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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江苏多地公布中考方案,有哪些变化……
近日
常州、淮安、镇江发布中考方案
此前南京也出台2022年中招政策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常州
点击查看��2022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问答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招生学校
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是指在常州市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技工院校(含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
二
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至3月7日。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1.被高一级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上一年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2022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3.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报名要求: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在籍在册。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在籍在册且九年级在常州就读满一年。
(四)报名方式:考生登录 “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常州中招系统”)网上报名。
(五)报名地点:具有常州市户籍并在本地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报名。
(六)报名费、考试费: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报名费每生12元,考试费每门学科(含体育)9元。《2022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工本费3元,考生可自愿购买。报名时考生需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三
招生计划、范围及收费
(一)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2022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二)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具体招生范围由常州市教育局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并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四
志愿填报
(一)普通高中及部分省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志愿填报
1.批次安排。共分两个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包括:
(1)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2)常州市第一中学、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面向武进区和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招生。
(3)江苏省前黄高级中学、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江苏省横林高级中学:面向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经开区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招生。
(4)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班:面向全市招生。
(5)实施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3+4”项目)、“五年制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项目(以下简称“5+2”项目)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为普通高中学校。
2.填报方式及时间。
5月28日至6月3日,考生在“常州中招系统”上自主填报志愿。
在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根据常武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优化调整方案,常武地区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2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在第一批次提前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1至4所“3+4”“5+2”项目学校的1至2个专业志愿。
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全市所有考生可填报对应的1至3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二)职业院校登记入学填报
1.阶段安排。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职业院校公布登记入学资格线后,结合自身意愿和专业志向,在“常州中招系统”上预登记8个专业。
(2)第二阶段为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在预登记入学阶段中未被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选择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进行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2.填报方式及时间。
7月1日至7月4日,考生登陆“常州中招系统”自主填报。
五
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参考依据。新生报到时须将成长记录册、综合素质评价表交录取学校。综合素质评定操作办法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六
命题、考试、阅卷
(一)命题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设置试卷难度。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卷试题结构。减少记忆性试题,增加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坚决防止偏题怪题,有效考查学生综合素质。
(二)考试组织方式
中考由市统一命题,分考区组织考试。考试原则上设置在初中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务工作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三)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6月18日
6月19日
6月20日
上 午
语 文
(总分120分,9:00—11:30)
数 学
(总分120分,9:00—11:00)
英 语
(笔试总分90分,9:00—10:40)
下 午
化 学
(总分100分,14:00—15:40)
道德与法治、历史
(总分100分,14:00—15:40)
物 理
(总分100分,14:00—15:40)
(注:中考总分为700分。英语学科总分为120分,笔试90分,口语、听力测试3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各50分,满分为100分。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
(四)阅卷
全市实行网上统一阅卷。网上阅卷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过硬的学科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各地、各校积极支持并配合做好阅卷教师的选聘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按常教体〔2022〕4号文件执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将计入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2.中考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实验操作考核按常教基〔2022〕4号文件要求实施,成绩评定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开卷考试,数学、物理、化学考试时考生不得携带各种型号的计算器。
4.中考成绩只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排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炒作中考成绩。考生如需对中考成绩进行复核,按《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复核办法》(常教考〔2021〕2号)执行。
七
艺术、体育专业,体育后备人才班(含体育、艺术特长生)和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等招生
(一)报考体育运动学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持毕业学校的证明,直接向所报考的学校报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体育运动学校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中考,其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报考文化艺术类学校的考生,可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文旅厅组织的提前单独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提前录取。
报考常州市第五中学艺术专业的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面试通知,招生学校组织专业加试。
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的考生须专业加试合格方可填报上述专业志愿。
(二)各地要加强对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招生学校、招生项目和招生人数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各校特长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5%。具体按《关于做好2022年常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教体〔2022〕4号)执行。体艺特长生招生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三)未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组织招生面试。
(四)省市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学校的实验班招生计划,在下达2022年高中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
八
体格检查
(一)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卫健委,安排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或体检站)组织进行。主检医生应由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体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体检工作方法,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严禁弄虚作假。
(三)职业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普通中专招生体检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职〔1994〕5号)规定执行。
九
录取
(一)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确定的招生范围、计划、标准、时间和方式,统一通过“常州中招系统”组织招生录取,切实加强对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的监管。
