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和闭环运行。

(六)各级各类学校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专班有序组织恢复线下教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培训活动。

(七)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封闭管理制度,组织建筑工地从业人员“两点一线”集中往返于生活区和施工区,每日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工地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每日消毒。

(八)原则上暂不举办线下大型活动、论坛、培训等,严控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五、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

有序放开镇域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凡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纪查处。放开范围内的群众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尤其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故意隐瞒行程轨迹,引发疫情传播或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5月4日零时施行。其他镇街的有序恢复工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后续防控进展情况陆续公布。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3日

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53号)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经按程序报审备案,现对2个区域解除相应管控措施。

一、解除管控措施的区域如下:

(一)原封控区:

1.王集镇庄楼村2组

封控区解除封闭管理后,原封闭区域“只进不出”,继续实施加强健康监测、严禁人员聚集的7天过渡期管理。在解封后第7天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改为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原管控区:

1.王集镇庄楼村

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后,按防范区进行管理。

二、现有管控区域如下:

(一)封控区为:

1.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2.旭旺生活超市(步行街店)及邻近商铺;

3.睢城街道花园社区红叶南路以西、青年西路以北、小濉河以东、新市西街以南区域(不含天景名城小区);

4.睢城街道西华园小区10号楼;

5.睢城街道八里社区刘东组、刘西组;

6.睢城街道七井社区;

7.玫瑰园小区6号楼;

8.睢城街道青春社区胡一组、姚二队;

9.睢城街道青春社区青春生态草莓园;

10.睢城街道青春社区赵庄路边铁皮屋熟食店及邻近摊点;

11.睢城街道青春平价超市及邻近摊点;

12.睢城街道青春社区居委会及卫生室;

13.睢城街道元府社区东胜街24号及邻近住户;

14.睢城街道元府社区八一东路4号1幢(五金批发市场);

15.睢城街道北陵社区西关农场纱厂生活2区6号楼;

16.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元府西路农业巷;

17.睢城街道北陵社区老纱厂宿舍;

18.睢城街道北陵社区五星电器对面光合优选超市;

19.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彩虹公寓小区;

20.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八一公馆小区;

21.睢城街道北陵社区春江花城小区;

22.睢城街道红叶社区红叶北路以西、八一西路以北、电业巷以东、人民西路以南区域;

23.睢城街道红叶社区健康一巷以西、建宁一巷和红旗小区以北(含红旗小区)、三友小区和金盛家园以东、人民西路以南区域;

24.睢城街道红叶社区金园巷41号及邻近住户;

25.万宁小区7号楼、19号楼;

26.万宁小区17号平房;

27.睢城街道杨韩社区梁庄组;

28.中山路时代商城农商银行;

29.文学路移动营业厅;

30.天天欢乐买超市(八一路店);

31.元府西路旺佳超市及邻近商铺;

32.百盛润家超市(睢河路店)及邻近商铺;

33.百盛润家红叶社区店及邻近商铺;

34.百盛润家中山路店、彩虹公寓店;

35.八里钢铁市场老梁超市;

36.睢城街道三张社区王庄组;

37.睢城街道新市西街181号及邻近住户;

38.星科印象小区;

39.睢城街道五里堂社区小张组、五一组、五二组、郑庄组、小刘队、小戈组;

40.睢城街道中山南路新中巷199号及邻近住户;

41.樱花园小区;

42.丁香园小区;

43.睢城街道东升社区居委会、东升诊所;

44.牡丹园小区11号楼;

45.睢城街道戈圩社区;

46.睢城街道元府路舒怡宾馆及邻近商铺;

47.银河星城小区二期1号楼;

48.阳光花园小区;

49.阳光花园小区门南铂丽超市及邻近商铺;

50.睢城街道淮海巷;

51.睢城街道人民西路大永发超市及邻近商铺;

52.睢城街道王楼社区;

53.睢城街道小仝社区;

54.万象天地小区;

55.天华小区东侧教办宿舍中间一排;

56.睢城街道后园社区东方花园小区及周边商铺;

57.睢城街道后园社区睢魏路以西、八一东路以北、文学北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区域(不含供电公司);

58.睢城街道后园社区文学北路以东、烟草局南墙以南、机关幼儿园以西、丝绸公司宿舍南墙以北;

59.睢城街道后园社区小沿河以西、人民路以北、天虹北路以东、中央大街南辅道以南区域;

60.睢城街道后园社区林庄组(人民路以南,天虹大道以东,电教巷以北,紫金花园以西);

