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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捉奸,男子从酒店窗外不慎坠亡!捉奸者和酒店被索赔百万…
因为配偶出轨而捉奸
导致的闹剧有不少,
但夏明却为自己的出轨
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已婚的夏明与李艳在酒店开房,不料被李艳的丈夫带人“捉奸”,为了躲避,夏明爬出窗外,却意外坠楼身亡。夏明的家人也因此将李艳夫妇、帮忙捉奸的朋友以及酒店方告上了法院,索赔130余万元。
出轨遭遇捉奸
爬窗失足坠亡
死者家属索赔130万
图文无关,图片源自网络庭审中,刘威李艳夫妇以及三名朋友均未作答辩。
酒店方则表示其已经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和提示义务。夏明破坏酒店房间窗户到窗户外的行为,是其自主选择的,应当自己承担后果。酒店窗户设计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法院最后认定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对原告提出的赔偿项目、赔偿比例均不认同,夏明存在主要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此外,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过高,主张误工费的依据不足,原告方未提供劳动合同,不应支付误工费。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夏明父母未提供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因此不应支付他们的扶养费。交通费、律师费和住宿费过高且无证明,不应支付。
法院:爬窗系死者
自主行为与他人无干
法院审理后认为,生命是宝贵的。无论夏明坠楼是出于何种原因,其坠楼身亡的结果令人痛惜,对亲人造成的伤痛完全让人理解。但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夏明在被告刘威等人进入事发房间之前就已自行爬出窗外,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6楼房间与地面的高度及爬出6楼窗户所可能带来的危险具有认知能力,故坠楼系夏明自行爬出6楼窗户所致,是其自主行为,夏明的死亡与李艳、刘威等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夏明的家人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原标题:《为躲避捉奸,男子从酒店窗外不慎坠亡!捉奸者和酒店被索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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