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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23】故意划损他人车 行政拘留加赔偿

2022-05-10 16: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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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西县人民法院中枢人民法庭成功调解并当庭执结了一起财产损害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27日,杨某将其名下的一辆轿车停放于其居住的小区地下车位上,当天23时42分,严某用其随身携带的车钥匙将杨某车辆右侧前后车门刮花,杨某于两日后调取监控视频,遂向公安机关报警。调查得知,严某自称杨某车辆所停车位系其租用,因杨某多次占用其租用车位且寻人未果,一气之下隧将杨某车辆刮花。

2022年4月1日,因严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严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疫情原因暂缓执行。后杨某将受损车辆送至修理厂维修,产生维修费1680元成诉。经法官主持调解,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由严某赔偿杨某车辆维修损失1000元并当庭履行。

法官寄语

该案民事赔偿部分虽已履行完毕,但严某还要面临被拘留7日的治安处罚,为他的冲动行为付出惨痛代价。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行为的发生,大都是冲动之下的莽撞之举。成年人在社会活动和生活中要有最基本的自我约束和克制的能力,与他人相处时要保持心态平和,多些理智、宽容和理解,切勿因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之事。同时还要告诫大家,要遵守社会秩序,认真学法守法,尊重法律、依靠法律,时刻以法律为底线,规范自身行为,争做法治中国好公民。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23】故意划损他人车 行政拘留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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