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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刊编译 | 关系型公众

2022-05-26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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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型公众

摘要:

本文提出了三种公众概念:(1)有机的概念,即公众是政治身体;(2)个人化的概念,即公众是由社会类别组成的个人的集合体;(3)关系的概念,即公众是通过交流的流动、共同的故事、公民或其他集体关怀三者相连结的行动者的开放网络。这些概念的产生不仅是理论思考,也是历史和制度发展的结果。依据从塔尔德和哈贝马斯到近年的理论家的研究基础,我试图推进关系概念,展示它对研究的影响,并强调其与当代理论和社会发展的联系。

作者简介:

Paul Starr,普林斯顿大学社会学与公共事务系

文献来源:

Starr P. The Relational Public. Sociological Theory. 2021;39(2):57-80.

Paul Starr

1898年,左拉发表公开信控诉政府陷害犹太军官德雷福斯。在接下来的两年里,随着德雷福斯事件的发展,社会学家加布里埃尔·塔尔德(Gabriel Tarde)发表了两篇文章,标志着社会学开始将公众作为一种独特社会现象讨论。塔尔德认为,应当将公众看作一种独特的社会关系和意识结构。在他的例子中,报纸以一种“同时的信念或激情”和相互意识将其读者联系在一起,并且在特定地点,“俱乐部、吸烟室、大厅”,引发个人的互动。

时至今日,学界常有因数字通信和社交媒体的出现而横向地联系起来的(horizontally connected)“网络化公众”或“网络化公共领域”(“networked public” or “networked public sphere”)和早期由大众媒体创造的更集中的“大众群体”(mass public)的区别。但横向联系一直都存在,只是现在更容易观察到。公众本质上都是由行动者组成的开放式网络,通过交流的流动、共同的故事和公民或其他集体关注的问题相联系,只是具有不同结构、依靠不同的机构和技术平台。

这种理解公众的方式即是本文要详细说明的“关系”观,可以同其他两种概念对比着理解。第一个是有机概念:公众是政治身体(the body politic),是一个国家的有机基础。这就是代议制的领导人所依靠的公众:人民是一个法人团体,或者至少是执政党所设想的政治社会的合法成员。第二种是个人化概念,主要将公众看作个人的集合,按社会类别分组,每一个个人的私人意见汇总为公众意见。

这两种概念都存在于我们的政治想象中。但是,它们都忽略了形成公众的社会和文化过程。从关系的角度来看,公众不仅取决于个人的想法,而且取决于他们如何联系起来,如何相互联系,并形成相互认识和认可。与其说有一个单一的包容的整体,不如说有许多公众;与其说公众总是稳定地存在于社会之中,不如说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长,或者突然出现、也突然消失在政治或文化的漩涡中。

“公众”这个词在英语中于17-18世纪流传开来,指代书籍和期刊的读者群、戏剧和表演的观众,以及在政治上有发言权的人群。它的不同含义在实践中相互渗透。“公众”一词从其语言和历史根源中继承了合法性的内涵,它不是一个中立的分析类别,而是一个批判性的、暗含期许的概念。有的社会学家可能希望去掉这种看似不科学的关注,但这种对公众的理想愿景仍然是批评和反思的重要立场。

本文阐述公众的三个基本概念及其变体,它们通常是与被视为退化的集体(暴民、乌合之众、大众)相对立的。本文在阐述关系的观点时关注公众的社会关系的三个维度:感觉上的联系的形成、沟通的走向和行动者相互连结的方式、权力关系的产生和它对公民和集体关注角度的影响。

作为政治身体的公众

在“公众”的发展过程中,国家是最重要的机构,公民的公众是最重要的形式。依国家的不同,关于成员、承认和权利的统治理念也不同。公众并不是人类社会的必然组成。为了使公民的公众得到发展,必须有足够有力的国家来创造一个政治社区,但国家过于强力又会使其窒息。