(二)录取工作在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组织招生学校进行。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院校新生必须经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市、辖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的录取专用章,未加盖录取专用章的按照违规招生处理。职业院校新生学籍注册,由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出具三联单,按照各自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办理。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填志愿和各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超计划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录取的学生及其他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2.职业院校坚持市场招生、提前招生、双向选择、登记入学的录取原则,划定各专业登记入学资格线。职业院校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前进行,考生在“常州中招系统”登记入学前可提前查询普通高中达线情况,如已达普通高中分数线,仍然在“常州中招系统”登记入学并被职业院校录取,一律不得再被普通高中或其他职业院校录取。在预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可在“常州中招系统”上自主选择8个专业,“常州中招系统”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次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考生在预登记入学阶段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中,只要分数达线登记成功即被学校录取,先登记先录取。
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职业院校可对完成招生计划的紧缺专业在直接登记入学阶段开辟绿色通道,对高出预登记入学阶段实际录取分数线20分、但未成功登记入学的考生,按不超过学校总计划1%的比例,实行破格录取。
(三)职业院校具体录取时间见市教育考试院公告。
(四)破格和加分录取
招生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关注和发现学生多方面的才能,对在体育、艺术、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特长生,可依据有关规定破格录取。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港、澳地区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受到常州市人民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录取时加5分投档。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上述考生必须具有可资证明材料。同时符合几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最高一项加分等级,加分不能累计。从2022年开始,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五)身残(指不继续恶化,没有传染的非内科疾病)的考生,生活能独立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应与其它考生同等录取。
(六)各学校招生录取时坚持男女一视同仁,若招收男女比例有特殊要求,必须经上级批准并在下达招生计划时予以明确。
(七)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为70%。享受分配计划的学生必须在该初中学校在籍并读满三年。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70%分配部分的录取,在考生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在有关学校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录取,先按第一志愿录取,如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未完成的分配名额计划,纳入相应学校的招生计划。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区域内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实施办法。
(八)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体艺特长生,不得报考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学校,如报考四星级高中,录取时中考成绩减30分投档。
(九)“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计划对象,完成培养课程学分修习要求,且中考第一志愿填报培养高中学校,总分达区域四星级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即可被培养高中学校录取。“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协同培养解释权属招生学校。
(十)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面向溧阳市、金坛区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该校在市区的录取分数线,未完成的计划统一纳入该校的市区招生计划。
十
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全面落实各项招生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招生管理工作。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并于5月下旬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备案。
(二)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十个严禁”: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招生入学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的自主权,不得无理干涉、蛮横阻挠、强行包办学生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将《2022年常州市中考招生指南》发放给考生,不得截留和延迟发放。招生中如有干涉学生填报志愿、封锁招生信息,败坏风气及有损教育形象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强过程管理。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市教育局或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不得许愿、承诺误导社会、学生及其家长;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招生宣传。初中学校教职员工不得私自向招生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更不得借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接受有可能影响指导学生填报志愿的吃请和礼物。
(五)严格遵纪守法。招考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模范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规违纪情形,将按照《刑法》(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以及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罚。
(六)强化督查追责。各地要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阶段性重点内容,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常规性督导。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十一
本意见解释权属常州市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常州市教育局。
淮安
点击查看��2022年淮安市中考招生政策问答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淮安市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深化初中教育改革发展,高质量普及高中教育,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现对淮安市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学生和高中阶段在籍学生;
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3.国家规定不宜在校学习的传染病患者。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本市中专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到县区和市直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与省相关部门下达到我市的招生计划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继续执行普通高中属地招生政策。全市分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和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四个招生区域。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180人、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90人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总计划中单列,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转入该校其他类的招生计划;两校其他计划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三)继续执行热点高中(即四星级高中,下同)计划的70%定向分配政策。各县区热点高中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本县(区)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含新校区)、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含淮安高级实验中学)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江浦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的初中学校和市直初中学校。江苏省郑梁梅高级中学新校区(原华东师范大学涟水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70%定向分配到涟水县招生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四)继续执行热点高中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超过30人的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今后将逐步向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扩大自主招生权限。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六)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外省和外市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
(七)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并年检合格。普通高中招收国际班需要按规定取得办班资格。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基本依据。各学校拟定的《招生章程》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各学校拟在各类媒体宣传的招生简章、程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淮安市学校招生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
四、报名工作
(一)时间: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和2023届学生生物、地理考试报名工作已分别于1月中旬和3月上旬结束。
(二)地点: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学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报名并填报志愿。
