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你有这些“侥幸心理”吗?网友直呼“太可怕了”!
“看,又是侥幸心理!”
正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蜀黍发出了一句
“口头禅”
蜀黍在处理各式各样的事故时最常见的肇事理由
往往就是抱有侥幸心理:
“我知道这样做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但万一没事?万一我成功呢?”
想通过“万一”这个偶然的机会
来免遭祸害或者取得成功
侥幸就是不幸的开始
为了避免这种不幸的发生
蜀黍打算针对“侥幸心理”做一期专访
来讲述道路交通方面存在的侥幸心理
本期内容是
《侥幸心理之两轮车篇》
“只要走该走的路,不抢行危险几率堪比买彩票”
事实果真如此吗?
2022年4月2日14时30分许
山西晋城
宋某军驾驶
晋EC8**9号重型罐式货车
沿郑庄线由北向东左转弯
驶入沁水县城新建东街时
与由西向东行驶的秦某法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
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
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
造成秦某法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轮车作为“肉包铁”车主
出于安全起见
理应“一看二慢三通过”
未佩戴安全头盔
一旦发生事故头先着地
受伤的还是自己
此事故发生时为白天
道路通行视线良好
并无其他车辆抢行
可事故还是在不经意间发生了
还有人想着抱有侥幸心理
觉得发生危险的几率堪比中彩票吗
“汽车不敢撞我!”“他们都过,我也过了吧!”
“我有急事,没什么车赶紧冲就好了”
“我车技好,一下子就过去了”
4月12日22时08分
刘某驾驶青桔共享单车
沿晋城市城区白水街由西向东行驶至
白水街黄华街交叉路口西侧路段时等待
遇白水街双向行驶车道直行变绿灯后
刘某驾驶青桔共享单车
逆向、闯红灯行驶至
白水街北侧车道穿插行驶
与沿白水街由东向西行驶李某
车牌号为晋ECAxxx小型汽车
发生碰撞
造成两车损坏刘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最终,交警部门下达事故责任认定
刘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世上虽有侥幸之事
却断不可存侥幸之心
“电动车体积小、更机动灵活自己逆行也不会对他人造成多大影响
遇到什么状况时也容易及时躲避”
4月29日16时36分许
王某某驾驶一辆轻便摩托车
沿晋城市新市街南侧人行横道逆向行驶
至建设银行路段时
与一辆白色小轿车相撞
事故造成王某某轻微受伤
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最终,交警部门下达事故责任认定王某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实不然
正因为电动车更灵活
一旦逆行,行人及车辆均难以及时躲避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更高
“交警不查二轮车酒驾”“我没喝多,我很清醒,骑车没问题的”
2月24日晚上9点20分
焦某醉酒后
依然选择自己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
沿八芹线行驶至
上孔村公路超限检测站东侧路段时
径直撞上路边停放的
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
造成焦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焦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焦某的血液中经检测乙醇含量为269.6mg/100ml
侥幸醉驾,以为自己“可以”
其实是被酒精控制的“一场梦”
却没有悔过的机会了
网友直呼太可怕!
生命经不起意外,安全经不起侥幸
这些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例
无一不在警示着我们
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先前看过一个高赞问答
“侥幸心理是怎样产生的?”
有网友是这么回复的
“侥幸心理是对于自己好运气的强烈自信与预期,而且对于‘万一’的后果有非常强烈的渴望。其实质是,把命运的走向交给自己完全无知的运气或者说概率上。”
靠侥幸心理生活的人
最终都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不是每一次侥幸都能逃过惩罚
愿大家共勉!
来,让我们一起大声念三遍:
拒绝“侥幸心理”!
拒绝“侥幸心理”!
拒绝“侥幸心理”!
很好,希望大家都能做到
原标题:《你有这些“侥幸心理”吗?网友直呼“太可怕了”!》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