公共和私人之间的区别起源于古代。希腊人将“政体”(polis)与“家庭”(oikos)区分开来:“政体”是为与社区有祖先关系的自由成年男子保留的,而妇女、奴隶和外国人则在其边界之外。罗马对公民权的定义更广,但在罗马共和国,公共领域也是社会排他性的。公共领域的概念来自于拉丁语中的res publica一词,正如Asmis(2004:579)所解释的,公共资源指的是一个民族共同的关切,“与整个政治社区有关的一切……作为res populi的表述,它指的是属于人民的东西,无论是作为一个活动领域还是作为一种财产”。古典共和主义崇尚公益精神,崇尚对公共资源的奉献。

16-17世纪欧洲的公民共和主义思想意图恢复罗马人的理想,颂扬公共精神。自由在这种观点中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和对专制权力的持久的怀疑。但与此同时,公众也受到社会的限制。公众由拥有财产的人组成,因财产而被认为有抵制腐败的能力,在社会秩序中占有一席之地(van Gelderen and Skinner 2002)。

社会区隔通常隐含在“公众”的主流概念中。公共的历史部分是这些不断变化的社会边界和等级制度的历史。

排斥的形式多种多样。奴隶被完全剥夺了社会存在(Patterson, 1982)。妇女即使在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阶层,也被归入家庭的私人领域(Elshtain 1981)。在18世纪,许多政治语言依然认为公共领域是一个需要男性美德的领域。

公众在17-18世纪的另一个对立面是“暴民”。暴民由在社会中缺乏利益的个人组成,他们依赖他人,被自己的欲望所支配,因此无法为所有人的利益做出牺牲。19世纪末的“群体心理学”把大众(crowd)理解为容易被暗示的、非理性的、不可控制的群体,以此证明反民主政治和精英公共概念的合理性(Barrows 1981; Le Bon [1895] 1960; van Ginneken 1992)。

但是,19-20世纪政治思想中的自由、民主和民族主义倾向使有机的公众观与整体国家相结合。自由主义元素强调交流中的开放性和可及性。民主主义元素要求打破共和主义传统中限制公众边界的等级制度和排斥现象。民族主义元素将公众与国家公众等同起来。

现代社会中的公私之分有两个层面。第一个维度:公共对应于开放,私人对应于封闭。“把某物变成公共的”一般意味着开放该物,使人们能够接触到它。第二个维度:公共对应于整个社会,私人对应于一部分。这个意义上的公共有时指的是国家,如“公职人员”或“公共机构”,但也可以指公共资源,即集体关注和利益的领域。自由开放的公共讨论,被视为对理性的检验,是自由主义者对人类进步的希望的基础。在《什么是启蒙?》中,康德([1784] 1990:85)将“理性的公共使用”定义为人“在阅读者面前”对理性的使用。他坚持认为,这种公共使用“必须始终是自由的,只有它才能带来启蒙”,而“理性的私人使用通常可以受到严格限制却不会特别妨碍启蒙的进展”。

公众在运动和民主思想之中扩大和多样化。但也因此,很难再继续把公众看作是单一的、具有明确的、同质的身份,而把它看作个人的综合体、组织成群体或按类别分组,则更符合新的政治世界的要求。

个人化的公众

个人主义的政治哲学和分析方法与公众的有机概念相冲突。激进的自由主义者认为公众的概念是虚假的,公众仅仅是复数的个人,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更常见的倾向是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它认为,除非可以还原为关于个人的事实,集体现象的概念没有解释的价值(Lukes 1973:110-22)。

个人化的公众概念也同公众和市场的重合密切相关。现代社会中扩大的阅读和戏剧表演市场创造了更广泛的阅读和戏剧公众。同时,每当公众因购买产品或服务,或者被广告商“买走”注意力而形成,市场和公众就会重合。在这个意义上,市场创造了一种“消费者的公众”。但是,这和将公民的公众与消费者的公众类比,也就是说,公民或选民在“政治市场”像消费者为不同产品“投票”那样表达他们的偏好之间,只有一步之遥。这不仅仅是一种混淆,消费者和选民的分析同时被放置在个人主义的概念和方法论框架下,是民意研究的历史发展造成的。