(三)费用:根据淮安市教育局、原淮安市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淮教财〔2006〕7号、淮价费〔2006〕52号、淮财综〔2006〕9号),参加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须缴报名费12元,七门学科每科考试费9元。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艺术科目不收费。命题、制卷(答题卡)、阅卷等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组织考试等费用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五、填报志愿
(一)时间:2022年5月29日至5月31日。
(二)江苏省淮阴中学创新人才实验班、江苏省清江中学国防班设立单独志愿。除单独志愿外,考生只能填报所属招生区域内普通高中志愿,所填报的四星级普通高中志愿个数不得超过三个。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其他学校,考生可单报或兼报市教育考试院所公布计划中的任何一类。
(三)志愿填报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上网自主填报和修改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由各县区招考机构打印考生志愿核对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确认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全面了解和把握招生政策,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充分协商。考生所填志愿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为完成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在各类学校现场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计划数及填报征求志愿的分数要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于7月18日至19日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并到县(区)招考机构指定地点确认,由市统一组织录取,没有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不予办理补录取手续。
六、考试、阅卷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英语150分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各为50分。信息技术、生物、地理卷面满分各为100分,音乐、美术卷面满分各为50分,均按得分的10%(进一法)计入中考总分。中考总分为78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按教育厅要求由县(区)组织,考查成绩折算为合格和不合格两档。今后,将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继续深化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
(二)考试时长及形式: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化学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考试140分钟(物理80分钟,化学6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两学科合场分时分卷开卷考试100分钟(各50分钟)。生物、地理两学科合场分卷考试90分钟,艺术与信息技术合场上机考试60分钟,英语听力口语实行上机考试,体育实行电子化考试。
(三)考试组织及领导: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和初二生物、地理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领导下,按照《淮安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细则》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及相关处室具体实施。全市统一文化考试日期为6月15、16、17日三天,初二生物、地理考试日期为5月18日下午。艺术与信息技术、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已完成,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体育考试于5月中旬完成。
(四)实行升学考试与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考试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五)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
(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进入考生档案,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由考生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淮安招考”微信公众服务号、江苏政务服务APP、16889502、10086电话专号等自行查询。
七、录取工作
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处室具体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志愿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未参加2022年中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没有被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在中考录取前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录取新生;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杜绝二次录取。
2.各类学校的录取按考生志愿,依据中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等级择优录取。
3.学校根据其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录取,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于不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对于同一志愿最低录取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之和,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4.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综合素质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须为合格以上等级。
5.四星级普通高中可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执行自主招生政策。由学校制定方案,于6月23日前向全校及社会公示合格人选,6月27日前将公示后的合格人选报市教育局审定。自主招生录取分数最多可在该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50分,具体降分标准由各学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淮安市淮海中学作为教育部授予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40名(男女各20名),淮安市楚州中学作为“女子足球”试点学校,招收女子足球特长生18名,两校所招足球特长生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6.热点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分五步进行。第一步,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单列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按单独志愿择优录取。第二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统招计划的30%(江苏省淮阴中学、江苏省清江中学统招计划的30%须减去单列计划)。第三步,在热点高中学校统招计划30%的录取线下降20分,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定向分配计划。第四步,热点高中学校在所在招生区域内择优录取自主招生计划。第五步,对于热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和定向分配计划,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按志愿择优录取。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公办初中不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及2021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
7.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减10分后参加录取。
8.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将公布四个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及全市其他各类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招生区域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
9.医药卫生类专业、师范类专业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0%,其他统招类五年制高职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55%。
(二)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3日。
2.五年制高职、“3+3”中职与高职分段培养项目,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7月7日。
3.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8日至7月10日。
八、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如考生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时,只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不得累加),由学校择优录取。
(一)归侨子女、归侨青年以及华侨子女和港澳、台湾省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二)烈士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三)驻淮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照顾政策按淮办发〔2013〕43号文件执行。
(四)非驻淮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10%投档。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5%投档;被战区(原军区)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因公致残(五级和六级)军人的子女,录取时加当年中考文化分值的4%投档。
(五)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30分;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九、组织管理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平稳、顺利。
(一)加强领导,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统一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的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防止重大事故和差错发生,确保改革平稳落地。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报名、志愿填报工作组织不规范,考点考场纪律松懈,招生混乱和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及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不安全不稳定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保证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完成,又要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
