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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鸟儿啊?”

2022-05-19 12: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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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鸟儿啊?”

5月5日一大早,惠州惠阳的李阿姨在长安南路发现一只受伤的“怪鸟”,长着棕色的羽毛,眼眶是鲜红的,正蹲在门口一动不动,李阿姨立即报警寻求帮助。

惠阳区森林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专业工作人员鉴别,该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鹇。

经检查发现,这只白鹇因腿部受伤不能飞行,不宜马上野外放生,民警立即将其带回野生动物临时救助室进行救治,通过民警的悉心照料和治疗。

5月6日下午,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会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到野外放生了白鹇。白鹇惬意飞入林中,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厅哥提醒,在外遇上一些看起来“陌生”的动物,有可能是野生动物,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理,防止动物发生二次伤害。

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宣传、巡护巡查力度,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逐渐提高。

近日,佛山顺德市民赵先生在上班途中也捡到一只受伤的白鸟。4月23日16时30分许,赵先生用纸箱将受伤白鸟装起来,来到水藤社区民警中队,请求民警帮助。

民警观察发现这只浑身雪白羽毛、长腿、尖嘴的鸟儿蜷缩在纸箱里,很是可爱,但精神状态不佳。

为了这只白鸟能尽快得到治疗,民警立即联系了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工作人员辨认,初步判断这只白鸟是一只成年白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随后,该受伤白鹭被带回佛山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治,待其痊愈后再放归大自然。

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民群众若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可向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求助,不要擅自与野生动物接触。拒绝购买、饲养、捕杀野生动物,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来源:惠阳公安、顺德警察

原标题:《“这是什么鸟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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