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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不高速”能否降费?江苏交通控股:争取与相关部门研究

澎湃新闻记者 袁杰
2022-08-03 09:58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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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因维修导致名不副实,行车速度起不来,收费时是否可以适当减免?

8月2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走进江苏《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观众徐先生给节目留言称,自己每次回老家都要走京沪高速,但从扬州到徐州在升级改造,最高只能开到60公里/小时,“既然高速在维修改造,收费能不能也降下来?”

对此,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营运事业部(应急安全部)副部长张西亚表示,京沪高速2000年开通,已运行22年,技术等级有所下降,目前正在改扩建施工,完成后将形成双向八车道。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标准依据交通流量、技术等级等确定,报经省级相关部门核准,由省级政府公布。张西亚表示,目前来看,还没有因为拥堵情况而调整收费标准的先例,但交通运输部近两年提出了推行差异化收费的理念,各地也在探索,“我们下一步也将根据这个政策,看看能否争取与相关部门研究,来妥善处理这些问题。”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是2000年成立的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级投融资平台,负责全省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高速公路、过江桥梁运营管理等。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高速不高速”为何仍全额收费的问题并非第一次得到社会关注。据陕西媒体报道,2011年,西安的吴女士曾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高速通行费。

2010年5月,吴女士驾车进入连霍高速潼关收费站驶向西安,由于道路施工,高速只剩一条车道通行,且沿途尽是限速60公里甚至30公里的标志,吴女士驾车开行百余公里用了近3小时,支付通行费50元。她认为,仍按高速公路服务标准全额收取费用,违反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原则。

据相关报道,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为保障路况对道路进行修缮,采用限速标识方式明确告知限速情况,已通过公示将限速通行的事实告知使用人。在此情况下,原告仍选择使用该公路的行为即为接受该高速公路的限速及收费标准,应支付通行费,驳回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张军
    图片编辑:朱伟辉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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