(二)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抓好招生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考卷安全,确保不泄密。各县区招考机构和考点要加强硬件建设,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在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二是考试安全,确保考风正。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诚信考试宣传力度,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有效遏制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三是考生安全,确保无事故。市、县(区)要认真做好治安、卫生、防疫、交通、应急机制等安全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的考生安全。四是信息安全,确保专人管。各县区招考机构和初中学校要做好信息安全工作,未经审批不得向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信息。同时,要严格规范做好招生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服务,实施“阳光招生”。招生部门与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不涉及保密的招生信息。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中阶段招生文件规定。
1.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未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学校,以及不具备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基本条件的学校不得招生,未取得国际班招生资格的学校,不得以国际班名义招生。民办高中必须实行独立办学,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不得相互代招,不得将民办高中学生与公办高中学生混合编班,否则所招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遗留问题由学校自行负责解决,并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2.根据苏教职〔2016〕10号文件要求,各学校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代报招生计划和代办学籍。中职(技工)学校录取的应届生须严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打印的录取名册办理学籍。
3.各县区、各初中学校必须在填报志愿前把学生所订的由市教育考试院编制的《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完整发到每一位考生手中。任何学校不得以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做贬低其他学校的宣传。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采用考前与考生签订协议、与初中学校作出承诺等任何形式诱导学生填报志愿。
4.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应届初中毕业生资格的审核,以及对学籍变更的审核,凡有反映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作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和办理虚假学籍参加定向分配计划录取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5.各学校不得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工作,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考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欺骗考生填报志愿,特别是不得封堵省、市有关部门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指定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对收送“介绍费”、“推荐费”的学校及个人,一经查实,按照苏教办〔2017〕14号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不得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审批程序,严格履行录取手续,不得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拟定人选须报市教育局审核。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擅自录取。各学校须凭市教育考试院审批的录取名册到有关部门办理新生学籍。各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7.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以上意见,请各县区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传达到所有初中学校和招生学校。
本招生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市高校招生委员会。
淮安市高校招生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镇江
近日,镇江市教育局印发
2022年镇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有哪些关键信息一起来看
2022年中考升学总分为688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9日至31日。近日,镇江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镇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中考升学总分、志愿填报时间、志愿填报等具体事项。
2022年镇江市中考科目、分值和用时
2022年镇江市中考文化学科考试日程
《方案》明确,今年中考升学总分为688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以卷面原始分计入中考总分;体育与健康28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分别按考试实际得分的20%、60%计入升学成绩总分;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均为100分,均按考试实际得分的10%计入升学成绩总分。以上各学科考试卷面实际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计入升学总分,累计后升学总分如仍有小数,按四舍五入取其整数作为升学成绩总分。《方案》指出,今年全市中考志愿时间为5月29日至31日,继续实施考前网上统一填报,考生和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和上传工作。志愿校核表须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在当年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中职与本科、中职与高职、五年制高职、省属普通中专计划由省下达,市统一执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违规招收外省及我省其他设区市的考生。
《方案》指出,具有扬中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填报免费幼儿师范志愿。选择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须填报热点普通高中志愿。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中职与本科院校举办的分段培养班,五年制师范志愿,三类之间可以兼报,设A、B、C、D、E、F六个平行志愿,中职与本科院校分段培养班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可在计划中选报。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高职院校举办的分段培养班志愿,分两个阶段,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是第一阶段,两者不可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中职与高职院校举办的分段培养班是第二阶段。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之间不可兼报。考生可在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中任选一类,每类可选两所学校,每校可选择1–2个专业,并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凡未在志愿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等栏中表明意向的,视作不服从处理,不再另行征求意见。
《方案》强调,将热点普通高中不低于70%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指标生录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不得低于该热点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下20分),按照考生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初一入学时没有择校,且一直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享有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录取资格。
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结果以“A”“B”与“D”三个等级呈现(A为优秀,B为合格,D为不合格)。物理、化学实验考查成绩达到“A”(优秀)等级的考生方能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降分录取资格。参加过我市组织的物理、化学实验考查,且成绩符合升学要求的往届生,不再另行组织考查。
参加中考和高中招生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音乐、美术素质测评。音乐、美术两科测评结果达到C等以上(含C等)方可认定为该学科毕业成绩合格。两科成绩合格,且有一科达到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方可享受热点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2017年9月以前入学,参加今年高中招生的考生,对艺术素质测评成绩不作等级要求。
南京
此前
南京公布了2022年中招政策
招生政策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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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22年中考招生政策问答据南京市招生委员会,南京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政策总体保持稳定,略有微调,调整如下:
1.因疫情原因,2022年中考艺术素质终结性评价考试取消,考生报考相关志愿时,不受艺术素质测评成绩等级的限制,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里的审美与表现维度也不与艺术素质测评成绩等级做关联。
2.因疫情原因,体育考试耐力项目(男生1000米和女生800米、3分钟跳绳)免试赋14分,考生从第二、第三选项中各选1个项目参加考试,按成绩赋分。体育考试总分保持40分,中考成绩总分保持700分。
3.2022年起,将对照顾政策进行调整:台籍青年、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的子女照顾加分分值由10分调整至5分,取消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
4.新增民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增招规则。参照民办普通高中增招规则,民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国际课程班按照公布的计划招生,完成后如需调整,增加人数不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0%。
5.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成绩发布要求,不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不得炒作"中考状元"。2022年市招考院将不再统一打印发放《考生成绩通知单》(分数条),考生和家长通过访问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nanjing.gov.cn/)查询本人中考成绩和总分位次。
6.相关日程如下:
原创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授权,并注明出处来源 江苏教育频道(微信号:JSBCeducation)来 源|常州教育发布、淮安教育发布、镇江教育发布、南京教育发布
编 辑|陈佳莹 杨一鸣
校 对|朱永昌 陈佳莹
审 核|武云飞 汪媛媛
审 定|吴姗
原标题:《官宣!江苏多地公布中考方案,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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