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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国Ⅰ国Ⅱ标准机动车不得进入主城区,违者罚100元

澎湃新闻记者 王哿
2017-10-26 18:09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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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下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河北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文件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石家庄市将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石家庄市机动车限制通行的范围是在石家庄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外阜号牌车辆参照执行。限行区域为石家庄市主城区,即:石家庄市三环(含三环)以内区域。限行时间为自2017年11月1日起,24小时限行(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

目前,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已将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车辆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同时,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已陆续在三环出入市区口开始设置禁止国Ⅰ、国Ⅱ车辆通行的标志牌。自11月1日起,对违反通告规定通行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记3分。

据新闻发布会介绍,石家庄市的机动车目前保有量超过263万辆,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PM2.5的重要来源。在PM2.5本地污染贡献中,机动车排放贡献比例达15%。另外,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约有一半会转化成PM2.5,也是造成臭氧超标的主要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在石家庄市机动车排放污染严重的背景下,高污染排放老旧车的问题尤为突出。据统计,国Ⅰ排放标准车辆至今最短已使用13年,国Ⅱ排放标准车辆至今最短也已使用10年。虽然保有量只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6.7%(共计176551辆),但排放氮氧化物约占全市轻型汽油车排放的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约占25%。

经权威部门综合测算,在同等行驶里程条件下,一辆国Ⅰ标准轻型汽油车的排放,相当于6辆以上国Ⅴ标准轻型汽油车;而一辆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的排放,相当于3辆国Ⅴ标准轻型汽油车。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政委周文华在发布会上介绍,石家庄市开始对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将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优化机动车存量结构,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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