61.睢城街道后园社区人民东路南一巷84号楼;

62.睢城街道邻里中心;

63.睢城街道中山社区中山新村;

64.睢城街道东城社区小沿河以西、建设路以北、天虹南路以东、二小路以南区域;

65.滨河名城6号楼、12号楼;

66.睢城街道骑路社区2组、4组;

67.睢城街道朱楼旭旺超市及邻近商铺;

68.睢城街道东城社区旭旺超市(原威尼斯超市);

69.睢城街道南关社区旭旺超市(总部);

70.旭旺超市(八里店)及北边200米燕春生便利店;

71.旭旺超市阳光店、滨河苑店、欧洲城店、金泰店、牡丹园店;

72.中山花园小区4号楼;

73.玉兰公寓2幢;

74.滨河左岸小区2号楼;

75.天和御景小区3号楼;

76.学府嘉园小区1号楼;

77.睢宁一品小区22栋;

78.紫金花园小区42号楼;

79.东方明珠小区12号楼;

80.景湖小区一期4号楼;

81.李岳小区18号楼;

82.北辰花园北区;

83.怡景花园小区24号楼;

84.睢河街道光华社区梨元组;

85.奥体清华苑A3楼;

86.丽晶国际一期;

87.永昶家园小区9号楼;

88.恒华新都汇小区;

89.碧桂园小区;

90.龙城国际小区;

91.金泰御澜湾小区;

92.宁江工业园区旭金物流大院;

93.睢河街道仝场社区天虹新村;

94.睢河街道仝场社区碧桂园四期天宸项目部;

95.睢河街道仝场社区幸福家园小区11号楼及鑫浩超市、小群烟酒店;

96.金泰尚城小区;

97.金城街道常青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98.金城街道常青社区孙慧理发店及邻近商铺;

99.金城街道苏源社区;

100.金城街道菁华学校;

101.金城街道金城社区顺发公寓;

102.金城街道韩二社区邢庄组;

103.金城街道金城社区幸福家园9号楼;

104.金城街道红光社区天虹智能纺织有限公司;

105.金城街道红光社区红光小区;

106.金城街道金城社区旭旺超市(汽车西站店)及周边商铺;

107.金港国际家具装饰城;

108.星星家园小区;

109.沙集镇夏圩村绿色智造园厂房项目部;

110.庆安镇水韵小区30号楼;

111.庆安镇三闸街旭旺超市、好又多超市;

112.高作镇高作社区、高南村、夏庙村、石墩村、后刘村、刘大庄村;

113.邱集镇邱集村、陈楼村、李甘村、大主村、姚圩村、王宇村、王庄村、朱开村、大余村后涂组;

114.邱集镇小苏村伏巷小区;

115.魏集镇竹城御景小区二期2号楼;

116.魏集镇陶河社区商业街;

117.姚集镇王沃村1组;

118.梁集镇毛庄社区张徐组;

119.官山镇官山社区官山街和府前街沿街商铺、住户;

120.官山镇官山社区新发路阿龙饭店及附近商铺;

121.官山镇赵山村部。

(二)管控区为:

1.睢城街道花园社区;

2.睢城街道八里社区;

3.睢城街道青春社区;

4.睢城街道元府社区;

5.睢城街道北陵社区;

6.睢城街道红叶社区;

7.睢城街道杨韩社区;

8.睢城街道三张社区;

9.睢城街道五里堂社区;

10.睢城街道后园社区;

11.睢城街道中山社区;

12.睢城街道东城社区;

13.睢城街道骑路社区;

14.睢城街道东升社区;

15.睢城街道和平社区;

16.睢城街道南关社区;

17.睢城街道朱楼社区;

18.睢河街道光华社区;

19.睢河街道天虹社区;

20.睢河街道联群社区;

21.睢河街道邱洼社区;

22.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

23.睢河街道仝场社区;

24.金城街道红光社区;

25.金城街道金城社区;

26.金城街道高塘社区;

27.金城街道常青社区;

28.金城街道韩二社区;

29.邱集镇;

30.庆安镇水韵小区;

31.高作镇;

32.魏集镇竹城御景小区二期;

33.姚集镇王沃村;

34.梁集镇毛庄社区;

35.官山镇官山社区;

36.官山镇赵山村;

37.官山镇岳店社区;

38.官山镇汤集社区。

(三)防范区为:

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3日

原标题:《全市无新增!睢宁县最新疫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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