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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时复员费如何分割?

2022-07-18 21: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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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期

军人退伍回到农村,如果离婚,哪些费用可以分割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比如,张三20岁入伍,退伍时拿了30万元复员费,年平均值就是30万÷(70岁-20岁)等于6000元,这个6000元就是年平均值。

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到的数额就是对应的应分割部分。比如张三与妻子结婚10年,那么对应的分割部分就是10乘以6000元,等于6万元。也就是说,复员费可以分割部分为6万元,张三的妻子可以分得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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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军人离婚时复员费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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