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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庭审改革提升公信力,16年前命案嫌疑人当庭认罪

法制日报
2017-11-0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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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中院

“本庭认为此案双方争议焦点为被害人死亡原因的确认及量刑……控辩双方是否还有新意见发表?”总结完前两轮庭审辩论争议焦点,审判长习少婷再次发问。

习少婷是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近日,全国“三项规程(即庭前会议规程、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和法庭调查规程)”试点法院庭审观摩会在黄石召开,习少婷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发生在16年前的故意伤害致死案。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这起涉及到逃亡16年、证据存在瑕疵等问题的命案,3个小时审理完毕。更出人意料的是,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并表示不上诉。

黄石中院院长刘勇透露,自今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18个“三项规程”试点法院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直面刑事诉讼中的痼疾顽症,着力推动刑事审判工作质效提升。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太平认为,黄石中院的示范庭审符合庭审实质化的各项规定,为全省以点带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起到表率作用。

庭审一气呵成

16年前的复杂命案,两小时40分钟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这样的庭审效率,从事12年刑事审判工作的习少婷过去想都不敢想。

这起命案的被告人明某,是黄石阳新县泉山村村民。2001年1月23日,农历除夕那天,明某为家庭琐事打骂了被害人之妻。

随后,被害人带着妻子到明某家中评理,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明某捡起地上的石块将被害人头部砸伤。被害人受伤不久昏倒,后被妻子等人抬至明某家中,于次日死亡。

案发后,涉事各方均未报案。明某逃亡外地。5天后,一名回家探亲的警察偶然得知此事,初步调查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今年3月,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由于公安机关介入该案时已是案发5天后,现场破坏严重,部分重要物证无法提取。同时基于地方风俗,法医对被害人尸体解剖受到一定限制,加之局限于当时公安机关侦查技术条件和水平,本案证据瑕疵较多。

黄石中院副院长刘少军说,如果按照过去的模式开庭,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往往会就瑕疵证据展开激烈对质,导致庭审时间冗长,甚至可能导致庭审中断。

按照庭前会议规程要求,开庭前一周,黄石中院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就9个瑕疵证据中的6项达成一致意见,会议明确,达成一致意见的瑕疵证据,在庭审中只作简化审理。

庭前会议达成的一致,让庭审顺利进行,大大缩短双方纠结“小问题”时间的同时,聚焦案件重点问题。

质证充分有据

线索来源是否合法,是该案庭审争议的焦点之一。

庭审中,辩护人提出,本案证人袁某的证言与刑事案件受理登记表所显示的线索来源不一致,本案案发线索来源不清。公诉人则提出,案件系侦查人员张某发现线索后移送当地警方立案侦查,线索来源合法。

为查明事实,合议庭根据公诉方申请,通知侦查人员张某出庭说明案件线索来源,当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证人袁某(被害人之妻)的证言不一致,为何其在两次证言中证实自己亲眼见到明某用石块砸中被害人,而在另一次证言中则明确表示自己没有亲眼看到?”辩方律师毫不示弱。

证人袁某因家庭原因等未到庭作证。不过,公诉方当场播放了证人袁某接受询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录像中,袁某解释称,在其中一次证言中说自己并未亲眼见到石块砸中丈夫,是因距离事发已有一段时间,且明某与他们家原是亲属关系,其不想再追究责任。

两轮辩论完毕,习少婷再次询问双方是否还有新意见发表,庭审展开第三轮辩论。

观摩此次庭审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戴长林、刘太平以及湖北各地市州中级法院代表、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律师等100余人进行了集中评议。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刑事辩护律师汪少鹏说:“法庭给予控辩双方充分的质证权,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关键证人的直接言词有助于强化法官的内心确信。”

辩论有效对抗

“将死亡原因确定为颅脑损伤没有足够的法医学依据,鉴定时也没有测量伤口长度。”

“被害人从受伤到死亡有十几个小时,家属没有及时将其送医救治,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庭审现场,处处透着“火药味”。控辩双方围绕被害人死亡原因各自举证并展开激烈辩论。

公诉方认为,被害人的死亡结果系明某的伤害行为所致,未及时就医亦与明某及家人未施救相关。

辩方则认为,被害人伤后未得到及时救治是导致死亡的主要原因,其家属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教授、湖北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刘良出庭说明情况。

针对被害人死亡原因,刘良认为,颅脑损伤与被害人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但本案被害人死亡是否存在多因一果的情况,根据现有证据无法确定。

最终,黄石中院审理认为,被害人死亡系由明某钝器打击所致,其未得到及时救治,不能阻却伤害事实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刑法因果关系。

综合考虑被害人受伤后未得到及时救治的客观情况,结合其他法定、酌定从轻情况,黄石中院当庭判处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10年。

宣判后,被告人明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刘少军介绍说,经过诉讼参与方的交叉询问和控辩双方的激烈对抗,有助于合议庭更加精准把握案件事实和证据,对焦点问题的分析判断更加透彻,裁判结果在内心逐步形成。 

庭审评议会议上,多名专家对本案庭审中控辩双方能充分辩论给予较高评价,对审判庭充分吸纳控辩双方意见、参考相关领域专家说明而给出裁判结果给予充分肯定。

一位观摩此次庭审的刑事专家认为,如果按照过去模式审理和裁判,被告人很可能被判无罪,也很可能获得无期徒刑乃至更重刑罚。 

(原题为《湖北黄石庭审实质化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16年前命案嫌疑人当庭认罪服法》)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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