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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医调委成立近7年,调解投诉医疗664起成功率96%

姜东良 徐鹏 王智辉/法制日报
2017-10-24 09:41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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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年过六旬,但马继任身体硬朗,步履矫捷。这不,他刚刚成功调解了一起医患纠纷。从患方最初索赔60万元,到如今双方达成协议,医方赔偿15万元,免除医疗费,马继任用了3天时间。

2011年,济南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成立,受理、调处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包括驻济的省部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马继任担任主任。

“由于医院在术后止血上存在一定过错,导致患者在术后第三天脑出血,家属不愿继续治疗,便向医院索赔60万元,其间还组织几十人闹过医院,最终在医院动员下来到了医调委。”马继任说,经过反复做工作,他带领团队终于拿下了这块“硬骨头”。

医调委还逐渐延伸调解范围,由二级医院延伸到二级以下和民营医疗机构;采用合议制、专家会诊制突破15万元封顶和万元以下底线;尊重双方意愿,开通快捷简易通道;主动与鉴定机构沟通,委托司法鉴定……

数据显示,自成立以来,医调委共接待投诉医疗案件1788件,涉及济南属地102家医疗机构。进入调解程序664起,结案658件,结案率99%;调解成功633件,调解成功率96%;医患双方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分别为98%和92%。

医调委的工作正是济南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缩影。“我们紧紧把握新时期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将人民调解向矛盾高发、适宜人民调解的行业领域延伸,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利益问题。”济南市司法局副局长皇甫庆森介绍。

目前,济南已在全市县(市)区交警大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人民调解灵活便民、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特点,高效化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民事纠纷。以往需要10多天甚至几个月才能处理完毕的事故,现在一天之内就可能解决,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近两年来,全市共成功调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5629件,涉及赔偿金额2.03亿元。

同时,在县区法院设立诉前民事纠纷调委会,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熟悉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同志担任人民调解员,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先行调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

“目前,全市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397个,实有人民调解员18744人,基本做到了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人民调解组织,凡有矛盾纠纷调解需求的都能得到满足。”济南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李爱民说。

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槐荫区匡山街道匡山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家家户户也富了起来。“以前是赡养纠纷多,现在是涉及房产、拆迁补偿的纠纷多,但总数已有了大幅下降,人民调解对于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里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兼职人民调解员的匡山村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谢大林深有感触地说。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近年来,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预防、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服务社会、维护稳定的能力和作用日益提高。”济南市司法局局长谢圣仁介绍。

(原题为《医调委六年调解医患纠纷逾六百件 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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