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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垣印记」两次“张北事件”与臭名昭彰的《秦土协定》

2017-06-27 06: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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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垣 印 记

编者按

1935年,已经占领东北的日军频频用武力威胁侵略华北。在此情形之下,国民政府除了勉强维持局面外,缺乏明确的应对方针。针对国民政府的退让,日军则更加步步紧逼,并蓄意制造挑起争端的借口,从而引发了两次“张北事件”。《秦土协定》的签定,使中国丧失了在察哈尔省的大部分主权,也丧失了察省疆土的70%-80%。这一协定与《何梅协定》一起为日本吞并中国华北大开了方便之门。同年12月,关东军以中方不履行《秦土协定》为借口,令李守信的伪军打头阵,占领了察北六县,张北人民开始了在日伪长达十年的统治下的艰难生活。今天张垣方志向大家介绍两次“张北事件”与《秦土协定》的签订。欢迎在文章后与我们互动留言。

两次“张北事件”与《秦土协定》签订

第一次“张北事件”。1934年10月,日本天津驻屯军中佐川口一行8人由张家口出发,前往多伦,沿途进行“视察”。当时,为防御日本入侵,赵登禹率二十九军一三二师奉命驻扎在张北。

26日上午10点左右,日本人在途经张北县南门时,被一三二师卫队所阻止,进行例行检查。双方因为旅游护照的检验引起纠纷,在争执40分钟后,中方一名懂日语的人员赶到现场调解,随即准予放行,是为第一次“张北事件”。

日本立即借助此事大做文章,其驻张家口领事桥本以赵登禹部卫兵侮辱日本外交官、军官为由,先向二十九军参谋长张维藩提出抗议。几天后,日方又在北平向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提出抗议。

宋哲元为不给日军借口,于11月25日命赵登禹向日方道歉,11月29日,又免去当事者、实施检查的连长张书标职务。日方仍不罢休,驻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源太郎乘机要求中国军队退到长城以内,“以免冲突”,但宋哲元回答说,此事应与中央政府交涉,婉拒了日方“要求”。

两次“张北事件”与《秦土协定》签订

第二次“张北事件”。1935年5月31日,日本关东军驻阿巴嘎特务机关长盛岛角芳派遣4人以旅游为名,乘汽车由多伦前往张家口,沿途偷绘地图。

6月5日下午4时,车至察哈尔张北县城北门时,赵登禹部哨兵让其停车,检查护照。但4人未带护照,只出示了多伦特务机关签发的身份证,哨兵遂将4人扣留,送该师军法处。军法处询问了其来历,并以酒饭招待,同时向察哈尔省政府电话请示处理办法。省政府又向时在北平的察哈尔省主席宋哲元汇报。宋哲元为避免事态恶化,决定放行。6日上午11时,4个日本人被“礼送出境”,是为第二次“张北事件”。

日军认为再次抓住了借口,宣称4人在张北受到“非法监禁”,被“青龙刀威胁”“还不给食物和寝具”。11日,张家口特务机关长松井向中国二十九军副军长(兼察省民政厅长)秦德纯提出三点“要求”:第二十九军向日军道歉;第一三二师参谋长撤职;惩办第一三二师军法处长。

日方还宣称在第一次“张北事件”时,宋哲元曾向日方允诺:日本人可以在察哈尔省自由旅行,不检查任何携带物。

对此,察哈尔省民政厅长、第二十九军副军长秦德纯反驳说:察哈尔省政府与日本领事曾有协议,日本人出入察哈尔省,须由日本领事致函察哈尔省政府,准发护照,方可通行。

但日本关东军决心利用此事,将具有“排日思想”的二十九军逐走。他们迅速在长春召集有关将领,商定了更为苛刻的“交涉”条件《对宋哲元交涉纲要》,并决定于6月17日交土肥原贤二,让他负责向宋哲元直接提出如下要求:一、二十九军移驻长城之西南,并不得再行“侵入”;二、将一切“排日机关”悉行解散;三、宋哲元向日方道歉,处罚责任者;四、上述事宜必须在两周内办竣,并限中方5天内答复,否则“将采取自由行动”。

