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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级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立案5205件,处分4757人

山西日报
2017-09-22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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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意义重大而深远。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个试点省市之一,山西省委高度重视,把承担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绘制的“蓝图”精心施工,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力量,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全覆盖,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今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对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山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并提出殷切希望,“你们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运用好这一改革成果。”

勉励就是动力,肯定更是鞭策。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全省上下进一步深化改革注入了强劲动力。省委书记骆惠宁表示,山西将认真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抓好改革探索工作,交出试点工作合格答卷,为改革全面铺开和制定国家监察法提供更多实践支撑,确保全面实现党中央确定的改革目标。

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省市县三级党委书记自觉当好“施工队长”,以“绣花”功夫精心施工

党中央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任务交给山西之时,正值山西政治生态由“乱”转“治”的关键时刻,正值全省党员干部走出阴影、重塑形象、重建信心的关键时刻。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山西省委的高度信任,对包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内的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巨大鼓励和鞭策。

山西改革试点工作从一开始,就是在党中央高度重视、习总书记坚强领导、王岐山同志精心指导和中央纪委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开展的。省委始终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从启动到各个关键节点的部署,每一次都要系统梳理、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山西实际,形成山西举措,把改革试点过程转化为学用系列重要讲话和向核心看齐的过程。

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党委是否担当起了主体责任,牢牢把握领导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

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切实担当政治责任,强化党的统一领导,率先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骆惠宁同志担任组长,明确提出要当好全省改革试点的“施工队长”,并一再强调,全省各市县党委书记要全力当好本级“施工队长”,按照中央绘制的“蓝图”,精准组织“施工”,拿出高质量样品。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十一届省委历次全会和省纪委全会均对改革试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先后召开6次常委会议,省试点工作小组召开7次会议和多次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骆惠宁同志带头当好“施工队长”,自觉担负主责、首责、全责,以“绣花”功夫精心施工,亲自抓省级转隶组建,亲自统筹协调市县转隶组建,亲自研究解决“纪法”“法法”协调衔接的关键症结,亲自指导、把握重大案件查办,亲自推动分析评估和深化完善工作。市县两级党委书记对标省委书记,主动担当,狠抓落实,既挂帅又出征,既出题目又研究解答。试点工作推进期间,有的市调整了主要领导,新书记上任第一次会议就研究改革试点工作;有的市委书记把监察体制改革列为十大改革之一,听汇报、抓进度、督落实;有的全面准确把握改革试点的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想办法做深做细做实。三级党委高度重视,三级党委书记亲力亲为,勇立改革潮头,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为试点工作有效推进提供了坚强保证。

——抓施工方案。试点之初,省市县三级党委全部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形成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确立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工作思路,坚持省级示范先行、市县压茬推进施工路径,坚持改革试点和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统筹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抓转隶组建。2017年1月19日,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产生的山西省监察委员会率先成立;到3月30日,省市县三级131个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挂牌。至此,山西率先在全国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工作,转隶人员全部到位,案件线索全部移交,为整个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赢得更多时间、创造了有利条件。

——抓建章立制。省纪委充分汲取十八届中央纪委开展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把准吃透中央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基本精神,经过起草试行完善,2017年4月初,在全省建立起执纪监督监察工作试行办法、审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流程图、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4个一”工作制度,市县纪委监委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省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法、检、公、司四个部门,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10个试行文件组成的“1+4”制度体系,为畅通“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抓全面实践。据统计,三级监委成立以来至今年8月底,共处置问题线索15939件、立案5205件、结案4697件、处分4757人,组织处理3605人。通过具体的工作实践印证了制度的切实可行。

——抓分析评估。今年7月下旬,根据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安排,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领11个评估小组,通过听、看、查、访、谈、评等方式,全面评估市、县试点工作,以此为抓手,找差距、补短板、促深入、抓落实,切实做到以评促试,改进提升工作。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改革试点以来,山西省委和市县两级党委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按图施工”,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有序、态势良好。

正是由于切实把主责压给党委,党委书记始终站在改革第一线,始终把试点工作抓在手上,跑表计时,到点验收,才确保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

