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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ES发布新加坡修订国家立法:加大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以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

2022-07-21 10: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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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国际部获悉,联合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发布新加坡修订国家立法,加大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以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

中国绿发会是CITES公约的观察员机构,长期致力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为推动中国深度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推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中国绿发会国际部现将相关内容整理发布,供读者参考。

1. 本通知应新加坡的要求发布。

2.《濒危物种(进出口)法》(简称“ESA”)是支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在新加坡实施和执行的主要立法。ESA被列为符合《公约》在国家立法项目下所有义务的第1类立法。《濒危物种法》在新加坡的CITES义务之外,包括在运输途中检查和扣押CITES标本的规定。

3.根据CITES关于执行公约的国家法律的第18.63号决定,新加坡谨将最近对CITES的立法审查和修订通知秘书处和缔约方。新加坡议会于2022年7月4日通过了ESA修正案。修正案确保了ESA在执行CITES和处理CITES物种非法贸易方面仍然有效。

4.加强后的规定包括:

加大对受CITES保护物种非法贸易的惩罚力度

a)在附录I、II及III物种中,过往非法交易的最高罚款为五万美元/物种,最高监禁期为两年。就附录I物种而言,对个人的最高罚款及最高监禁期为十万美元/标本(不超过标本总值五十万美元或所有标本在制作标本时的市值,以较高者为准)及六年。就附录II及III物种而言,新订的最高罚款及最高监禁期为五万美元/标本(不超过标本总值五十万美元或所有标本在制作标本时的市值,以较高者为准)及四年。

b)另外,对于公司违法者,包括公司和受公司指使的个人,罚款和监禁的刑期会高于个人。就附录I物种而言,每件标本最高可被罚款二十万美元(不超逾标本在制作时的市值总额一百万美元或所有标本的市值,以较高者为准),最高监禁期为八年。就附录II及III物种而言,每件标本的最高罚款为十万美元(不超逾所有标本在制作标本时的市值总额一百万美元,以较高者为准),最高监禁期为六年。

c)对国内非法贸易CITES物种的处罚也与通过新加坡对国际非法贸易CITES物种的处罚一致。这些新修订的条文更能确保所发出的刑罚与罪行相称,以进一步遏止国际及国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加强新加坡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执法权力

新的修订将:

a)用于故意隐藏和/或运送CITES标本的物品,例如用于隐藏象牙的木板,可根据《濒危物种法》被查封和没收。

b)引入没收运输工具的规定,例如用于违反野生动物贸易罪行的汽车和货车也可被查封和没收。

c)引入新的保障措施,保护举报人的身份,鼓励更多人士站出来提供有关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资料,辅助调查。

d)处罚作出或提供误导性陈述、声明或资料,以及/或出示任何具有误导性的许可证或证书的个人。

e)获授权人员可由助理人员(如辅警)陪同,以提高行动效率

f)允许收回检测所有查获物品的费用。

修订后的条款加强了新加坡对野生动物贸易犯罪的调查和执法权力。

让利益相关者更清楚地了解新加坡野生动物贸易法规的范围

加强后的条款将在该法案中明确:

a)《公约》附录I和附录II物种的动物杂交物种被视为完整物种;

b)动物自然排出的粪便、尿液或龙涎香不包括在该法案范围内;

c)经新加坡过境的CITES物种所需的文件;和

d)除非在某些情况下,新加坡不接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物种的追溯许可和变更许可。

这些修正案将使所有利益相关者更清楚地了解该法案的规定,并使该法案与CITES决议更密切地联系在一起。CITES决议概述了执行CITES的建议,以确保野生动物的国际贸易不会威胁到它们的生存。

5.这些措施加强了新加坡对CITES保护物种贸易的监管和执法制度。这也反映了新加坡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对解决全球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问题的坚定承诺和努力。

6.有关ESA的更多信息,请访问www.nparks.gov.sg/biodiversity/cites/esa,或通过cites@nparks.gov.sg联系新加坡CITES管理机构。

 

(本文译自《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通知,译文仅供参考)

译/YJ 审/Stan 编/an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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