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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促进文化遗产全面保护

2022-06-11 15: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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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史绵延不断,在漫长的岁月中,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宝贵的文化财富,包括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也包括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传统表演艺术、手工技艺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些文化遗产是中国文化之魂,民族精神之根。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文化遗产全面保护,激发民族凝聚力和昂扬向上的活力,让这些宝贵财富世世代代接续传承,是对历史文化最好的尊重,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珍贵文物是你,法律都会罩着你”

三星堆遗址距今已有5000年至3000年左右的历史,出土了众多珍贵文物,被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考古发现之一。“古蜀文明透过你,让我们看清晰,珍贵文物是你,法律都会罩着你。”一曲说唱rap《拿什么保护我的堆堆儿》广为传唱,这首歌表达的内容正是文物保护检察工作。

2020年7月,四川省广汉市检察院立足区域资源优势,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围绕三星堆遗址保护、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出土文物保护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查阅广汉市市域内1.9万个各类文化资源保护材料,全面掌握文物保护的最新动态,确保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漏一处”。

同时,广汉市检察院采取静态审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对全市31处不可移动文物和文化遗产数量、级别、位置及现状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项分类登记并建立问题台账,办理益兰祠文物、下柳梢堰碑、杜家咀崖墓群、龙居寺等文物保护案,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文物主管部门根据文物特征科学评估受损风险,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修复保护。

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行立改,并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出台广汉市文物保护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除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广汉市检察院提前介入非法倒卖、非法出售出土文物等刑事案件,推动相关部门追回国家三级文物4件,一般文物8件。

守护美丽乡愁,文化遗产保护

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

萝峰坑村、水西村分别拥有800多年、600多年的发展历史,属于广东省广州地区较为典型的梳式布局村落,被广东省政府公布为广州市传统村落。

为更好保护传统村落,2020年8月,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与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共同签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的工作机制(试行)》,建立了案件信息通报机制,设立了由历史文化遗产专家担任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并创设了全省首名文化遗产检察官。

2021年10月初,黄埔区检察院依托该工作机制,掌握了萝峰坑村、水西村两个广州市传统村落范围内原有地形地貌和传统街巷肌理遭受严重破坏的案件线索,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尚未依法全面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黄埔区检察院遂决定立案审查,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由该院文化遗产检察官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检察官发现承接萝峰坑村、水西村城市更新的改造项目公司在未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上述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拆除居民房、挖基坑、打桩等建设工程作业,用于新建回迁住宅楼,导致3处不可移动文物的文物本体墙体出现了严重开裂,作为历史环境要素的古树也遭到不同程度损毁。

对此,黄埔区检察院于2021年10月底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推动依法全面履职。相关职能部门针对上述改造项目公司擅自进行拆除居民房、影响传统格局的施工活动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宗及作出行政罚款35万元;针对损毁古树的多个违法行为立案查处6宗及作出行政罚款487万元。

今年1月,广东省检察院开展为期一年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黄埔区检察院针对后续修复和保护利用持续开展监督。在检察机关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已向社会公布了萝峰坑村、水西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及修复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

传统村落往往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艺术价值和文化景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履职,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实现全过程监督、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同步。

保护非遗,文化育人润物无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特性,区别于其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是积极稳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范围的重要内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蜀锦是汉至三国时蜀郡(今四川成都一带)所产特色锦的通称,“中国四大名锦”之一。2006年,蜀锦织造技艺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又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审议并被批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我国传统丝织工艺桂冠上的璀璨明珠,代表古蜀文化,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

今年3月11日,有群众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院)驻天府中央法务区的检察官反映,成都市场上存在一些假冒伪劣蜀锦,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该院高度重视,组成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调查有关情况。

经调查,该院发现辖区内的成都某公司在电商店铺内销售的蜀锦产品可能存在假冒伪劣情形。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对产品进行材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该公司销售的蜀锦产品材质为聚酯纤维100%,不含有桑蚕丝或粘胶长丝,不符合蜀锦国家标准。

为规范蜀锦市场,今年6月7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院)对该案予以立案进入诉前程序,开展相关保护工作。下一步,该院将依托公益诉讼职能,持续推动蜀锦文化保护,助力四川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是一个地区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我国幅员辽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十分丰富,如此构成了多样的风土人情。比如,在我国中部地区——《西游记》故事在山西省娄烦县的民间传说以及莜面栲栳栳传统制作技艺等被列入太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西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综合版版画承载着石油精神和油城记忆,克拉玛依综合版版画新技法被列为克拉玛依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但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一些地方还存在欠缺。经查,娄烦县极富山西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均无专项保护资金,无财政预算,非遗保护保存等未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缺乏相应保障机制;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辖区怡心园内300余幅综合版版画作品常年对游客开放,但日常无人管护,现有的版画创作室、教学室及展厅均集中在一间较为狭小的工作室内,且工作室局部屋顶存在破损、漏水等问题,室内存储的300余幅版画存在被雨水浸泡损坏的风险。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督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促进地方特色文化保护。针对上述问题,娄烦县检察院向该县文旅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县文旅局立即着手整改,目前,110万元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用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等,相关工作也被娄烦县委县政府列入《娄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同样,在白碱滩区检察院建议下,该区文旅局向区政府专项汇报工作,建设版画艺术展览馆的方案被批准,新的艺术展览馆占地3000余平方米,除展示版画新技法作品外,还提供文化交流、版画教学等教育服务功能。

(检察日报 作者:闫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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