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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浓时叫人家小甜甜,分手后红包如数奉还?!棕树营法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2022-08-08 16: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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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以上情景对于经历过恋爱阶段的人们,或者正在热恋的情侣们来说并不陌生,恋爱期间互发红包表达对对方的重视,甚至以此来加深彼此的感情,已经成为当代情侣之间常用的表情达意的方式。

当然,如果这段感情能够顺利走到开花结果的那一天,这些互赠红包的行为自然也会成为两人间美好的回忆。可倘若两人最终无法牵手,分道扬镳,那么双方还能各自安好吗?

近日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棕树营法庭

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一对曾经的恋人

因为返还红包的问题而对簿公堂

01

基本案情

说起两人的相识,并不离奇,不是在人群中看了你一眼就魂牵梦绕情定三生,只不过就是在某相亲交友网站的一次点击,一对陌生男女就此结缘。2020年8月,33岁的小伙与40岁的大姐姐相识于网络,随后通过微信聊天互生好感最终确定恋爱关系。之后,这对姐弟恋的感情不断升温,每逢情人节、生日等有纪念意义的日子,男方都会主动以红包示爱,一笔笔数额为52元、520元的红包持续不断地发给了女方。

而女方的要求也逐渐多了起来,让男友给钱买东西是家常便饭,甚至还让男友帮还信用卡。出于对这段感情的信任,本着双方已经谈婚论嫁的想法,男方对于女友提出的经济方面的要求向来都是来者不拒,交往不到一年的时间,男方给女友转款的金额达到了两万多元。

男方认为,自己付出了这么多,怎么也该有个结果了,于是向女友提出了见家长谈婚嫁的要求,可每次都被女友以工作太忙无暇考虑结婚为由,断然拒绝。在交往5个月后,男方发现自己的微信已经被女友拉黑,并且他还在网络平台上刷到了女友和别人结婚的视频。

心碎欲绝之际,男方怒火中烧,他认为自己是被女方以结婚为借口索要钱财,付出了那么多,总不能人财两空吧!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女方返还自己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4292.88元。

02

法院判决

本案于2022年6月15日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女方)对于前男友提出的返还钱财的诉求辩称:恋爱期间的钱财往来不属于借款,不应该予以返还。

经审理,本案原告(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被告转账,现因无法缔结婚约,要求被告返还款项,故本案的法律关系为婚约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赠送给另一方贵重物品或者生产生活资料,另一方因某种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当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

情侣之间的赠与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无偿赠与,也就是节假日有着特殊含义的转账红包,如520、1314等,这种情况是不能要求返还的;第二种是附条件的赠与,就像案例中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是借贷的情况,如果最终双方没有缔结婚约,那就应予返还。

那么在本案中,原告(男方)向被告(女方)转款的款项性质是如何认定的呢?在23笔转款中,11292.88元是具有特殊含义的,因此认定为是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的原告对被告的无偿赠与款项,不应予以返还。但是剩下的13000元(包括信用卡的7000元)是女方以需要钱为由要求男方转款,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进行转账的款项,在双方没有缔结婚约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返还。也就是说,被告(女方)应返还原告(男方)人民币13000元。

03

法官提醒

恋爱有风险,转账需谨慎。爱情确实需要养分和悉心的照料,但是大家在享受爱情带来的甜蜜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当有大额资金往来的时候,要做到及时留痕,保存好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具有一定证明力的证据。

另一方面,要保持一定的理性思考能力。爱情容易让人“冲昏头脑”,但恋爱中“各怀心思”的情况也绝非少数,不仅对恋人的口头承诺要有清醒的认识,更要防范以恋爱的名义进行的“杀猪盘”。如果发现对方有异常行为,尤其是频繁要求借钱、投资时,要及时止损,留存好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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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陈赟、杨扬

编辑制作:魏晓露

一审:吴怡

原标题:《情浓时叫人家小甜甜,分手后红包如数奉还?!棕树营法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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