现在,民意被看成就是由民意调查测量出来的结果。但是,当“民意”一词在18世纪末第一次传播开时,它常常相当于今天可能被称为“价值观”或“意识形态”的东西。但同时,也有了与康德认为公共理性是启蒙的基础相对应的政治观点:公众意见是通过公共讨论澄清的意见,因此作为政府的基础更加理性和值得信赖(Sheehan 2002)。二十世纪初,洛厄尔(A. Lawrence Lowell)(1913:5, 15)认为,公众舆论取决于公众的存在,而公众不仅仅是个人的集合,而是一个道德共同体。另一种看法来自阿瑟·本特利([1908]1967:236):公众意见即是团体的意见。的确,在民意调查之前的时代,除了民间社会有组织的力量,还有谁能代表公众在政治上发言?但这种观念常常受到批评:公开表达的意见不符合个人的私人信仰,特别是那些没有组织团体代表的人。

在民意调查出现之前的十年里,美国知识分子对公众舆论持有忧虑。李普曼对所谓“无所不能”的公民对公共事务的了解和关注持怀疑态度,质疑公众意见在实践中是否具有通常认为的分量。在《幻影公众》中,李普曼(1925)认为,公众“只是那些对某一事件感兴趣的人”,他们的作用仅限于支持或反对治理机构的领导人。只有在危机中,当这些机构无法解决问题时,公众才会被“带入行动”。

杜威([1927]1954)在《公众及其问题》中对李普曼作出回应,试图重拾有机的公众概念。他坚持认为存在“公众”,即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团体,但因为社会行动的复杂性,也有“过于公众化,一个过于广泛、分散的公众”和“太多的公众”。“首要的困难......是如何发现手段。......由此,分散的、流动的、多样的公众可以认识自己,从而界定和表达自己的利益。”([1927]1954:137, 146)杜威仍然把地方社区的面对面关系视为公众的基础,他对公众如何“认识自己”没有提出实际的想法。

但不久之后,确定公众意见的实用手段——抽样调查——就出现了,它通过将民意个体化和量化,改变了人们对民意的理解。它开创了与选举相类似的强大功能。新的统计技术的使用增加了科学的权威性。民主和科学的结合压倒了批评者的所有反对论点。

盖洛普认为,民意调查让那些不善言辞和无组织的人有了发言权,而且是在科学证据的基础上进行的(Gallup and Rae 1940)。但事实上,民意调查员的“公众”与早期的公众概念一样,也存在着局限性,如对男性和精英职业进行过量取样,对少数族裔的取样不足,有时甚至完全忽略。即使克服了这些限制,民调机构的公众也是不完整的。他们的调查并没有反映出公众的社会组织,而仅仅用个人特征,如收入、年龄和性别,将数据汇总成不同的社会类别。但分类——例如,处于不同年龄或收入阶层的人——并不一定与人们的分组和相互联系的方式相吻合,而塔尔德的关系视角已经捕捉到了这个方面。

关系的公众:从塔尔德到哈贝马斯

可以从塔尔德开始考察关系的公众观的思想渊源,更具体地说,人们感受到的联系是如何产生并影响相互认识和认可的形式,行为者是如何联系和沟通扩散的,以及权力关系是如何发展并影响公民和集体的关注。交流是塔尔德社会学的核心。他写道:

意识,是社会学的前提,正如运动是力学的前提一样。力学的基本事实是由分子之间作用所决定的运动的传导或限制。……同样,社会的基本事实是通过一个有意识的人对另一个有意识的人的行动来传播或改变意识状态。(Tarde 2016:66)

