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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政要︱安贝德卡尔:为“贱民”奔走的宪法之父

冯立冰(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
2018-01-26 11: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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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26日是印度的“共和日”,在这一天,印度会在总统府和印度门之间举行盛大的阅兵和游行活动。在2016年、2017年的庆典活动中,印度先后邀请了奥巴马、奥朗德出席观礼,2018年将邀请东盟10国领导人共赴盛会。在阅兵庆典上,除了海陆空部队以及反映各地文化特色的方阵外,还有一个方阵专门纪念印度宪法之父B.R.安贝德卡尔(Bhimrao Ramji Ambedkar)。

安贝德卡尔是尼赫鲁内阁中唯一一名“贱民”出身的部长,负责法律事务。他主持印度独立后第一部宪法的制定,构建了印度宪法的基本原则,被誉为“宪法之父”或者“印度共和之父”,他一直致力于改善贱民的社会地位。

安贝德卡尔

“贱民”出精英:知识改变命运

安贝德卡尔,1891年出生在中央邦一个小村镇的贫穷家庭,他属于印度社会地位最低贱的贱民,即不可接触者。儿时,他在学校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例如,他不能和其他种姓的学生共处一室,只能在教室外面旁听,不能坐学校的板凳,要自己从家里带上黄麻垫子,不能和高种姓的学生一同吃饭、饮水,甚至不能触碰学校里的水井,好多次口渴难耐也只能默默忍耐。在学校里被老师忽视,被高种姓的同学躲避,这些经历在小安贝德卡尔心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不断地质疑和思考,“贱民”就是天生低贱、不如别人的劣等公民吗?“贱民”就是不干净、会污染高种姓的“污染源”吗?“贱民”就注定只能从事辛苦肮脏的体力活,无法登上“大雅之堂”,无法从事高尚的职业吗?小安贝德卡尔不愿意逆来顺受地接受贱民的“天定命运”,他暗暗发誓,既然有了读书的机会,虽然条件艰苦、只能在教室外面席地而坐,他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个机会,学好本领,证明贱民并非天生低贱。不仅如此,他还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有机会改变社会对贱民的态度,改善贱民的生活状态,提升贱民的社会地位。

安贝德卡尔天资聪颖,加上勤奋好学,他出色完成学业并考上了高中,这在贱”家庭来说,可是非常不容易的。17岁时他考入孟买大学,并以优异的成绩成为孟买大学历史上第一个顺利拿到经济学和政治学学位的贱民学生。在当时,孟买大学的毕业生已经可以找到不错的工作,可以担任教师,或者在地方政府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是安贝德卡尔还希望到国外高等学府留学,这对于绝大多数寒门子弟来说简直是痴人说梦,更何况他还是贱民,更是难上加难。但安贝德卡尔做到了,他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求学,他关于古代印度贸易的研究获得西方学者的认可,获得了经济学的硕士学位。而后,他又在伦敦经济学院学习,1927年分别获得了伦敦经济学院和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学霸安贝德卡尔,不仅成为贱民同胞的骄傲,在当时的印度,他也可以称得上是万里挑一的高学历人才,如果没有贱民这个身份,他绝对算得上社会精英中的一份子了。

虽然安贝德卡尔学富五车,但是从象牙塔走进社会,他还是处处感受得到贱民身份对他的限制,种族歧视让他处处碰壁。他曾经尝试做会计、甚至创立了一家小型的投资咨询公司,但是当客户得知他出身贱民就终止了与他的合作。生意失败,他转而回到学校。他在孟买的一家经贸学院当老师,虽然受到了很多学生的尊重和喜爱,但也经常受到高种姓同事的歧视,这些来自高种姓的老师,认为安贝德卡尔的存在污染了环境,包括饮用水和食物。这让安贝德卡尔在学校也很不愉快。

安贝德卡尔感到,他通过个人努力获取知识,获得外国著名学府的学位,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他个人的命运,让他不用像他的祖先、或者其他贱民同胞那样从事肮脏的体力活,但是知识对于命运的改变并不彻底。种姓制度根深蒂固,它塑造了印度的社会结构、民众的身份认同。种姓制度背后有着强大的来自印度教的宗教约束力,通过生死轮回的信仰,规定了每一个人的天定命运。在这种固化的种姓社会结构中,个人企图通过知识改变命运、亦或通过财富实现阶层流动的机会都极其有限。即便有少数个案看似逃离了种姓的限制,但他们的生活也不断被种姓制度所规定的“命运”拉回到“正轨”。在种姓制度下的等级社会中,贱民是社会的底层,是被种姓社会排斥的不洁者,是毫无希望、没有来世的“一生族”。几千年来一直是低贱的、被人忽视和歧视的群体,个人又如何通过努力来改变命运?

