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连云港:制止并举报未成年人实施学生欺凌行为的最高奖三千元
澎湃新闻记者 王奕澄
字号
7月10日,“连云港警方”微信公号发布《关于奖励预防和救助未成年人安全事故等见义勇为行为的通告》,即日起,该市公安局、教育局、见义勇为基金会以现场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为证,对这类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奖励,最高奖励3000元。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通告》的奖励范围和标准有7项,涉及对落水未成年人施救,制止并举报未成年人实施学生欺凌行为,制止未成年人购买、携带管制刀具等。
针对未成年人野泳等现象,《通告》称,发现无成年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及时拨打110并教育制止的,每次视情给予500元以下奖励;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积极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每次视情给予3000 元以下奖励(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应通过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施救);积极协助维修加固防溺水警示牌、红外报警器、防护栏等防溺水设施的,每次视情给予500元以下奖励。
同时,对及时发现、制止并举报未成年人实施学生欺凌行为的,每次视情给予3000元以下的奖励;对及时发现、制止并举报未成年人购买、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每次视情给予500元以下奖励。奖励由事发地县(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事发地公安机关(见义勇为工作站)负责调查核实、推荐申报。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施佳慧
校对:徐亦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