塔尔德关于公众的论点与主体间性有关。新闻以两种方式将人们联系在一起:首先,通过使读者同时了解相同的故事,唤醒他们之间的联系;其次,通过触发个人互动,“关于这一天的对话”。这两类社会关系是公众的关系概念的核心。

第一种类型的关系似乎很弱,但是,如果我们认为社会关系是通过共同叙事而建构起来的(Tilly 2002;White 2008),那么它就可能是相当重要的,和“弱关系”一样有很强的影响:将社会上有距离的行动者联系在一起,加强其他独立群体的凝聚力,并促进新身份和群体的建立(Centola and Macy 2007; Granovetter 1973)。塔尔德([1899] 1969:306)推测,通过新闻界建立的纽带是“新的和更突出的民族情感”的来源。本尼迪克特·安德森([1983]2006:35)的“想象的共同体”与此暗合。

这些感觉上的联系并不总是公众自发产生的。在读者、听众或观众中唤起一种集体的自我认可,是新闻和其他形式的流行故事的一种方式。公众的成员有一定程度的集体意识,因为他们意识到他们所经历的,其他人也可能经历过。在这个有限的基础上,他们可能会加深他们的联系,发展出更强的社群认同感,甚至可能像德雷福斯事件那样,形成值得重视的政治运动。

第二种类型的关系从纸面转向了对话。后续的对话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人对话,报纸……就不会对人们产生深刻的影响。……就不会对任何思想产生深刻的影响。他们就像一根没有传声筒的弦在振动”([1899]1969:307)。

塔尔德认为由报刊引发的对话扩大了报刊的影响力。报纸本身就是“一封公开的信件,一次公开的对话”,并“因此完成了对话开始、通信扩展但始终处于稀疏和分散状态的古老工作——将个人意见融合为地方意见,并将其融合为国家和世界意见,实现公众思想的宏伟统一。”他认为公众比人群更理性,因此是一种更良性的社会形式,虽然他承认“他们的专制或教条主义比人群的专制或教条主义要顽强和持久得多”,因为人群是短暂的(Tarde [1898] 1969:289)。

塔尔德在与涂尔干的辩论中“落败”,此后很快就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但通过罗伯特·E·帕克([1904]1972)的著作及其参与编写的教科书,塔尔德关于公众的观点传承了下来。他对公众作为高级社会形式的理解成为二十世纪美国社会学的常规假设,甚至,上世纪中期的大众社会理论还认为,公众促进了积极、民主的讨论,而群众则是无差别的被动主体。

上世纪中叶的“大众社会”理论通常认为,现代性打破了传统的社区和信仰,使人们无所适从,因此很容易被大众传媒和卡里斯玛型的领导人所操纵。正像大工业生产标准化的商品,大众传媒也产生了统一的、最低标准的娱乐。成为大众的一部分就必然失去自己的个性。

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1962] 1989:249-50)采用了本世纪中期对“公众”的理解。哈贝马斯的理论新意在于将马克思对历史变革的理解与康德对公共理性的看法相融合。这本书在1989念出版的英译本掀起了巨大的变革,使得社会科学中关于传播的历史和理论研究都围绕着哈贝马斯的研究展开,特别是围绕着其英译本所创造的“公共领域”的空间隐喻(Habermas[1962] 1989:xv)。

哈贝马斯([1962] 1989)讲述了一个衰落的故事。资本主义催生了“资产阶级”或“自由主义”公共领域,“私人聚集为公众的领域”(27),以经典的康德方式公开使用他们的理性。但资本主义曾经的良性影响已经变坏。在二十世纪,哈贝马斯看到了“指向公共领域崩溃”的“明确无误的”趋势。公共和私人已经“相互渗透”;“文化辩论”的公众已经退化为“文化消费”的公众(第149、159页)。大众传媒已经成为一个“广告平台”,“大众传媒塑造的世界只是一个表面上的公共领域”(第171,181页)。大众文化只是适应了“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消费阶层对放松和娱乐的需求”,而不是引导“更多的公众去欣赏一种实质上没有被破坏的文化”(第165页)。

