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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同步开展新冠病毒常态化核酸筛查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感染风险高,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及时排查疫情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动态清零,切实保障广大居民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5月30日起,在公共场所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此,自5月23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居民每周一次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筛查方式
全县域所有人员(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每周免费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算筛查,如发生局部疫情等特殊情况,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调整核酸检测方案,实现“平急转换”。每周一仍进行41类重点人群采集;城区:周二、周三采集男性居民,周四、周五采集女性居民;各乡镇采样时间:周三至周五。
二、采样地点
重点人群到既往每周采集地点进行采集;城区居民到指定的核酸采集点进行采集(采样点后附);农村居民在本村卫生室采集;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到辖区卫生院采集。居民可结合本人实际,选择合适时间,前往采样点采样。
三、开放时间
上午7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20时。
四、免采人员
1.黄码、红码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和检测频次,定时进行核酸检测,不参与社会采样点采样。
2.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可在社会采样点采样,应按规定到医疗机构排查。
3.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与社会采样点采样(超过48小时后,及时参加筛查)。
4.封闭管理学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另行安排。
五、注意事项
1.居民参加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须在手机上提前准备好采样码或手机截图,老年人和儿童可提前打印好采样码,并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2.居民在采样现场应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保持“两米线”距离,严禁聚集和相互攀谈,不吸烟吐痰,不随意走动,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采样完成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采样完毕后尽快离开采样点。
3.老弱病残孕、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人员,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包联单位工作人员对接,由采样人员上门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4.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不出具书面报告,后续可通过“河北健康码”小程序查询结果。
5.除出行、就医等特殊情况外,每周不重复检测。
6.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不支持核酸筛查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格查验
自5月30日起,凡是进入我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歌厅、舞厅、酒吧、茶座、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人群经常聚集、供公众使用或提供服务的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特别强调
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进行健康码查验,并督促本行业、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实现应检尽检。全县各级机关、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支持和保障居民参加核酸筛查,对推诿扯皮,影响核酸筛查工作进度的,对单位进行全县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相关公共场所、单位未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或者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常态化核酸筛查,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展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是及早发现疫情风险、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更是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必要措施。请广大居民理解和支持,主动参与、主动检测、配合查验,筑牢群防群控的坚实防线,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2日
附件:
威县城区核酸采集点一览表
1.万友公园里采样点(万友公园里小区门口)
2.人民广场采样点(赵三多雕像东南角)
3.大都汇采样点(京馔堂饭店停车场南头)
4.万友中央公园采样点(万友会活动室门前)
5.财政局采样点(财政局门口南邻)
6.县委县政府采样点
7.信和商厦采样点(信和商厦与公安局中段路北)
8.汽车站采样点
9.信誉楼采样点(信誉楼南邻路口)
10.联通公司采样点(交通大街联通公司门前)
11.北外大街采样点(烟草公司门前)
12.圣丰时代采样点(圣丰时代小区北门)
13.中厦御园采样点(中厦御园小区东门)
14.交警队采样点(交警队门口东邻)
15.和园东区采样点(和园东区北门)
16.七里采样点(信德路与晨光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17.开发区采样点(巨腾商务中心西门)
18.县医院采样点1(县医院门诊楼西停车场)
19.县医院采样点2(顺城路振北浴池附近)
20.中医院采样点 (中医院西门)
21.妇女儿童医院采样点(妇女儿童医院院内)
22.城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采样点(老妇幼院门前)
23.疾控中心采样点
原标题:《关于公共场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同步开展新冠病毒常态化核酸筛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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