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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严惩“跟踪狂”,别等到悲剧发生

2022-07-27 18:02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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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起,女孩江羽就不断收到一个陌生人发送的网上骚扰私信:色情图片、带有淫秽意味的文字。今年6月7日,骚扰者甚至给其发送了她办公楼的定位。江羽决定报警,但是最初警方并没有受理案件,直到江羽在微博上发布了一条曝光骚扰者行径的长帖,引发舆论关注之后,骚扰者终于被警方处以拘留5天。

为女孩向骚扰说不的勇气点赞,但是“6年骚扰,5天拘留”的处理结局,还是反映出当下规制网络骚扰、网下跟踪的制度短板:处罚失之于轻,失之于慢。

近日还发生了另一个案件,山东威海一名女子晚上回家时遭遇陌生男子尾随骚扰,该男子不断以“约不约”骚扰对方,在被呵斥之后转为破口大骂。在女方报警之后,却因为“没有实质性拉扯或猥亵”,警方没有立案。

长期骚扰、贴身尾随、污言秽语、人身威胁,阴魂不散,“跟踪狂”式骚扰像粘在新鞋上的脏东西,让人作呕,像一团鬼魅那样时时散发恐怖的信号,让女性受害人长期处于提心吊胆、精神紧张的状态。

但是,“跟踪狂”式骚扰,可能因为还没表现为直接猥亵、殴打而被忽视、轻纵,这种“轻轻放过”会助长骚扰者的违法气焰,骚扰也可能会升级为暴力性侵、拘禁乃至杀人等严重的刑事犯罪。据域外有关研究,约有25%~35%的跟踪缠扰行为最终会发展成为暴力犯罪。

治理这种看似“不严重”的骚扰行为,关乎社会成员的安全感、获得感。在目前法律体系中,惩罚措施主要是针对直接暴力的性侵犯罪。对于骚扰行为,一般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有关“追逐、拦截他人”“写恐吓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等行为做出处罚,并没直接的反跟踪条款。

而且《治安管理处罚法》惩罚力度比较小,往往处以几天的行政拘留,如果仅仅是口头骚扰、网上纠缠,就会以“6年骚扰,5天拘留”处理了结,甚至也可能因为没有明确法律的依据,导致警方无法立案。

一线执法人员,要正视“跟踪狂”式骚扰的社会危害性,对受害者有换位思考的共情之心,不能机械地、消极地等“出了大事”再做事后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性骚扰行为做了明确且详尽的法律规定,也对公民隐私权做了明确规定。“跟踪狂”哪怕没有直接升级为暴力伤害,也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严重侵害,需要司法机关及时作为,“用足”既有法律规定,有效震慑跟踪骚扰者。

同时,反跟踪的立法有必要及时跟上,让执法者有直接法可依。1999年,日本发生过轰动一时的“桶川跟踪狂杀人案”,直接推动日本的《反跟踪骚扰法》出台,2017年该法被修订之后,可以直接适用于网络骚扰行为。美国、韩国等国家也有专门反跟踪立法。

网络骚扰、网下跟踪,是新型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看似“轻微”却可能影响恶劣,当务之急是统一执法标准、形成社会共识,进而及时补上反跟踪条款的短板。严惩跟踪狂,千万别等到悲剧发生才亡羊补牢。

    责任编辑:沈彬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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