一旦哈贝马斯转向20世纪,他看到的只是被动的观众,而不是相互交谈和能够行使判断的人。塔尔德和其他人早先强调的主体间性和对话的关系已经消失了;沟通是单向的,自上而下的,由媒体、政党和其他组织对一个明显的原子化的社会发号施令。

的确,对传播的控制在二十世纪中期更加集中,但长期以来,新闻一直是被操纵的,图书和报刊广告市场的发展使作家、记者和出版商能够从赞助人、政党和政府那里获得很大程度的自主权。市场作为批判性自主权和竞争性观点的来源,是独立、自由的公共领域的实际基础,这一点在哈贝马斯的框架中是无法理解的。此外,由于他只关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并将其视为一个单一的话语空间,哈贝马斯还忽略了弗雷泽(1992:123)的“次反公共”(subaltern counterpublics),即“平行的话语舞台,在那里,被压迫的社会群体成员……对他们的身份、利益和需求作出对抗的解释”(另见Emirbayer and Sheller 1998)。

这种批评在1960年代中期的民权运动浪潮中已经显得过时。此外,即使在20世纪中期,将公众视为媒体的被动主体的观念也忽视了普通人在赋予文化产业产品以自身意义方面的积极作用。人们“解码”媒体的方式不一定与生产者“编码”的方式相同。与其说粉丝文化只是一个被动接受的问题,不如说它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生产的形式,是从粉丝经验的角度对文化商品的重新解读(Jenkins 1992)。这正如塔尔德对新闻业的论述,是一个涉及日常谈话的互动过程。此外,粉丝产生的文化往往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即使它不是批评者希望看到的公众被引导走向的“一种实质上未受损害的文化”。

不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Habermas [1962] 1989)怀旧的基调仍是积极的。哈贝马斯认为他在18世纪发现的公共领域可以作为重新获得民主希望的基础,而这种希望在于在公共舆论的形成中创造民主的社会关系(209-10)。哈贝马斯的贡献在于下述观点:使意见公开化和合法化的是一个自由和民主的社会进程,对它进行批判性的评价。未被采纳和未被辩论的意见不符合这一审议式民主的测试。

哈贝马斯的思想也有注重关系的一面。在对日常交流互动的强调中,从塔尔德到哈贝马斯的关系型公共概念有一条直接的发展路线。然而,许多社会科学家和理论家从哈贝马斯那里得到的主要只是“公共领域”的空间隐喻,这也就成为了一些混乱的来源。

持久的概念,变化的结构

将公众视为领域或空间的其中一个困难是,它容易混淆两件事:公众的社会关系和公共场合的社会关系。公众的社会关系包括许多非公共行为和发生在不同空间的行为:人们私下消费媒体的关系——在没有其他人观察的情况下阅读、聆听或观看,以及关于公共问题的个人对话和私人会议。换句话说,要全面衡量公众的社会关系,需要超越媒体或公共集会中的公开交流,包括一对一的交流,以及不是面对面,但与公民或集体关怀有关,因而可以被称为“一对一”的交流。

另一方面,公共场合的社会关系包括诸如街上普通路人的非言语互动等遭遇,它们不属于公众,至少不是在面向更大的公民或集体领域的公众的意义上。公共场合的公开属性一方面可能导致人们更关注表象(Adut 2018),或者使处于较低地位的个人在违反社会主流信念时被更加针对。另一方面,它又对于检验主张至关重要。基于种种考虑,公开的规则也各不相同(例如,审判是公开的,但陪审团是秘密开会的)。用于公共讨论的实体和虚拟空间的“架构”也相当多样,这可能更有利于民主参与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声音(Forestal 2017)。

如前所述,现代社会中的公私之分有两个层面——开放与封闭,整体社会与部分社会。仅仅将公共性设想为可见性的领域,就是放弃了第二个维度,忽略了公众内部的交流和联系。这正是关系概念的对立面。

