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潍城法院:破题开路 解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程式”

2022-08-09 15: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知识产权有纠纷怎么办?别急,潍城法院有办法!2022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文件正式施行,明确潍城法院为管辖审理潍坊市部分辖区内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及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

为此,潍城法院按照1:1:2模式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不断加强诉与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扎实开展服务保障活动,努力开创知识产权保护新局面。

云端代步 定分止争“2倍速”

一起跨越800公里的知识产权案件从立案、调解到结案,可以有多快?潍城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法官孙晓晨给出了一个满分答案:只要5个工作日!

原告杭州某传媒有限公司拥有某知名论坛上多个大V用户发表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未经许可发布涉案文章,并在文章中添加广告进行商业谋利,侵害了原告享有的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涉案的侵权作品,并赔偿损失。

因原告远在外地,基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孙晓晨在庭前多次通过电话与原被告联系沟通,并建立一案一群调解工作群,指导证据上传、答复各种疑问、组织在线质证。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孙晓晨运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面对面”云端调解,经过25分钟的线上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立即删除涉案作品,并赔偿原告损失。自此,一起跨越800公里的知识产权跨区域网络视频调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原被告双方通过“云”对话实现了纠纷化解不出门、零跑腿。

以调息诉 委派调解“零的突破”

“我们就是普通老百姓,开这个店是想着补贴家用,原本受疫情影响就经营困难,没想到从网上搜图用还要赔偿人家这么多钱。”接到潍城法院人民调解员高金之的电话后,来自坊子区的李某说。

近日,地处潍城区、坊子区、诸城市的12家公司被北京某影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潍城法院,主张停止侵权,并赔偿包括合理费用在内损失共计12万元。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系列案件具有标的额小、侵权事实清楚、涉案人数多的特点,承办法官孙晓晨决定尝试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集中调解,这也是潍城法院委派调解知识产权案件的首次尝试。

因12家被告分散于不同辖区,为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调解员高金之与法官助理张敏敏紧密配合,深入仔细研究相关案件材料,详细了解同类型侵权案件的法律知识及赔偿标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先后与原告代理律师、被告公司取得联系,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侵权事实争议不大,但对赔偿数额大多存在严重分歧,且部分被告为小微经营者,经济能力有限,认知能力不足。在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各方经营状况及和解意愿后,调解员与法官助理反复与双方沟通,决定采用一案一策的方式,分别商定了每案的基本赔偿数额和调解方案。最终3起案件自愿撤诉,9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其中2位被告当场履行。

普法赋能 标本兼治“躬身向下”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和直播带货的迅猛发展,涉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日益增多,其中多以图片、文章、漫画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为主。面对“新、难、特”的新业态新模式新挑战,潍城法院依托审判职能,主动作为、延伸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双线媒体宣传、常态化开展“六进”和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观摩等活动,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

在一次常态化送法进企业活动中,企业负责人拿出了新制作的宣传单页,作为一名知识产权法官,孙晓晨立即对单页中使用的多幅图片来源提出了疑问,在得知图片多为网络搜索下载后,明确告知负责人,“使用未授权的图片作为广告单页的商品介绍,属于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的行为,是涉嫌违法的。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有很多我们看似平常的做法,现在都是有侵权风险的。”听到这里,企业负责人马上联系重新设计制作,有效避免了一次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

“在部分侵权案件中,经营者大多不是‘知法犯法’,往往是由于法律常识不足导致的‘不知法而犯法’,只有不断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在全社会推动形成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潍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保华表示。

来源:潍城法院

编辑:秦建刚

审核:徐 鑫

原标题:《潍城法院:破题开路 解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程式”》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