提不出问题不能算改革,解决不了问题也不能算改革,试点就要把问题和解决办法试出来

试点就是要把问题和解决办法试出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在全国推开探索积累经验。基于这样的认识,省委强调,“提不出问题不能算改革,解决不了问题也不能算改革。”省纪委监委先后召开38次省纪委常委会议、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改革试点任务,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市县改革一线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在党中央的信任和指导下,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激发起强大精气神,铆足劲头、改革创新,不畏困难、不怕试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使改革试点过程成为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省市县三级党委、纪委着眼全面履职,应试尽试,抓住关键问题、难点问题、共性问题,深入研究、综合分析,厘清思路、找准措施,稳步推进改革试点。

——试点工作开展初期,省委就组织调研组深入全省11个市和20个县(市、区)进行调研,召开集中座谈33次,开展个别谈话700余人次,调阅大量资料。在摸清各地情况后,梳理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逐一解决。针对各地具体情况,研究制定了市县指导意见,为改革全面铺开提供了遵循。

——以训代研,把培训的过程变成调研过程,通过培训了解掌握基层在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改革提供重要参考。今年5月8日,全省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正式开班,通过一个月时间五期培训,完成了对省市县纪委监委三级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全覆盖。通过认真梳理总结每位学员的问题清单,省纪委监委发现了一批有研究价值的课题,这些问题有的省级层面已经制定了相关制度,在培训中有针对性地讲解,帮助基层明确思想、解决问题;有的则需要在推进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立足各地实际,完善方式方法。改革试点工作中,在严格按照中央试点方案,把握好政策界限、尺度节奏、底线红线的基础上,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市县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注重实践创新,鼓励基层创造性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执行省纪委监委“4个一”工作制度的过程中,各地积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举措:大同市推行备案登记、转送登记、流转情况登记、移送案件审理登记“四张表”台账受理;忻州市整理编制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简易程序、立案审查移送司法等五类“模拟案卷”,将“纪法”协调衔接具体化、实例化;临汾市开发“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信息管理系统”,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强化日常监督。

——遵从“实践-修订-实践”的步调,从制度创设和制度执行等方面不断查找“纪法”“法法”协调衔接的“堵点”,在不断反复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针对前一阶段分析评估发现的问题,对“4个一”工作制度和“1+4”制度体系又进行了新一轮修订。试点工作继续沿着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轨道推进。

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充分运用改革成果,切实提升治党管权治吏水平,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正风肃纪反腐,深得党心民心。经过十个月的试点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改革红利已惠及人民群众。

——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得到加强。任何改革最终都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亦是如此。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突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决策权、审批权和监督权,确保党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权。据统计,三级监委成立以来至8月底,省市县党委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作出管党治党批示,大约占到同期各类批件的1/3左右。

——对行使公权力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细化监察对象范围,形成统一口径,不仅有效解决了过去行政监察覆盖面过窄的问题,还填补了党内监督的盲区,把不适用执行党的纪律和原有行政监察法的公职人员纳入了自我监督视野,全省基本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权威高效”的制度优势充分彰显。通过监察体制改革,将过去分散的反腐败工作力量进行整合,由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产生,成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确保权威;把以前纪委将涉嫌犯罪党员干部移送检察机关后还要进行的交叉重复工作合理简化,切实减少环节、提高实效。比如,省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海案,案情复杂,取证调查难,但在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郭海严重违纪和涉嫌犯罪事实快速查结,案件查办效率明显提高。

——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各级党委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肃正风肃纪反腐,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成为常态,管党治党“宽松软”正进一步变为“严紧硬”。整合了反腐败力量后,全省各地还组织开展基层涉纪领域源头化解专项工作,4月至8月全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280件2280人,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848件848人,改革红利惠及人民群众。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力提升了党的领导科学化水平,汇聚成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新动能。全省经济在改革中焕发出转型创新的新活力,基本走出了长达两年多的最困难时期,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向好,由“疲”转“兴”的态势更加明显。

山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必将推动山西管党治党迎来更加明媚的春天,必将进一步实现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互促共进。 

(原题为《狠下功夫 按图施工 向党中央交一份合格答卷——山西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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