公众能够跨越“有界”和“稳定”的社会形态,使公众在创造新的社会运动和想象中的社区时容能够纳新的可能性。一些正在兴起的公众种类符合“间质”(interstitial)这个概念(Mische,2008),但不是所有的公众,尤其不是民族国家的大型、完善的公众。“公民”一词的用法常常暗示公众只存在于夹缝中,作为网络领域之间的过渡空间(Mische and White 1998),它低估了制度和公众之间的直接关系。

尽管公众不是制度——它们没有制度的稳定性和约束性——但公众的社会关系取决于在制度和技术的建构之中对它们作出的选择,其中许多是在政治动荡、宪法变革和技术革新的关键时刻作出的(Starr 2004)。但是,公众的发展基础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从关系的角度来理解,它涉及到几个层面上动态发展的关系:通信网络和基础设施、文化生产网络和符号对象的网络。

通信网络——从公路和邮政网络、铁路、电信网络到今天的计算机、传感器和数据系统网络——都有成本、限制和承受力,影响公众的地理范围和社会包容性。从相互竞争的系统到基础设施的过渡使更普遍的连接成为可能,因而,诞生了更广泛层面上的公众和更集中的监视和控制。

文化生产网络将创作者与公众联系起来,然后以想象中的观众或预期市场的形式再次与创作者联系起来。在社会学中,文化生产的传统分析了这些网络中的联系,并强调了组织性(Peterson和Anand 2004)。在历史学中,达恩顿建立了从作者到读者之间、经由各种中介(印刷商、运输商、书商)的回路,读者通过影响“作者的创作前和创作后”来完成这个回路。这是一个全然关系型的概念。“作者本身就是读者。通过阅读和与其他读者和作家的交往,他们形成了体裁和风格的概念,以及对文学事业的总体感觉,这影响了他们的文本,无论他们是在创作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还是组装无线电套件的说明”(Darnton 1982:67)。

最后,在符号层面,文本、图像、视频和其他内容通过典故、引用、超链接和其他方式联系起来。叙事中的词语、符号或时间序列的共同出现,也可以成为归纳联系的基础,并捕捉到“基本的洞察力,即意义是从文化元素之间的关系中产生的,而不是继承于元素本身”(DiMaggio 2014:294)。此外,由于被特定的读者、观众和其他消费者引用和分享,内容层面的网络纽带将公众联系在一起,并创造了特定的传播路径。

“大众传播”和“社会网络”现在已经在当代媒体的分析中融合在一起。但这只是因为广播和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已经变得可以一起追踪和量化,而不是因为这些联系第一次出现。

社交媒体的出现使积极的、关系性的公众更加显眼。公众的关系结构和参与角色在现在与网络和传统媒体交织在一起的线下集体行动形式中也很明显。新的数字工具对以前受限制或被淹没的社会运动来说,降低了他们的组织成本,改变了宣传的结构(Karpf 2012),甚至通过标签和Facebook页面使“无组织的组织”成为可能(Shirky2009)。社交媒体帮助人们与他们周围地区以外的志同道合者联系,这是发展更广泛的相互认识和认可的关键一步。经由互联网形成之后,集体行动往往以戏剧性的形式在公众面前爆发——游行、示威、与警察的冲突——这些都被大众和社会媒体播出。然而,运动在没有建立组织基础设施的情况下迅速扩大规模的能力的增强,可能也是脆弱的根源,因为他们可能缺乏决策能力来改变战术,解决内部争端,或与对手谈判(Tufekci 2017)。

