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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民法典】 |《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六集: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2022-06-14 18: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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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中山市普法大使善平先生巧用智慧普法新模式,抢占普法C位,运用“视觉笔记+视觉动画”新形式,绘制《善平先生普法笔记》,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融入身边的小故事、小案例之中,带您一起学习《民法典》知识!

今天

《善平先生普法笔记》

第十六集: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来啦~~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

小王家住在郊区,楼下一直很少人经过,因为楼层比较高,小王就懒得下楼丢垃圾,把一些小的果皮纸屑直接往楼下丢。老陈住小王楼下,对小王的行为心知肚明,但觉得事不关己,就懒得去管。

这一天,因为小王不想吃妈妈做的鸡蛋,但是又不敢直接丢垃圾桶,于是小王把鸡蛋向楼下丢去。这时楼下正坐着一个过来拜访亲戚的老人,老人的手被鸡蛋砸中,当场昏迷不醒,送医院后因为伤情严重,被迫截肢。

老人的儿子来到高空抛物的这栋楼,希望业主们可以帮忙找出丢鸡蛋的人,赔偿老人的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但是,这栋楼的业主们,有些是真的不知道谁丢的,有些人如老陈觉得没必要去得罪小王家,毕竟邻居多少年了。

面对几十万的医疗费用,老人的儿子绝望了,又找不到丢鸡蛋的人,想找人赔偿都没办法,老人自己也觉得不想活了,活着只能给家人增加负担。老人把自己轻生的念头告诉了隔壁病床的大李,大李刚刚去听过社区组织的《民法典》普法课,他记得《民法典》有规定惩罚“高空抛物”这种行为,果不其然,在《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伤害了人,又找不到抛物的人,就由这栋楼现在的住户承担补偿责任,这栋楼现在的住户如果自己能找到抛物的人,可以让抛物的人把对老人补偿的钱还给自己。且发生这种情形,公安机关负责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面临公安介入以及住户们的积极配合调查,抛物人小王不得不主动承认,这一起案件就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酿就场场悲剧,在受害人求偿的时候,又经常陷入无法求偿的僵局之中。为了破解僵局,《民法典》要求一旦发生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且明确了一旦发生这种情形,公安等机关要及时介入,负责查明。让僵局有法可破,让受害人追偿有法可依。

▲《善平先生普法笔记》手绘图

第十六集: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 来源/ 法润中山

青神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走进民法典】 |《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六集: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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