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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关于鄂托克前旗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关于鄂托克前旗标定地价
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2〕266号)要求,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开展标定地价成果更新工作。现初步成果已编制完成,为保证成果科学、准确、实用,需在全旗范围内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鄂托克前旗标定地价成果更新听证。
二、听证机构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三、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6日
地点: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自然资源局、旗税务局、旗财政局、旗工信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元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鑫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金桥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鄂托克前旗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方式
有意申请参加鄂托克前旗标定地价成果更新听证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15247711606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发放《听证代表证》,凭《听证代表证》签到入场。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三)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制定标定地价、基准地价标准相关政策,了解本旗经济发展的状况,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请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标定地价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质询,并有权查阅听证会纪要,并签字认可。
(五)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6日
监制丨焦玉柱
主编丨苏媛
审核丨呼日乐珠拉
校对丨白亚梅
编辑丨李冉(实习)
原标题:《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关于鄂托克前旗标定地价成果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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