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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网约车司机拒绝乘客吸烟,遭“公报私仇”式执法!

2022-06-15 17: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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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河记者:梅寒  

“还不让我抽烟,那我就收拾他就完了……我就想抽根烟你都不让我抽,办你,一会让你认识我。我就今天晚上办完这个车,我看能不能办了……”

6月11日晚,一段网传视频显示,黑龙江哈尔滨一位网约车司机因拒绝男乘客在车内抽烟遭其举报,随后,网约车司机将当事视频上传网络,质疑自己被钓鱼执法,被“公报私仇”。

6月13日下午,哈尔滨松北区发布通报,称该男乘客为区交通局借用人员,已予以清退,相关执法人员等9人被处理。

事件并没有随通报而落下帷幕,很快就有网友扒出,在此次事件中被处理的三名执法人员,早在2019年就曾因不担当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典型案件被查处通报过。对于此次事件,有律师认为,乘客涉嫌恶意举报,执法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违反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乘客抽烟被拒,放言“不让抽办你”

6月11日,一段网传视频显示,晚上10点34分,一男乘客在车内试图点烟时,遭到司机阻拦,该乘客随即拨打电话称“兄弟,我打个车,没有营业资格证,也没有网约资格证,一个小黑车,我要回家还不让我抽烟,那我就收拾他就完了呗。”

“我就想抽烟你不让我抽,办你,一会让你认识认识我。”该乘客对司机说道。随即,该乘客再次拨打电话“今天晚上我就办办这个车,我看我能不能办了。一会我再给**打电话,让法制的也来”。紧接着,该乘客第三次拨打电话“哥们,那个黑车怎么罚?我下班回家,我抽烟他不让,我问他有没有证,他说没有,我现在往站里回”。对方回答“五千到两万元,交两万罚款行了”。

在挂断电话后,该乘客再次说道:“抽根烟都不让。”司机解释称:“你下车有烟味别人上来能坐啊?我这是属于公共交通,你抽完别人闻着烟味能行吗?”该乘客第四次拨打电话“你到哪了?执法证要带着,人家要看你证,带好了。处罚五千到两万,我给**打个电话让他过去,一个人不行,两个执法人员”。

挂断电话后,该乘客告诉司机,“法制明天批,今天晚上晚了,但处罚审核在我,没事,不大,没什么权力,我就是想抽烟想回家,是你不让我抽烟回家。”随后,该乘客第五次拨打电话询问“今天谁值班?你们中队谁值班?我办个案,我让他到站里去,一个网约车,办他而已。你把你们那今晚谁值班的电话给我”。当司机询问该乘客是哪个单位时,该乘客称自己就是热心市民。

喊人前来现场执法,最终发现举报无效

之后,涉事网约车司机在社交平台继续放出事件后续,并质疑公职人员涉嫌钓鱼执法,“但是他没有钓成功。”

据该司机回忆,该男乘客多次拨打电话并修改了下车地点,在到达指定地点后,男乘客表示让司机等待执法人员到来。司机说,在等待近20分钟后,一位没穿工装自称执法人员的到达现场,“也没穿工装,也没有证件,到了之后也没问谁是举报者和被举报者,就直接进屋拿了个证戴上。”十分钟后,另外一位身穿工装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在查验了我证件齐全之后,三个人对视了一眼,很失望的样子。”

网约车司机表示,为保留证据,自己录制了现场执法时的视频。

视频显示,现场共有两位执法人员,一位身着制服,一位虽着便衣但是却戴着写有“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样的工作证件。另外一位身着制服、胸前编号为“23013936”的执法人员说:“我接到举报,请出示您的营业证和资格证。”进行查验后发现,网约车司机的营运证和资格证全部有效,“我半夜接到举报,来了,现在查的所有证件全部有效,乘客举报无效。”

14日,新黄河记者多次拨打松北区交通局和住建局电话,均无人接听。此前,松北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复媒体称,松北区交通局挂设在住建局下,此事仍由交通局负责。

松北区交通运输管理站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约车司机所拍摄视频中,戴有“松北区住建局”工作证的人员和另一位身着制服执法人员确为该站工作人员,但网约车乘客并非站里工作人员,不清楚这几人的关系,具体情况正在调查,领导会进行回复。

涉事乘客予以清退,另有8人被处理

6月13日晚,据哈尔滨新闻网消息,松北区对区交通局运管站相关人员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区交通局借用人员杨文博(网约车乘客)予以清退,分别给与区交通局运管站执法人员周兴旺、钟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执法岗位;给与区交通局运管站站长刘平和党内警告处分;对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丁志超诫勉谈话处理;对区交通局上级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局长唐红斌责令检查处理;对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解巍诫勉谈话处理;对区司法局副局长张翠责令检查处理;对区司法局局长唐耀义批评教育处理。

通报发出之前,网约车司机表示,6月12日时曾接到男乘客电话,“想跟我见面,但是我没同意。”在询问该乘客为何举报时拨打的是私人电话而非官方举报电话时,对方表示“见面说”。“他说是因为司机说没有证自己担心自身安全才举报的,在发现证件齐全后也没有采取其他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据黑龙江日报报道,早在2019年,哈尔滨市曾通报两起不担当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时任运管站站长刘平和(非中共党员),政务撤职处分;运管站工作人员周兴旺党内警告处分;运管站科员钟晨(非中共党员)政务记过处分。

律师解读:乘客或涉嫌恶意举报

乘客举报是否合理?执法人员执法时是否有违规之处?此次行为是否为“钓鱼执法”?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做出了解读。付建告诉新黄河记者,此次事件中,乘客涉嫌恶意举报,执法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违反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付建表示,该乘客由于网约车司机制止其在公共交通工具内抽烟,出于恶意报复的目的,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向交通执法部门恶意举报司机无证经营,属于恶意举报。乘客的恶意举报涉嫌诽谤司机,应当承担对司机名誉权的侵权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执法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在非工作时间、不遵守执法程序,与该乘客恶意勾连,滥用职权。根据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如果举报的乘客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且存在钓鱼执法,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的,涉嫌滥用职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应当着制式服装,并主动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并说明检查事由。两名执法队员着装不符合要求,并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应当依法接受行政处罚。

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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