宪政改革:挑战不可接触制

安贝德卡尔将改变贱民社会地位的努力,与印度民族主义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尝试通过宪政改革的方式改变贱民的不平等地位。

早在1858年,英国女王直接接管印度之际,英国殖民统治者决心吸取东印度公司统治印度的经验教训,进行一定程度的宪政改革。英国统治者允许印度上层精英参加立法会议,甚至以受教育程度和上缴财产税的数额作为限制条件,允许少数印度精英参与选举,同时还为穆斯林设立单独选区。英国希望通过这种“间接统治”和“分而治之”的方式,巩固其在印度的殖民统治。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印度民族主义运动高涨,英国为了安抚民族主义者,制定《1919年印度政府法》。安贝德卡尔受邀参加该法案的听证会,他借此机会,强烈建议在政府法中单列一条,为不可接触者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设立单独选区,并且保留一定席位。安贝德卡尔表示,既然在社会生活中,“贱民”遭遇了孤立和边缘化,那么在政治生活中,他们也应该享有单独的选区,而不是与高种姓在同一平台竞争。

与此同时,他开始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为贱民和低种姓遭受的种姓歧视提供法律辩护。他深入群众,向他们宣传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观念。1927年,安贝德卡尔发起了一次颇具规模的运动,要求政府允许所有人,无论种姓高低,都能够享用公共饮用水,允许所有种姓能够进入寺庙祈祷。他还带领群众举行了烧毁《摩奴法典》的仪式——《摩奴法典》中关于种姓制度和不可接触者的规定是高种姓歧视低种姓和贱民的重要依据。

安贝德卡尔的努力引起了英国殖民者的关注。事实上,英国殖民者一直认为种姓制度是落后的、需要被消除的。尤其是种姓制度中对不可接触者的歧视,以及对寡妇的歧视,都是英国殖民者眼中“野蛮”和“落后”的标志。1932年,英国殖民者宣称将采纳安贝德卡尔的建议,考虑为受压迫的阶层提供单独选区。不料,英国殖民者的这个决定引发了安贝德卡尔和圣雄甘地之间的分歧。圣雄甘地本人反对不可接触制度,他称贱民为“哈里真”,意为“上帝之子”,反对社会对贱民的歧视。然而,他对于通过法律的渠道为贱民设立单独的选区,也表示反对,认为这样做会在印度教徒中间造成内部分裂,不利于团结全体印度教徒共同争取自治。甘地在浦那的监狱中通过绝食来表达抗议。对于甘地的做法,安贝德卡尔极其不满,此后在他的著作、论文以及采访中,他强烈抨击种姓制度的同时,都会顺带批评甘地。

经过安贝德卡尔和国大党领导人之间的几番讨论,终于在1932年9月,安贝德卡尔代表印度教徒中的低种姓和贱民与国大党的代表签订了《浦那协定》。安贝德卡尔和国大党的代表达成共识,可以在选举中为落后种姓设立一个单独的选区,并且在立法院中保留一定席位。《1935年印度政府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对上述内容做出了规定,并且通过列表的形式罗列了所有被认为是“落后阶层”的种姓和部落名称,此后,表上列举的种姓和部落也被称作“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相比“贱民”这个称谓,“表列种姓”是个中性的称谓,不带贬义色彩。1936年,安贝德卡尔创立一个新的政党——独立劳动党(Independent Labour Party),推选“贱民”出身的候选人,参加1937年孟买地方选举以及中央立法院选举,在孟买立法院中共有15个席位保留给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独立劳动党一举获得了其中的13个席位。在中央立法院选举中,独立劳动党的表现不佳,很难与强大的国大党匹敌。

1947年8月15日印度独立,国大党政府邀请安贝德卡尔出任法律部部长,并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宪法的修订。在安贝德卡尔看来,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终于可以通过宪法的形式改变种姓制度对“贱民”的歧视,保障贱民和其他社会底层的合法权益。在宪法制定过程中,安贝德卡尔与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据理力争,最终将很多社会改革的思想写入宪法。1949年11月印度制宪会议正式通过宪法草案,1950年1月26日宪法正式生效。宪法共397条,9个附表,详细规定了联邦制、公民权利等内容。印度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印度公民在宪法面前一律平等,依法享有言论、集会、结社、迁徙、选择职业等自由,禁止一切基于宗教、种族、种姓、性别和出生地为由的歧视,公民有担任公职的平等机会。废除头衔制,废除不可接触制,并且规定在人民院和邦立法院中为表列种姓和表列部落按照人口比例保留席位。宪法还特别规定了世俗主义的国策,政教分离,国家对一切宗教一视同仁。尽管宪法没有明确废除种姓制度,但是通过宪法的形式保障公民平等、宗教自由、废除不可接触制,以及废除一切基于种姓之上的歧视,这已经是一个重要的进步,也是安贝德卡尔通过宪政改革提高贱民社会地位的重要成果。

