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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50辆宾利堵车位”?看法律如何判断车位归属吧!

近日,一则停车位纠纷事件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视频中,一位女车主生气地控诉其车位被占1个月之久,并称自己的车位有买卖合同,现场还发生了肢体冲突,女车主愤怒扬言要开50辆宾利来堵占用车位的车辆。
据悉,此次纠纷的源头在于该房产项目分为公寓楼和住宅楼,住宅楼的车位都是业主共享的,而公寓楼因为不好销售,小区楼盘开发商在出售公寓时附赠车位使用权,通过“买公寓赠车位”的方式共赠出324个停车位,并在《车位使用权赠与合同》中明确了附赠停车位号码,而赠出的停车位大部分集中在住宅区垂直投影的地库。住宅业主对此意见较大,认为地下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法律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开发商能否处分车位
得看车位具体属性?
(1)符合规划的,在销售许可范围内的车位。这类车位是最规范的,手续完备的可以直接办理产权证。最典型的标志就是可以和房子一并购买,一并办理网签备案,销售的车位款也要纳入监管账户里。这种车位开发商可以自由处分,可以销售,也可以赠与,更可以对外出租。
(2)规划上没有,通过占用车道、绿化或其他公共部分改建的车位。这种也很普遍,开发商利用小区业主公共部分改造而来,一般没有产权证,但从相关法律规定而言,产权应当归属于业主共有。这种情况开发商是无权处分的,而业主则共同享有相应的处分和收益权。
(3)人防车位。这种也比较多,产权归属国家,但日常属于“谁投资谁获益”。如果人防的投资成本没有分摊到业主购房款中,那么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日常可以用来对外出租获利。但是如果分摊到业主购房款中了,则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开发商就不能再对外出租使用,对外经营的收益也应当归于业主。
购房者在购房时
如何判断车位的所有权?
在购房初期,购房者可以查询开发商的报批规划图,在交房之后,购房者可以查询测绘报告。另外,如果车位算入了公摊面积,那么车位为业主所有。
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大部分车位面积是属于业主共有,只有少数项目的车位面积没有纳入公摊,可以办产权证。
现实生活中因为停车、开车
难免引发一些摩擦
遇到占道、抢道、抢车位
等不文明行为时
需理性对待
更不能破坏公私财产和发生肢体冲突
原标题:《【以案说法】“50辆宾利堵车位”?看法律如何判断车位归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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