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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9月密集下发监管函:电话和互联网销售成违规重灾区
十一长假前夕保监会密集公布了一批“反面典型”。
据澎湃新闻梳理,9月30日,保监会总计公布了四份监管函、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有三份监管函,都是针对保监会对保险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
从保监会披露的监管处罚决定来看,2017年前9个月,光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有27个,监管函有25份。
电话销售和互联网销售成“重灾区”
大型保险公司也难逃合规风险。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三家保险公司都因为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不合规而收到了监管函。
拆分来看,在2016年10月至11月的现场检查中,监管部门发现阳光人寿的电话销售业务内控管理不完善、互联网销售业务不规范;泰康人寿的电话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互联网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电话销售系统存在漏洞。此外,在2016年8月至9月的现场检查中,监管部门发现平安人寿的电话销售内控管理不完善、互联网销售页面展示不规范。
对于以上三家机构,保监会要求其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整改方案书面上报,2017年11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进行上报。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电话销售中的误区主要集中在缺乏与消费者确认条款环节、电话销售录音档案缺失、电话销售扰民等;而互联网销售的误区则主要集中在保险产品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互联网官网未展示所销售产品的费率表等。
从保监会近期发布监管函的频率来看,2017年前9个月保监会总计公布监管函25份,其中9月就有6份,成为当年的一个小高峰。从前两年的公开数据看,2016年保监会公布监管函59份,2015年公布监管函33份。
永安财险被罚56万元,总经理被警告
同一天被点名的还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不过,永安财险迎来的是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信息,永安财险未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营业部,该营业部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配备出单设备,刻制公章,对外开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从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累计实现保费2962.02万元;并编制提供虚假材料,在2015年至2016年7月期间,永安财险新渠道业务部虚假列支车船使用费和公杂费,合计86.84万元,用于向2494名续保客户发放加油卡、电话卡、车载应急物品等礼品。
尽管永安财险向保监会提出了陈述申辩,不过,保监会并未“手下留情”。对时任永安财险总经理的蒋明作出警告并共计罚款14万元。此外,保监会永安财险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这一项罚了21万元,对永安财险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这一项罚了35万元。
据澎湃新闻了解,行政处罚决定和监管函不同,需要和相关法规一一对应,且行政处罚流程较长。而监管函一般用于情节轻于行政处罚的情况,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
从保监会近期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频率来看,2017年前9个月保监会总计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7份,其中1月最多,有11份。从前两年的公开数据看,2016年保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9份,2015年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2份。2017年还剩一个季度,按此速度,今年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可能创下三年来的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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