改宗运动:佛教能否救“贱民”

尽管宪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不可接触者的合法权益,但是距离安贝德卡尔的社会改革目标还相距甚远。1951年,由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平等的设想受阻,安贝德卡尔毅然辞去内阁部长的职位。他越发感觉到宪政改革对社会公平的促进作用是有限的,虽然宪法层面规定了公民平等,但是宪法不能彻底改变种姓制度所构建的社会结构,更无法撼动长期以来印度教所塑造的社会观念与身份认同。高种姓仍然对贱民退避三舍,拒绝与贱民共餐共饮,阻扰贱民到寺庙礼拜;绝大多数的贱民仍然只能从事清洁街道、打扫厕所、焚烧尸体这样的工作;即便有少数的贱民通过保留制度获得了政治权力,在高种姓占大多数的政治舞台上,他们的声音显得多么的微弱无力,他们的政治参与更多像是高种姓施舍的“礼物”和形式主义的“表演”。

安贝德卡尔感到贱民所遭遇的不公正,根源在于印度教的信条。于是,他试图通过改宗来摆脱印度教对贱民的束缚与压迫。他在佛教中发现了“平等”,“自由”,“和平”的思想。印度是佛教的发源地,佛教的创始人悉达多·乔达摩在印度的鹿野苑初转法轮,历经数年苦行,在菩提伽耶证悟十二因缘、四谛法,从而正觉。原始佛教在阿育王时期达到鼎盛,并且开始远播南亚、东南亚,后东传至中国、日本等地。然而,当佛教在世界各地生根发芽、枝繁叶茂之际,却在印度逐渐衰落,信众越来越少。佛教发展出很多流派,但总的来说,佛教讲究“因缘说”,认为世间万物由因果关系和条件关系决定,否认世间万物由神创造,否定世间有不变的精神主宰。佛教讲求“解脱”,却不是通过印度教婆罗门所主宰的“祭祀”的方式来获得解脱,也并非通过绝对的苦行来实现解脱,而是通过“四谛”、“八正道”消除欲望,通过个人的道德修养摆脱痛苦。原始佛教是超然的,不干涉社会习俗的,但是佛教中“众生平等”的思想,常常给社会改革者提供灵感和依据。

1950年代,安贝德卡尔开始潜心佛教,他先后前往斯里兰卡、缅甸参加世界佛教大会,并且正式改宗佛教。1955年,他成立了印度佛教社会(Buddhist Society of India),并且在1956年出版了《佛陀及其正法》一书,宣传佛教“众生平等”的思想。1956年恰逢佛陀涅槃2500周年,安贝德卡尔发起了贱民改信佛教的社会运动。他呼吁贱民放弃印度教,指出皈依佛教才是获得平等社会身份的起点。10月15日这天,他带领大约五十万贱民在南印度那加普尔举行了盛大的改宗仪式。可以说,这是自阿育王以来,最盛大的集体改宗、皈依佛教的仪式。

遗憾的是,1956年底,安贝德卡尔与世长辞,他的改宗运动也逐渐落幕。客观的说,安贝德卡尔的改宗运动是在无奈的情况下,为提升贱民社会地位做的最后尝试。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佛教在印度的短暂复兴,同时也招致了印度教徒对安贝德卡尔的批评。安贝德卡尔的改宗运动非常短暂,既没有撼动印度教的社会根基,更没能从根本上改变贱民的社会处境。直至今日,种姓制度仍然存在并影响着印度人民的社会生活,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基于种姓的社会歧视不但没有消失,残忍的种姓迫害事件也还时有发生。要从社会观念和社会心态中彻底消除对贱民、低种姓的歧视,还尚需时日。然而,安贝德卡尔在宪法中为贱民和低种姓保留席位的做法对于印度民主政治的影响却不断加深。如今,从中央到地方选举都要为贱民保留席位,在考大学和公务员的时候也对贱民有特殊照顾,这些举措促进印度民主政治出现一个特殊现象,即贱民在社会地位、经济地位较低的情况下,展现出极大的政治参与热情。这些都与印度“宪法之父”安贝德卡尔的努力密切相关。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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