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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洗脑神药”事件:大众媒体应禁投非处方药广告

樊大彧/北京青年报
2017-12-11 09:24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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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脑神药”事件才刚开始,其中奥秘亟待权威部门调查清楚,给个说法。有关部门应及早修订法规全面禁止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只有将每一个案,转换为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抓手,才能及早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近日,网络出现题为《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质疑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疗效。12月7日,上市公司莎普爱思紧急申请停牌。之后,上交所及浙江证监局同时发函,要求莎普爱思结合药品上市前后的试验及审批情况,详细说明公司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疗效情况,说明近三年广告费用、研发费用的真实性等多项问题。

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治疗白内障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手术,这是眼科医生的共识。然而,莎普爱思却突破了常识的束缚,凭借“预防治疗白内障,认准莎普爱思”的广告宣传,取得商业上的巨大成功。数据显示,莎普爱思滴眼液仅2016年就卖出了2800万支,年销售额7.5亿元。同年,产品单一的莎普爱思公司广告费用支出高达2.6亿元,而药物研发费用只有0.29亿。从这组数据不难得到结论,莎普爱思主要凭借在电视等大众媒体投放广告,创造性地在中国培育出了一个白内障治疗药物市场,并在其中大赚利润。

然而,这种商业营销方面的创造性,却是最令广大眼科医生痛恨之处。有许多老年人出于对手术的莫名畏惧,而宁愿相信某些宣传广告,认为滴滴眼药水就能治好白内障。一些患者因为长时间使用药物,不仅导致生活质量下降,而且延误了治疗,最终把一个白内障小手术就能解决的问题,拖延成了更大的眼部手术,这种现象令许多眼科医生痛心不已。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发函,要求莎普爱思“交代”药物疗效等问题。其实,有关公司需要交代的不仅是现实问题,某些“历史问题”也要交代清楚。公开信息显示,莎普爱思公司此前主要在医院进行推广,但滴眼液作为处方药在医院推销受阻。之后,2004年,监管部门批准莎普爱思滴眼液转换为OTC药物,也就是可以在大众媒体上打广告的非处方药。从此,有关滴眼液便以强大的广告攻势开路,直指病患,开启了不同凡响的吸金之旅。

据介绍,有关滴眼液中含有防腐剂,长期使用会损伤角膜,而有些患者根本不是白内障,看了广告也随便乱滴,不仅可能损伤视力,还耽误了治疗。这里存在一个疑点,为何具有一定毒性及其他潜在影响的处方药,竟能随意转换为患者可以自选、自购、自用的非处方药?本来是处方药且具有“毒性及其他潜在影响”的莎普爱思滴眼液,可以改走非处方药的“平民路线”,这其中一定有着不平常的过程,个中玄机有必要交代清楚。

早在2012年底,就有媒体报道,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正在酝酿修改《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修订方向是禁止非处方药在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然而,五年时间过去了,“大众媒体禁止发布非处方药广告”,这件事情却没了下文。有关部门难道不应对此有个明确说法吗?

其实不用有关部门解释,答案也是明确的。莎普爱思滴眼液的广告营销战,是医药界的“极品”但绝非个案。非处方药广告禁令之所以难以成行,就是因为众多制药企业的反对。回看2016年医药类上市公司年报可以发现,重金砸向广告者不在少数,有多家公司的广告费达到上亿元。

“洗脑神药”事件才刚开始,其中奥秘亟待权威部门调查清楚,给个说法。之后,有关部门还要从个案处理,转向具有普遍性的制度层面,及早修订法规全面禁止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只有将每一个案,转换为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抓手,才能及早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目标。

(原题为《大众媒体应禁投非处方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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