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成都一男幼师被指涉猥亵女童,涉事幼儿园无证办学已被罚

2022-06-11 14:3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字号

6月10日上午,四川成都成华区两名自称孩子家长的男女,在一家托育机构“姆明儿童之家”门口公开举报该机构一男性幼师涉嫌性侵4岁女童。两人称双方曾达成15万元的赔偿协议,但再次协商时园方态度极其恶劣,“拒不承认此事”。

此事经网络传播后引发舆论高度关注,6月10日下午,成都警方通报称,警方经详细调查,未发现网传涉嫌猥亵幼童的行为,对于该名幼童伤情形成的原因,公安机关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中。

上游新闻记者曾根据早前投诉信息试图联系女童家长,但截止发稿一直未获回复。成都成华区卫健部门证实,涉事的姆明儿童之家没有按照成都当地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备案,也没有获得幼儿园办学资质,属于无证办学已经被处罚。

▲成都警方6月10日下午对于该事件通报。

图片来源/成都公安

6月10日,成都市成华区一托育机构姆明儿童之家“4岁女童被男老师性侵”事件引起网友关注。视频显示,两位自称家长的男女在位于成华区槐树店36号的姆明儿童之家门口前手举“求助信”向公众求助。信中称,涉事女童在姆明儿童之家上幼儿园,5月19日,当天放学后接到孩子,“孩子就说下身痛,说是一位男老师弄的。”女童母亲表示,当地警方5月25日通知其到派出所告知结果。“没有证据指向男老师,作为家长,是难以接受的。”5月27日,双方曾在由卫健委、街道办、教育局等多方协调下,经过协商确定了园方一次性赔付15万的精神损失费的协议,但家长再次与园方协商时,园方拒不承认此事。“孩子受到这么大的伤害,所以想争取更合理的赔偿。”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姆明儿童之家由成都姆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实际运营,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经营范围包括了托育服务,但明确不含幼儿园、托儿所等项目。上游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成华区卫健委获悉,该委今年4月29日根据成都市当地相关文件文件公示的2022年(第一批)备案的托育机构中,并没有姆明儿童之家,成华区教育局管理的幼儿园中也没有该机构。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2月11日,姆明儿童之家的运营公司才由“成都姆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转换成“成都姆明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姆明儿童之家周围的居民告诉记者,该机构已经在事发地址经营多年。

▲涉事的姆明儿童之家已经关门。

图片来源/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当事家长在姆明儿童之家门前求助的视频,引发了公众的同情,相关图片和视频经过网络传播后,随即引发舆论关注。上游新闻记者6月10日上午10点赶到姆明儿童之家时,自称孩子家长的男女已经离开,现场没有人员聚集。当天下午,成都当地多个社交软件群组中,开始流传疑似警务人员的说法,称家长是索赔被拒后才公开进行举报。

6月10日下午,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通报调查情况,称经详细调查,未发现网传涉嫌猥亵幼童的行为。民警调取5月17日至19日机构内大门、楼梯、过道、卫生间门口、教室等所有涉及幼童及机构内教职工活动区域监控视频查看,未发现谢某某受到他人侵害,未发现谢某某所指认的保安及体能老师与其有异常接触。DNA比对情况显示,经提取谢某某生物检材及5月19日其所穿未洗的贴身衣物,同时提取谢某某所指认人员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比对,未检出相关人员DNA信息。

警方通报还显示,公安机关对姆明儿童之家教职工进行走访询问表明,未接到有人反映谢某某及其余幼童在机构内受到猥亵,教职工也未接到其余家长反映自己孩子有类似情况。公安机关同时对体能老师所兼职的其余教育机构部分教职工进行了询问,均未反映出其有涉嫌猥亵幼童的行为。

对于该名幼童伤情形成的原因,警方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依法调查中。成华区卫健部门向记者证实,他们已经就“姆明儿童之家”未备案经营托育业务一事,对其进行了处罚。成华区宣传部门表示,案件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编辑 向家庆

原标题:《男幼师被指涉猥亵女童,涉事幼儿园无证办学已被罚》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