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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年会计所正中珠江注销:因康美财务造假被罚没5700万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2022-07-22 18:4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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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41年历史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正中珠江”)执业资格被注销。

7月21日,财政部主办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发布的公告显示,广东省财政厅于2022年7月21日注销了正中珠江执业证书。自即日起,正中珠江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因在康美药业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正中珠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2月20日,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正中珠江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425万元,并处以4275万元罚款。相关人员也被给予警告和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正中珠江由成立于1981年的广州会计师事务所与成立于1985年的广州市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一批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是广东地区综合排行长期居前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称“中注协”)官网信息显示,2018年,正中珠江年度业务收入位居全行业第22名,达4.75亿元。因康美案遭立案调查后,正中珠江经营急转直下。

值得一提的是,正中珠江未勤勉尽责案还入选了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证监会彼时指出,该案中甚至出现内部人员配合上市公司拦截询证函、将伪造的走访记录作为审计证据的行为,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本案警示,审计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怀疑,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不得进行“走过场”式的审计。

正中珠江正式终止,已具有41年历史

公告显示,7月8日,正中珠江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向广东省财政厅报送了注销执业许可备案材料。

7月21日,广东省财政厅注销了正中珠江的执业证书。并自当日起,正中珠江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公告进一步指出,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应于执业许可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登记。

天眼查信息披露,正中珠江由成立于1981年的广州会计师事务所与成立于1985年的广州市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一批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发起设立,注册资金200万元。2013年10月24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更名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正中珠江的官网显示,正中珠江在提供中小民营企业IPO及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及实力,2008年重启IPO以来成功辅导上市的客户数量在国内事务所名列前十。公司拥有多项业务资格,包括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A股补充审计及证券发行业务专项复核审计资格、金融业务资格、国有大型企业审计资格、税务代理资格。

不过,目前正中珠江官网已无法打开。

帮康美药业造假被罚没5700万,未勤勉尽责案入选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因在康美药业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年2月20日,证监会发布了对正中珠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决定,对正中珠江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425万元,并处以4275万元罚款。

同时,证监会对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蔚、康美药业2016年和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璃、康美药业2016年和2017年年度审计的项目经理苏创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对康美药业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清,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经查明,正中珠江在康美案中共存在五方面违法事实。

具体而言,证监会指出,一是正中珠江出具的康美药业2016年至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2016年和2017年年报审计期间,正中珠江未对康美药业的业务管理系统实施相应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三是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6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存在缺陷。四是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存在缺陷。五是正中珠江对康美药业2018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存在缺陷。

“综上,2018年度,康美药业的营业收入存在舞弊风险,中药材贸易属于当期营业收入异常且重要的组成部分,正中珠江对其单独执行实质性审计程序以应对存在的舞弊风险。实际执行过程中,正中珠江在风险识别与评估阶段部分认定结论错误;在实施风险应对措施时,未严格执行审计计划,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消除疑虑,导致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监会指出。

证监会认为,正中珠江在对康美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真实客观的审计结论,发表正确的审计意见,出具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构成了“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正中珠江未勤勉尽责案还入选了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证监会称,正中珠江未勤勉尽责案是一起审计机构未充分执行审计程序的典型案件。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简称正中珠江)在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中,风险识别与评估阶段部分认定结论错误,未严格执行舞弊风险应对措施等审计计划,并存在其他未勤勉尽责行为,甚至出现内部人员配合上市公司拦截询证函、将伪造的走访记录作为审计证据的行为,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本案警示,审计机构应当保持职业怀疑,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程序,不得进行‘走过场’式的审计。”证监会彼时强调。

    责任编辑:王杰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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