国民政府得到报告后,于第二天立即公布免除宋哲元的察哈尔省主席职务,以民政厅厅长秦德纯代理省主席,宋哲元于20日离开张家口,这让土肥原失去了“交涉”对象。

两次“张北事件”与《秦土协定》签订

1935年6月23日晚间,土肥原以“私人拜会”为由闯入秦德纯在北平的住宅,和一直拒绝接见他的秦德纯会了面,提出实现拟定的“要求事项”,并在后面加上了“承认日满对蒙工作”“招聘日本人为顾问”“协助日本诸如建设机场,设置无线电台等军事设备”等6项“特别期待事项”。

在会谈中,土肥原还蛮横地说:“秦将军,你知道外交的后盾是什么?”秦德纯气得浑身发抖,大声回答:“那么,你们就派军队来进占察哈尔好了!二十九军就是剩下一兵一卒,也要拼战到底!”此时,秦德纯义愤填膺,结果导致当场吐血。秦德纯随即请示南京。6月26日夜,南京电示秦德纯以及军分会各委员:皆可酌情办理。结果对日军提出的要求,除“宋哲元谢罪”一项改为“向日军表示遗憾之意”外,秦德纯均予答应。

27日上午,秦德纯赴日使馆陆军武官室会晤土肥原,递交了书面答复。其内容如下:一、关于“张北事件”,表示遗憾之意,将责任人免职;二、“将被认为对日中国交发生不良影响的机关”,从察哈尔省撤退;三、尊重日本方面在察哈尔省内的正当行为;四、将宋哲元军从昌平、延庆、大林堡至长城一线以东地区,及从独石口北面沿长城经张家口北面至张北线南面一线以北地区撤退。

事后,土肥原得意地向在北平的日本使馆参事官若杉要说,所谓“尊重日本方面在察哈尔省内的正当行为”,就是秦德纯口头答应了他提出的6项“特别期待事项”。

最后中方被迫接受日本所提的条件,签订了“秦土协定”,在该协定中,日方首先要求:

(一)将驻于昌平和延庆一线的延长线之东,并经独石口之北、龙门西北和张家口之北,至张北之南这一线以北的宋(哲元)部队,调至其西南地区;

(二)解散排日机构;取消察省境内的国民党机关

(三)(对日)表示遗憾,并惩办事件相关负责人;将张北县城北门守备团长和第一三二师军法处长免职,

以上各点自6月23日算起,在两星期内完成。

此外,日本还要求:

(一)承认日满的对蒙工作,援助日本特务机关的活动,并且停止对察哈尔的移民,停止对蒙古人的压迫。

(二)对日满经济发展和交通开发工作予以协助,例如对张家口—多伦之间,以及其他满洲国—华北之间的汽车和铁路交通,加以援助。

(三)必须对日本人的旅行予以方便,并协助进行各种调查。

(四)察哈尔省〔从日本〕招聘军事及政治顾问。

(五)必须援助日本建立各种军事设备(如机场设备和无线电台的设置等)。

(六)中国军队撤退地区的治安,应根据停战区所使用的方法予以维持,以地方保安队维持秩序。

两次“张北事件”与《秦土协定》签订

《秦土协定》签订后,宋哲元第二十九军从察哈尔省撤出,移驻河北省。1935年8月,赵登禹率一三二师撤出张北时,当地各界人士为部队送行,赵登禹临行发表演说道:“我深知,作为一个军人应该怎么去做。”

《秦土协定》的签定,使中国丧失了在察哈尔省的大部分主权,也丧失了察省疆土的70%-80%。这一协定与《何梅协定》一起为日本吞并中国华北大开了方便之门。同年12月,关东军以中方不履行《秦土协定》为借口,令李守信的伪军打头阵,占领了察北六县,张北人民开始了在日伪长达十年的统治下的艰难生活。有学者认为,《秦土协定》彻底改变了蒋介石对日本的想法,事后他说:“盖我处被动地位,而彼得寸进尺”“此后对日再无迁就之必要”。协定签署后的当年11月,蒋介石在庐山召见秦德纯,秦力图对自己签订这样蒙辱条约向蒋解释。蒋只是说:不用解释了,这事不能怨你,同时对秦大加慰勉。在日本投降后,土肥原作为甲级战犯在远东国际法庭上受审,秦德纯作为出席法庭的主要证人,将这段历史公之于世。

(文章摘选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张垣事典》)

原标题:《「张垣印记」两次“张北事件”与臭名昭彰的《秦土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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