挑战既定精英的社会运动具有双重性质(Fraser 1992:124)。一方面,它们代表着反公众,另一方面,随着其成长,社会运动进入“广大公众”以寻求影响。例如,受到敌对机构的阻挠,美国的黑人知识分子和民权活动家在二十世纪中叶成为全国公众的力量之前,长期是反公众。为了实现这种影响,民权运动关键性地依赖国家媒体来报道抗议活动。今天,游行者和围观者都带着自己的摄像机,而警察则经常戴着人体摄像机,社交媒体平台提供了传播图像的替代渠道,这已经成为一个“混合媒体系统”(Chadwick2017)。但将反公众的故事和关切转化为共同的公众理解所涉及的基本任务仍然是相同的。

一些关键的发展可以简要地勾勒半个世纪以来公众结构的历史变化。

二十世纪中期的大众传媒系统是高度受限的。正如“社会”通常意味着国家社会一样,“公众”也通常意味着国家公众。传播权力集中在少数大型组织及其高层管理人员、编辑、制作人和其他把关人身上,他们控制着通往大众的渠道。然而,到了二十世纪末,各种技术和政治的发展开始放松许多旧的限制,激起了人们对一个更加横向连接、开放、多样化,因而更加平等和民主的社会的希望。现实情况却变得更加复杂。

公众对国家公众的认同在两个方面被削弱了。由于技术的进步(如电信卫星和智能手机)和新自由主义政策(如贸易壁垒的下降),通信基础设施和文化生产网络已经变得越来越跨国化,尽管正如民粹主义的兴起所表明的,这并不意味着世界进入了一个“后民族”时代。在公众跨越国界的同时,他们也在国界内分崩离析。国家公众的分裂始于20世纪末,广播和电视频道的增加以及新自由主义的私有化和放松管制政策,为市场细分创造了机会和动力。互联网的大规模采用加剧了跨国扩展和国家内部的分化。在这些条件下,要维持“整体国家”观念,变得更加困难。

这些发展也影响了公众的微观基础。互联网和个人电脑将通信和计算能力掌握在更多的人手中,使他们能够创造和传播自己的内容,然而,同时也使大量的网络虚假信息成为可能(Bennett and Livingston 2020)。同时,内容选择的倍增使个人能够自我划分为不同的公众,同时产生非政治化和两极化。许多政治兴趣不高的人选择退出政治新闻(例如,放弃购买当地报纸或观看晚间新闻的旧习惯),而那些政治兴趣较高的人则自我分流到有意识形态差异的新闻来源,并比以前投入更多时间(Prior,2007),这些削弱了传统的新闻机构和它们长期以来对报道的规范约束。在线网站和平台减少了专业新闻的广告资源,而随着YouTube、脸书和其他社交媒体的兴起,广播公司不再局限于少数大型媒体机构,而是包括了政治家、名人、游戏玩家和其他有影响力的人,他们通常不遵循编辑责任的专业规范。一个结果是强大的“参与式宣传”形式的兴起,其中既有大型广播公司,也有影响较小的影响者及其追随者和朋友。

在对早期预期的又一次颠覆中,出现了新的财富和权力集中的结构。早期的互联网鼓励人们相信在线网络本质上是去中心化的;相反,平台垄断者重新集中了控制权(例如,通过算法来决定内容在谷歌搜索、Facebook的新闻提要和Twitter的趋势话题中的曝光度)。个人信息从用户流向平台,颠覆了媒体和公众之间的历史关系,使平台不仅可以进行微观的广告定位,还可以改变心理和行为状态。在两个实验中,Facebook为数百万用户改变了其新闻源中的元素,其研究人员在一个案例中证明了“大规模的情绪传染”(Kramer, Guillory, and Hancock 2014),在另一个案例中证明了对选民投票率的大规模影响(Bond et al. 2012)。

这些发展并不是由技术决定的;在其他历史和政治环境下,也可以有其他选择。例如,不同的政策可以为独立的专业新闻业提供财政支持,监管在线平台,并提供更有力的隐私保护。然而,在对网络媒体做出构成性选择的时候,政府监管、反垄断执法和对公共媒体的资助都在退缩,取而代之的是新自由主义政策,将传播的设计留给市场,其理论是,通过商业上的成功,媒体和技术企业不仅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也满足了他们可以被追究的唯一义务。

