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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延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详细解读看这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关部署,全力做好参保失业人员待遇保障,切实兜牢民生底线,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延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市人社中心就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限、申领途径、停发情形等做了介绍。延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按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200元/月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按各地原规定执行。
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限多长时间?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否享受其它待遇?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发放是如何规定的?市人社中心还就市民关心的失业补助金相关事项做了介绍。
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限为6个月,自审核通过当月或次月起按月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生育补助金及其它相关待遇。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失业补助金停发情形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就业(用人单位招用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申领途径为:参保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社保卡申领失业补助金。
(1)现场办理:参保失业人员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2)线上办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辽宁人社APP、掌上12333APP。
原标题:《锦州市延续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详细解读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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