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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被抓!临沂刘某替考,判决结果来了!
替考是考场中的一种作弊行为
是指用各种欺骗手段
假以他人身份代为参加考试
替人代考的人就是所谓的枪手
替考破坏了考试规则和考试公平
是一种不正之风
近日,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审理一起
涉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替考案件
替考者小刘和被替考者王某
均以代替考试罪被判刑
案情简介:
小刘在某县城一家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班,因其业务功底扎实、考证分数高,成为业内远近闻名的“学霸”。同在临沂某建筑有限公司上班的王某一心想考出资格证,无奈考试时间紧、专业知识难,准备良久仍对通过考试心里没底。经朋友介绍向学霸小刘取经时,二人几番交流,王某并未在钻研业务、提高应试能力上下功夫,而是打起了让王某代为考试过关的歪心思。
“我一开始是拒绝的,后来架不住王某软磨硬泡,朋友也说我俩有几分神似猛一看分辨不出来。王某更是许诺考完后不论结果如何都给我买身衣服,我心想会者不难,这个考试对我来说相对轻松,最终还是选择了去‘练练手’。”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的学霸小刘,终于在约定时间比对着王某的身份证照片妆扮好走进了考场。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考试共分为三场,第一场笔试环节小刘以假乱真蒙混进了考场。没想到在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轮换核验考生身份时,发现小刘与应试者身份存在一定差别,几经询问后将替考的小刘带出考场并报案。
在派出所里,眼看瞒不下去的小刘将替人考试情况供述给派出所,接到派出所通知的王某也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最终两人如实交代了替考的过程。
兰山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小刘代替他人参加国家规定的考试,两人行为已构成代替考试罪。鉴于二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缴纳罚金,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最终,兰山区法院对小刘、王某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两人均并处罚金5000元的刑事处罚。
“很多人觉得就是考个证,不像高考那种大规模考试,即便被发现了顶多就是被赶出来证不过了而已。其实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资格考试都是国家规定的考试,替考等作弊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办法官王琴呼吁广大“考证族”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定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无论考试有多难
都不是作弊的理由
不管是常规考试还是人生中其他难题
我们渐渐都会意识到
脚踏实地
凭借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
才是最重要的!
“琅琊新闻网视频号”上新啦
原标题:《当场被抓!临沂刘某替考,判决结果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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