与这种规范性的市场概念相对应的是坚持规范性的公众概念的传统——将共和国的公民视为他们自己政府的自由和理性的参与者,因此需要可信的信息。这一传统源自公民共和主义,经过民主化和自由化,特别是剔除了其最初的阶级的和厌女的假设,它仍然是评估媒体和相关机构的批判性标准的基础,这些机构塑造了沟通和日常知识。如果这些机构提倡非理性、沉默、私有主义和普遍的不信任,那么民主政府是不可持续的。但是,只要它们推动理性讨论,促进积极参与,维护寻求真理的规范,并将公众的关切提升到自我利益之上,它们就能创造一个环境,使民主至少是一种工作上的可能性。对公众的关系性理解——这种理解阐明了人们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他们是如何形成相互认识和认同的,以及权力关系是如何影响集体关切的定义的——可以深化这一传统。在我们今天所面对的世界中,这种对积极、理性的公众的深化设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必要。

总结

本文中,首先,我试图澄清构思公众的三种方式——有机的、个人化的和关系化的观念。第二,我试图说明这些观念是如何在历史上出现的。第三,在从塔尔德和哈贝马斯到最近的理论家的先前工作的基础上,我旨在推进公共的关系概念,将其定义为通过交流的流动、共同的故事和公民或其他集体关注的行为者的开放式网络。

有机的和个人化的观念有其用途,但它们忽略了公众的形成中的社会关系,即动态发展的联系和集体理解的网络。然而,两种观念都已经被制度化,使它们在直觉上看起来很有说服力。

关系型公共概念的出现也需要从知识和制度这两个层面的发展来看。在二十世纪初的社会学教科书中,塔尔德将公众看作一种高级社会形式的概念影响了后世的社会学,当今尤其通过哈贝马斯发挥其影响力。哈贝马斯的作品的英译本中的“公共领域”的隐喻,如果被设想为仅仅是一个表象或可见性的空间,关键的公民维度就被丢掉了。

在制度层面上,因为网络时代追踪研究数据手段的增加,公众是社会关系网络的一部分的想法比以前要直接得多。尽管当代学者宣布了“网络化公众”的到来,但公众一直都是网络化的。然而,它们是一种特殊的网络,行为者通过交流的流动、共同的故事和公民或其他集体关注的问题联系在一起。

关系型的公众概念提出了不同的问题,并提出了与其他方法不同的研究议程。关系分析不是从整体上或从个人化的角度来思考公众,而是呼吁关注沟通的社会结构。在思考当代结构调整时,它要求我们研究不同的平台如何使人们塑造自己,以及平台的算法和规则制定如何塑造信息流和出现的公众类型。它关注结构性病毒式传播的模式,以及谁拥有或获得了广播的能力,他们的相对权力,以及他们与促进或抑制其信息的病毒式传播的网络的联系。对公众的关系分析要求我们关注线上和线下的混合群体,以及新兴的反公众(counter-public)和公众。它要求我们不仅要研究传播所经过的网络,而且要研究从这个过程中出现并加强或改变身份、运动和权力架构的共同叙事和集体的关注。

对公众的关系分析,包括人与人、群体和广播的交流,可以提供一个更完整的公众观点,它可以推进社会学的关系项目。公众从来都不是固定的东西;它们总是通过日常互动来实现,并依赖于不断发展的机构和技术。关于公众的社会学研究必须从社会关系的基础以及这些关系展开的制度和技术背景中建立起来。长期分离的领域——社会网络分析、媒体和文化研究、科学和技术研究、通信的历史和社会学以及社会运动分析——都可以参与进来,在关系的理论框架之中彼此对话。

编译|nonsense

审核|李致宪

终审 | Mono

©Political理论志

前沿追踪/理论方法/专家评论

ID: ThePoliticalReview

原标题:《顶刊编译 | 关系型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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